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调研“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体制创新”专题,市政社会法制委员会发动委员,在邻近社区开展调研,了解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召开了十三区政协社法委主任联席会议,交流了各区在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办法;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率领调研专班部分成员前往广州、深圳、沈阳实地考察,并请各副省级城市政协社法委提供相关材料;听取了相关部门情况通报;组织专家、学者、流动人口代表座谈。
经过系列调研、考察、座谈,调研专班了解到,数年来,我市在押犯罪嫌疑人近半数是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发案率占全市刑事案件的比重也较大,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打击“两抢一盗”成为历年的整治重点。城郊结合部由于出租房数量多、价格低,集中了流动人口的70%,流动人口的相对集中助长了“种房”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成了我市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调研专班认为,人是动态的,房是静态的,只有通过“以房管人”,才能有效地管理好服务好流动人口。为此建议:
转变公共管理理念,开征房屋租赁税费。近年来,随着大量流动人口涌入我市,市内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同时,也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税收征管方面带来一些问题,如:无证房屋的租赁、房屋租赁不进行登记备案、偷逃税收、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活动等。调研专班认为,适时开征房屋租赁税费,能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如果将其大部分用于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能缓解开展公共服务所造成的财政压力,从而提高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质量;通过税收杠杆的调节,还能扼制愈演愈烈的“种房”风;通过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能摸清全市出租房屋的底细,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
创新公共管理体制,统一机构整合队伍。成立隶属各级综治部门的市、区、街(乡镇)、社区(乡村)四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管理机构;
坚持管理服务并重,突出居住证卡功能。目前,流动人口和用工单位、出租房屋业主接受各种管理、提供各种信息仅仅是一种义务,履行了这些义务后并未充分享受到相应的权利、享受到政府的公共服务。有关部门应当因势利导,改暂住证为居住证,提高其含金量,增加其功能,变“要我办证”为“我要办证”;
创新管理服务机制,信息引导履职尽责。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传统的管理手段和方法越来越难以奏效,为扭转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被动局面,应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的手段和方法上进行大胆创新。一是建立《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制度,强化业主责任。二是综合管理员分片包干,实行跟踪管理。三是构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实行科学管理。四是突出管理重点,实行分类管理;
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维权力度。建议成立专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办事机构——市农民工维权中心。职能部门选派列入后备干部队伍名单的人员到此集中办公,由维权中心进行考核,一年一轮换,工作成绩纳入各自单位年底的绩效考核,占百分制的十分。市财政局拨出专项经费提供资金保证,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解决农民工的维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