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环境保护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来源:益阳市环保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环境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依托,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未来五到十五年,是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益阳实现工业强市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时期。在新形势下,谋划好“十一五”乃至2020年的环保发展大计,编制和实施《益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创我市新时期环保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实现环境与发展的“双赢”。

    一、环保“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和当前环境形势
    (一)“十五”期间环保工作进展
    “十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依靠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公众权益、保障环境安全这一中心,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我市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城乡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环境保护投入呈现增长势头,环境违法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公众环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具体情况如下:

    1、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十五”环境质量目标基本实现。

    资水益阳段经监测的7个断面31个项目中,除粪大肠菌群个别月份超标外,其余都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005年达到99.72%,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2005年达到100%,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01年的348天增加到2005年的362天,处于全省先进水平。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良好保护。各城关镇环境空气三项评价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声环境质量总体尚好, 2005年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比2000年下降2.7 分贝,道路交通噪声2005平均等效声级为67.0分贝,比2000年下降1.9分贝,均达到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

    2、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新的进展

    “十五”期间,我市的工业污染防治工作,通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政策和措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对污染严重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迁和限期治理,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05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1.2%,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达到81.86 %,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80.14%,分别比2000年提高61、31和33个百分点。此外,加强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监督管理。五年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500多个新扩改建设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84个,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上了新台阶

    “十五”期间,益阳市抓住举办全省第九届运动会、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等历史机遇,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汽车尾气污染、城区卡拉OK 娱乐噪声扰民、饮食业燃煤烟气污染等敏感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十五”末期,中心城区烟尘控制区达到36.17平方公里,烟控区覆盖率由“九五”末期的72.5%提高到86.12%。新增绿化面积1.03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2.71%,比2000年提高1.47个百分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总投资1.98亿元的团洲污水处理厂已于2004年底竣工并投入运行,总投资6755万元的益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已于2005年年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益阳市天然气工程、益阳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等一批主要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已全面启动。城市的净化、绿化、美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城市面貌日新月异。2005年,益阳市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在全省排名第五位,进入了全省先进行列,并先后荣获环境质量优良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等称号。

    4、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我市按照国家提出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力度,并取得成效。“十五”期间我市造林绿化成果进一步巩固,2005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6.8%,比2000年提高0.6个百分点。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有新的进展,至2005年全市共建成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总面积为14.32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53%。生态农业得到大面积推广,南县建成国家生态农业县,资阳区被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区,赫山区批准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市上下通过狠抓生态农业建设,涌现出了一批生态示范村,建成6个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

    5、环保投入逐年增加,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所加强

    “十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投入有所增加,累计投资达 19.8亿元,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2005年达到GDP的1.81%,将比2000年的 0.91 %提高0.9个百分点。此外,《“十五”环保重点项目》的实施也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截至2005年,已竣工和在建的项目16 个,累计完成投资4.5亿元。环保投入的增加,对改善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十五” 期间,我市先后投入500万元,建成了两座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添置了部分先进仪器设备,配置了数台环境监察车辆,使全市环境监测能力有一定的提高,开展了空气质量日报,为公众了解和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及时可靠的信息渠道。

    6、环境执法得到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十五”期间,开展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等声势较大的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5000多人次,检查企业近2000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6起。五年来,全市环保系统处理各类环保投诉12000余起,接待群众上访500余人次,处理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件385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50多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十五”期间,围绕着每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新闻舆论氛围,推动了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提高。五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活动。目前,全市共建成绿色学校15所,其中省级6所。

    (二)“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1、面临的严峻挑战

    尽管益阳市“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环境问题还比较严重,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许多不足,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与之相伴的城市化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给予环境极大的压力,形势依然严峻。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上升的趋势,污染负荷重,工业污染防治的任务还很艰巨。

    2005年全市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达到10.20万吨,工业SO 27.23万吨,工业烟尘6.85万吨,分别比2000年增加6.63万吨、3.53万吨和3.93万吨,这三项指标都突破了“十五”环保计划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十一五”期间,将是我市经济超速发展的时期,2010年GDP将比2005年增加近200亿元,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比2005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需要较长的时间,环境保护工作既要解决以前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欠帐,又要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新形势下防止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任务十分艰巨。

