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展电子政务自查检查工作
来源:楚雄州信息产业化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8-03-15


2007年2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国信[20007]1号,以下简称《通知》)。随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地区电子政务发展状况调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国信办综〔2007〕13号),要求各地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开展电子政务自查工作。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国信办等四部委下发的通知要求,我省于2007年4月初成立了电子政务检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自查的工作方案,对73个省级部门和16个州市组织开展了电子政务自查检查工作培训暨动员会。自4月初以来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通过电子政务检查自查准备、汇总分析和总结三个工作阶段,根据各部门和州市填报的情况,汇总整理了《全国地区电子政务发展状况云南省调查表》,编制了《云南省电子政务自查报告》,并按时上报国信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中央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