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好中山市2007年政风行风热线的工作意见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政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提高政风行风热线质量、坚持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密切市委市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倾听民声、掌握民意,切实提高专门机关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效果,特对本年度政风行风热线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更换栏目名称,突出热线宗旨
  为更贴近民情民意,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推进政务公开、倾听百姓呼声、接受群众监督、促进行风建设”宗旨,对“栏目”名称更名为“周五民声直播室”,紧紧围绕并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十项民生工程实施,把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
  按照市府办〔2006〕26号文要求,严格落实“栏目”的组织分工。市府办统筹管理“栏目”的整体运作,根据当前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确定主题并安排有关部门、行业“一把手”参加“栏目”;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把握“栏目”宣传导向,组织、协调有关媒体扩大对“栏目”的宣传;市纠风办协调“栏目”开展,跟踪督促有关部门、行业解决群众向“栏目”反映问题的落实,定期收集整理“栏目”运行情况报市政府;市广播电视台安排人员收集群众利用电话、信息和网络向“栏目”反映的意见和诉求,负责“栏目”的选题、策划、组织直播等工作,对有关热点问题协调其他媒体作深度采访、报道;有关部门、行业积极参与,配合“栏目”工作。
  三、紧抓重要环节,确保工作成效
  1、保持原有播出模式。继续以“电台直播、电话问答、当时释疑、事后反馈”为主要形式,时间为隔周五上午10:30至11:30在中山电台FM96.7频道,以主持人+单位“一把手”+听众热线(8311711,8311900)或短信平台模式播出。
  2、紧扣民生,真实倾听群众呼声。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群众生活,结合我市十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和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由市政府办于每月确定参与“栏目”的单位和主题,要求有关单位安排主要领导上“栏目”,并主动收集有关情况;市纠风办、广播电视台与参与“栏目”单位协调后,由市广播电视台撰写直播台本;市纠风办与市政府新闻办于每期“栏目”播出前在市有关新闻媒体刊登“栏目”预告。
  3、加强跟踪调处,树立“栏目”的务实形象。继续落实跟踪问效制度,以填写跟踪问效表的形式,督促上“栏目”部门及时解释、解答群众在“栏目”中反映的问题,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纠风办备案。建立“栏目”后续跟办机制,对特殊、需要调查处理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协调小组介入,协助上“栏目”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了解、一线解决、跟踪督办,并协调媒体对问题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健全立体反馈机制,突出“周五民声直播室”名牌,利用政府网站、电视、电台以及中山日报等形式,向社会反馈问题的跟踪处理结果,并对有关“热点”问题作深度报道。
  4、加强“栏目”互动性。对上“栏目”单位,要求就有关主题提前与对口基层单位联系,视情在“栏目”播出时通过电话连线,与上“栏目”的领导一起解答、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栏目”的互动性和时效性。同时不定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和特邀监察员进入“栏目”直播现场,与部门、行业领导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拓展“栏目”的参与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心协力办好“栏目”,进一步彰显政府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栏目”既是监督载体,又是舆论阵地,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更要贴近群众切身利益,上“栏目”单位要积极配合“栏目”确定的上线时间、主题、问题跟踪调处等安排,通过“栏目”宣传政策法规,为民排忧解难,倾听社情民意,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主题,真正做到体察民意、集中民智、关注民生。
  3、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上“栏目”单位要虚心听取和接受群众的意见,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想方设法去解决,不能推诿、敷衍、搪塞,更不得刁难甚至打击报复;解答、解决有关问题的结果要让群众认可,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根据《广东省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制度》精神,各单位参与“栏目”工作情况,将与单位目标考核直接挂钩,纳入市政府年终实绩考核范围。
  4、不断深化,继续完善。各部门、行业,特别是“栏目”的工作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开拓创新,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重要投诉既要有跟踪落实,又要有深度报道和情况反馈,增强“栏目”的系统性和互动性,更好地探索比较完善的政府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栏目”工作机制。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市政府纠风办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