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来源:长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编者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中央的要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何加快我市服务型政府建设,既是政府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的重要问题,也是政协委员十分关注和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为此,市政协领导带领相关专委会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并就此召开市政协常委会,对调研情况进行专题协商讨论。

  日前,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组成调研专班,市政协主席叶金生,副主席杨付华、郑心穗,秘书长王少雄带领专班,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进行调研,先后召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代表、知名专家学者座谈会,深入探讨、分析了我市建设服务型政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调研认为,当前我市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解决以下五个问题:服务行政理念尚未真正形成,观念转变不够;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需要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待继续深化;公务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为此建议,一是培育“以民为本,依法行政”的服务理念。首先从根本上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力求做到“向人民学习、为人民服务、请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其次是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谐。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服务型政府的思维植入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对行政许可项目,需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防止审批项目反弹,切合实际地做到依法、合理增减审批项目,依据行政许可法,真正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尽可能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许可决定,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市直部门的审批“窗口”建设,实行授权办理制、首问责任制、首席代表制、一次性告知制、超时默许制、直查快处制、区审区办制等。完善行政审批监管制度,推行行政许可上岗资格制度,建立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完善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尽快实现整个行政审批、互联互通,不留死角。拓展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实现审管分离,优化流程,规范环节,充分发挥其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作用。

  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应建立政府重大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凡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外,都应向社会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进“网上虚拟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完善市、区统一的行政审批政务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体系。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的作用,扩大网上审批,推行“政务服务一卡通”,实行“一表受理、中心扫描、资料共享、一网运转、一次发证”。

  四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建设政府服务职能。逐步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组织的优势。强化政府对企业的服务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如反倾销等市场竞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方面的服务。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有效地改变服务就是罚款的现状,在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中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没收入全额上交同级财政,使罚没收入与部门支出彻底脱钩,与工作人员收入彻底脱钩。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确保政府采购资金高效安全运转。

  五是贯彻“管理精致化”原则,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实现政府工作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变,可试行质量认证地方政府。探索整合现行考核办法,建立社会评价机制,确立多重社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手段进行绩效管理,吸纳社会公众参与评议和考核,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奖优罚劣,促进政府绩效的提高,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