    (2)、结构性污染仍然突出,落后的生产技术水平严重制约着我市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五”期间,随着工业化的继续推进,我市加大了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但结构性污染状况难以根本改变。我市的产业结构仍处于低级化水平,造纸、苎麻纺织、建材、化工、有色冶炼等一些高耗能、重污染行业调整的力度不够,目前这些行业仍然是我市主要污染行业。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我市企业工艺设备、自动化水平仍处于落后状况,且这种落后状况很难在“十一五”期间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生产技术水平将严重制约环保工作的开展。

    (3)、跨省产业转移带来新的环境压力

    “十一五”期间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必将引起新一轮的产业转移与调整, “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在经过快速发展后开始将其产业链中较低端的环节向周边区域转移。我省毗邻珠江三角洲,在产业梯次转移过程中,我市可能会承接污染较重、产品初级加工、技术水平低的产业项目,这也将给我市带来新的环境压力。

    (4)、能源建设快速升温形成新的环境压力

    近年来全国能源短缺、电力供应紧张的形势刺激了新一轮电厂建设高潮。益阳电厂2×60万KW二期工程将于“十一五”期间建成并投产,新增二氧化硫产生量4万多吨,而目前益阳市的酸雨频率居高不下,大气剩余环境容量极为有限,电厂的二期工程将大大加重大气及酸雨污染控制任务。

    (5)、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

    到2008年,益阳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将达到80平方公里,人口达70万,到2010年,益阳市城市化率将达40%。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将大量增加,城市河段有机污染将会加剧,大气环境也面临煤烟型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的双重压力,垃圾围城现象日渐突出。而我市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团洲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在历经数年后,于2004年底刚刚完工投入试运行,而与之配套的排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水处理率难以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的80%的标准,城市天然气工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建设进展缓慢。

    (6)、环保投入和环境管理与环保的要求差距甚远。

    2005年,我市环保投入占同期GDP的1.81%,与改善环境质量所要求的占GDP比重2.5%-3%仍有一定差距。而且,环保投入主要用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绿化等城市景观美化工程,直接用于工业废水治理和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比例不高。工业污染防治的投入比例较低,不到环保总投入的20%,导致我市废气达标率很低。目前,全国工业SO2 排放达标率75.4%,而我市这项指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环境管理中,环保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区、县一级更为突出。环保机构的经费来源没有保障,环境监测和监察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监控手段普遍严重落后,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较差,严重影响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

    2、面临的发展机遇

    鉴于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比以往更为严峻的挑战,而同时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将为全市的环保工作提供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市委、市政府提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标志着我市的环保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的加速,将为从源头控制污染创造良机。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和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的生产力和技术,加快改造传统产业,降低产品的能耗、物耗,推行清洁生产,为从源头控制污染提供最有力的支持。

    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将为环境保护提供经济后盾。随着我市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十一五”期间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和污染治理投资占GDP 的比例将会明显提高,城市天然气工程、垃圾处理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工程的建设加快,将有效缓解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于城市化进程的矛盾,改善城市总体环境质量。

    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将推动公众广泛地参与环境监管,逐步形成人人自觉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

    总之,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必须抓住时机,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我市的环境状况能够真正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二、指导思想、环保目标和战略重点
    (一)指导思想
    我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环境与发展“双赢”为目标,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切入点,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结合益阳的发展实际,坚持开拓创新与务实求真相结合、调整经济结构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为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和谐益阳” 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益阳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2010年,GDP达到578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12%,人均GDP达到 14400元,三次产业的比重调整为19:40:41,GDP总量和人均GDP提前3年在2000年基础上翻一番。财政总收入突破3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49亿元,年均增长20%,5年累计完成投资89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04亿元,年均增长12%。城镇化水平达到43%。

    (三)环境保护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0年,有效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基本遏制人为的生态破坏,在市域经济超常发展的同时,确保全市总体环境质量稳中有进,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深化,生态保护和建设有明显进展,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机制日臻完善,从而最大程度地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主要环保规划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水环境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资江干流水质断面中:柘溪水库(省控 Ⅲ类)、桃谷山(省控 Ⅲ类)、万家咀(省控 Ⅳ类)三断面水质均保持原有水域功能类别;龙山港(国控 Ⅲ类)断面水质提升至Ⅱ类。

