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审核公布机制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本报讯(记者苏雁)“实施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审核公布机制以后,强化了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也改善了投资环境。”这是如今常州的投资商对常州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审核公布机制的评价。

  2006年11月24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常州市市级行政许可项
目动态审核公布办法》,建立了行政许可项目动态审核公布机制,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行政许可项目管理,保证行政许可项目“家底清、项目明”。这是常州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一项创新之举。

  据常州市政府法治办工作人员介绍,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常州市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工作,分两批公布了65个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其实施的项目335项。但随着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许可项目也在不断地调整变化,集中清理的静态工作成果,不能及时反映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变化情况,给行政许可执法及其监督带来一定困难,引发了“一些部门对自己有利的行政许可事项抢着做,对无利事项避而不管,从而造成职能交叉或空白”等一系列不良后果。

  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动态审核公布机制后,法律法规等新增、调整、取消有关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由常州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机构编制、财政、物价、监察等部门审核后,在常州市政府公报上公布。行政许可项目经确认后,市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相关部门的“三定”方案;市物价部门颁发、变更或注销收费许可证;市财政部门发放或收缴收费票据,并调整相关部门的财政预算。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行政许可信息共享机制和网上监察机制,对未经审核确认,擅自新增、调整、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由市政府法制办责令改正,并可以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提请市监察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为更好地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常州市还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平台,建设“常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库”。目前第一期建设已完成5900多项行政执法职权的初步录入工作;2007年底之前,将要完成行政办理事项最终结果查询系统,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自己事项的办理结果;2008年底之前,将要建成行政执法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可以实现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并选择性地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