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有利于保证西安市检察院办案质量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西安7月18日电(记者岳红革)7月15日下午,古城西安风和日丽,艳阳高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来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进行调研。

  张耕首先来到该院控申接访大厅,亲手操作了多媒体接访服务屏。当他看到大厅内有为涉访群众准备的长椅、书报资料和饮水机时,高兴地说:“检察机关就是要为涉访群众营造一个温馨的环境。”随后,他来到公诉科,查看了网上办案系统。公诉科科长王大明结合工作实践谈了体会:“以前的法律文件,只有办案人和科长见面后才能签审,现在通过网上流转,不见面也能办理,方便多了。材料直接在电脑上输入,不需要到打字室打印,节约了时间和成本。修改、更正都在电脑上有记录,一目了然,责任明确。2003年机构改革前公诉科有15人,现在只有8个人,照样能完成工作任务。”张耕强调说,信息化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他热情地和正在工作的检察官们一一握手,亲切交谈。接着张耕又参观了电子阅览室和干警健身房。在看到健身房内摆放着不少健身器材还配有浴室时,他很高兴:“现在检察干警的工作压力大,就是要有个活动、健身、放松的地方。”他还关切地询问了干警食堂的情况,要求每位院领导都要时刻关心检察干警的生活。

  据了解,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是今年2月受到高检院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此前还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是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近年来,该院坚持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从一个后进院变成了先进院。

  张耕对莲湖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表示赞许,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希望莲湖区检察院保持荣誉,继续努力,毫不松懈,进一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懈地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调研中张耕还和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进行了工作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