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设学习型政府
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6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凌安中

  创建学习型机关,是加强机关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带动全社会创建学习型企业、社区、村镇等学习型组织的需要和保障。积极贯彻落实好《济南市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全市各级机关,率先垂范创建学习型组织,必须提升创建境界,坚持省会标准,至少在六个方面为全社会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带个好头。

一是创新学习理念。要大力培育和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学无止境、思无止境、创新无止境的理念。把学习贯串于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特别要坚持不懈的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学习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法规党纪,学习现代化建设各类知识和本领。

二是创新学习内容。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学习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确定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组织目标、团队目标和个人目标,明确阶段性学习重点,在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特别要注重围绕贯彻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四个意识”、搞好“三个服务”等,加强学习、研究和探索。

三是创新学习方式。要切实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泉城论坛、岗位培训、在职培训、定时集中学习等,同时要注意积极探索创新团队学习、互动式学习、共享式学习、反思式学习、研究式学习、体验式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不断丰富完善,使学习充满活力。

四是创新学习手段。要依托电子政务、远程教育网络,发挥广播、电视、影视、数字传媒等技术优势,探索构建虚拟化学习网络平台,努力做到学习资源、学习心得、学习成果共享,提高学习效率,加大学习科技含量。

五是创新学习动力。要始终把提高素质、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作为促进学习的强劲动力,依靠学习促进机关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水平提高,推动学习成果及时有效的转化为科学决策力、组织协调力、落实执行力和工作创新力。

六是创新学习机制。健全完善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领导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师资保证机制、阵地依托机制、理论研究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等,保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