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力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
来源:华商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政府网上服务事项10月份将达5000项


  本报讯 (记者 赵伯平)从现在开始到今年10月,西安市政府将全面整合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网站资源,力争使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总数达到5000项,在线行政审批事项达到30项。

  7月13日,西安市政府召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员部署大会。据了解,《条例》施行后,如果公民认为行
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等主管部门举报。

  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军指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政府行使权力的透明度,同时,将政务活动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这是政府搞好民主决策、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公开信息 政府网站将是重要渠道

  据西安市信息办主任白湘霖介绍,《条例》今年4月25日正式颁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将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有关人士指出,随着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发展,政府网站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按照《条例》要求,政府应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同时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大问题制约政府信息公开

  据介绍,目前西安全市98%以上的部门以及所有区县政府都建立了网站。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与《条例》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公开的范围小,涉及公民、法人切身利益的信息少;二是公开的时效性差,维护更新不及时;三是政府与市民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仍然突出,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董军指出,有些政府网站能看到的只有单位领导的照片、机构设置等一些停滞的、过时的信息,几乎起不到为群众服务的作用。

  信息公开试点工作三步走

  据悉,从现在起,西安市政府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试点。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试点阶段7月~8月 面向公众服务事项较多的西安市工商局、劳动局、教育局、卫生局、市政委、市建委、地税局、公安局、规划局、交通局、旅游局、民政局、人事局等13个窗口部门将被作为试点单位,初步完成政务公开目录和公共服务目录的编制。

  推广阶段 8月~9月 除试点单位以外的其他部门,开展业务分类与梳理,形成所有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共服务目录。出台《西安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规定实施细则》,扩大和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功能,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状态查询和在线申报服务。

  上线公开阶段10月 全面整合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网站资源,力争使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总数达到5000项,在线行政审批事项达到30项。

  西安市政府要求,对于应当让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区县、各部门要通过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今后,政府部门将建立网上政府公开评议制度,把网上政务公开纳入行风评议和机关目标考核范围。

  信息应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据介绍,《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