金江军 “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应抓好几项工作
来源:赛迪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一、抓好人才培养

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电子政务建设队伍,是保证电子政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要建立一套层次分明、灵活多样的电子政务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推进我国电子政务建设。

电子政务建设能够得到各级政府部门负责人(俗称“一把手”)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至关重要。因此,要使这些“一把手”树立信息化意识,知道信息技术是如何在政府部门应用的,开展电子政务能够给本部门工作带来什么好处。建议各级人事部门、党校、行政学院有计划地对各级“一把手”开展轮训。

政府信息主管(CIO)是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政府CIO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电子政务建设水平的高低。现任政府CIO多是从信息技术岗位或其他非信息化领导岗位调任,知识结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可以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对于前者,可以着重培养他们的管理能力;对于后者,可以着重培养他们掌握电子政务知识。另一方面,有关大学应把“电子政务”课程作为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核心课程。接受MPA教育是我国公务员发展的必然趋势,一部分MPA是未来政府CIO的继任者,让MPA掌握丰富的电子政务知识,可以使他们在走上CIO岗位之后得心应手。对于今后从事其他工作的MPA,掌握电子政务知识有利于他们有意识地把信息化和政府事务结合起来,有利于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目前,我国针对普通公务员的电子政务培训多偏重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今后要加强电子政务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建议各级人事部门制定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计划,邀请专家讲授信息化如何与政府部门业务相结合,如何开展信息化建设,如何应对信息化建设中的问题,等等。

大学电子政务相关专业学生,特别是研究生,是未来电子政务建设的生力军。有条件的大学要及时设立电子政务研究生专业或研究方向,逐步完善电子政务课程体系,采取案例教学等先进教学手段,为电子政务建设培养合格的高级人才。

二、抓好数据建设

在信息化建设中,三分技术、七分管理、十二分数据。数据是信息系统的“血液”。没有数据或数据不准确,信息系统是无法应用的。业内广泛流传“垃圾进、垃圾出”(Garbage in,Garbage out)说的就是说数据不对,信息系统处理的结果肯定不对,这种数据处理是没有意义的。

过去,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对硬件投入、网络连接、应用系统开发有了足够的重视,但对数据建设却重视不够,结果使大量开发出来的系统由于数据短缺而无法很好地运转,网络“有路,有车,但没有货”,硬件投入浪费严重。近年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得到重视。但开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提是要有完善的数据体系。过去讲“网络基础设施”或“信息基础设施”,现在我们还要强调“数据基础设施”。在美国,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是“数字地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数据基础设施应该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

数据是政府决策的基础。没有数据支撑,领导决策很容易“拍脑袋”,有时会造成决策失误。除了人口、法人单位、宏观经济、资源环境四大基础信息库建设以外,今后各个部门的专业政府数据库建设应当列入本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计划。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数据库标准规范,保证今后政府数据库之间可以很方便地对接。

另外,还要结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或针对当前经济社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一批跨部门的数据库或专题数据库,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数据库、招商引资数据库、就业数据库、社区综合服务数据库、劳务输出数据库或农民工数据库等。数据库建设最好能够与各项公共服务结合起来,使丰富的数据资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可以先选取若干城市或系统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争取初步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数据体系,为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保障。针对各部门的数据采集、整理、管理、加工、发布工作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别是数据资料汇交办法、数据标准、跨部门数据交流机制等。

三、抓好协调机制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撰文指出,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日益突出。在履行政府职能过程中,有些部门过多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过于强调、维护与谋取本部门利益,损害了社会公正与大众利益。在电子政务建设领域,部门利益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开展,部门协调问题越来越突显出来。近年来,要求“信息共享”、“协同政务”、“一站式服务”等的呼声日益高涨。这是因为许多政府事务处理都涉及多个部门,企业和老百姓办事经常要与多个政府部门打交道。如果部门之间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就难以避免,电子政务建设成本就会居高不下,“信息孤岛”就会越来越多,今后进行“信息整合”的成本就会越来越高。不少跨部门的电子政务项目之所以难以顺利实施,在很大程度上由于没有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利益关系,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部门协调机制对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非常重要。

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已经设立了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简称“信息办”),但由于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原因,各级信息办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职能还不完善,在具体工作中的协调能力非常有限,其他职能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采取“各自为政”的现象还很普遍,信息化规划在约束这些职能部门行为方面还很无力。鉴于目前信息办还只是个特设机构的现实,建议逐步确立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化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政府的一把手或主管副职担任主席,召集各级政府组成部门领导或业务主管领导参加。信息化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商讨本地区、本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事宜,协调跨部门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