    ——洞庭湖区益阳控制单元水质断面中:南咀(省控 Ⅲ类)断面保持原有水域功能类别;小河咀(国控 Ⅲ类)断面水质提升至Ⅱ类。

    大气环境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28天/年(日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90%以上);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292天/年(日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 以上)。

    ——酸雨强度和发生频率有较大幅度降低。

    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dB(A)。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

    生态环境

    ——占全市国土面积20%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得到保护。

    ——新建自然保护区1处(安化思游自然保护区),全市自然保护区数量增至6处,总面积达1964.7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6.2 %。

    ——新建生态县1个(桃江县),建成生态示范区1 处(资阳区农业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2个(桃江县桃花江镇、沅江市南大膳镇),绿色社区 10个,绿色学校10个,环境友好企业5个。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平方米。

    辐射环境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2)污染控制指标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5%,控制在5.46 万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20%,控制在3.55 万吨。

    ——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基本维持2005年的水平,控制在442吨;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20%,控制在2766吨。

    ——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汞为零排放,镉、铅排放量基本维持在2005年的水平,其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22吨、0.84吨。

    ——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维持在2005年实际排放量水平,为6.80 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5%,控制在0.55万吨。

    ——工业废气中烟尘排放量在2005年的水平上削减5%,控制在3.77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5%,控制在0.03万吨。

    ——工业粉尘排放量在2005年的水平上削减5%,控制在5.75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80%。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大于6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2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

    ——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80%。

    ——城市气化率大于80%。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80%。

    ——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

    (3)环保管理能力指标

    ——市级以及50%的县(市、区)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完善市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基本建成重点流域(资江益阳段的国、省控断面和市界出入境断面以及洞庭湖水域益阳控制单元)水质自动监测网络。

    ——初步建成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建成并完善市级环境应急响应系统。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50%。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大于95%。

    ——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50%的重点污染源实行企业环境报告制度。

    (四)环保战略重点

    1.突出抓好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继续将资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洞庭湖内、外湖水域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作为我市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水环境问题,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

    2.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和削减大气污染负荷,努力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清新的空气。以“川气入湘”为契机,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结合益阳电厂二期扩建,促进燃煤电厂脱硫改造。

    3.坚持预防为主方针。以“不欠新帐”为原则,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推进规划环评,建立和完善基于环境容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制度,防止因决策失误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实施重点攻坚战略。着力抓好造纸、建材、纺织、食品、化工等重点工业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老污染治理,提升传统产业的环境保护总体水平,加快偿还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帐。

    5.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农村环境监管。实施城乡一体化的环境保护战略,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全面启动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

    6.加强重点地区的生态保护。全面启动矿山资源开发区和南洞庭湖天然湿地等生态脆弱地区的环境修复和抢救性保护;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质量,切实保护好城市山水的自然风貌。

    7.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 深入开展各类示范和创建活动,在全市企业中积极推行ISO14000认证。率先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探索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制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力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8.实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其安全妥善处置,有效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强化核设施、放射源与辐射环境的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三、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的保护
    “十一五”期间水环境的保护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加快重点流域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步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加快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使各市(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全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剧的趋势得到根本改变。

    一是各县(市)要对辖区内的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好饮用水源。要对流入水源保护区的污水实施截流工程,确保生活、工业废水不向保护区排放。对威胁饮用水源的重点污染源必须优先整治,必要时予以搬迁或关闭。二是综合整治重点江、河、湖、库。要在“十五”重点流域区域综合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将资江干流、兰溪哑河、志溪河、梓山湖、沅江市内湖作为我市的重点流域,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和提高其水质。三是加快城市(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在2004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 10万吨/日的基础上,到2010年全市新增城市(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30万吨/日。重点完成桃江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益阳桥北区污水处理厂、高新技术区南扩区污水处理厂、安化东坪城区污水处理厂、沅江市城区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大通湖区城镇生活污水生态治理示范工程等工程的建设,并完善管网配套,力争到2010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20%以上,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四是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以造纸、苎麻纺织、化工、食品废水治理为重点,与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高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水平。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技术起点要高,要采用水耗低、水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造纸行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制浆能力小于4万吨的造纸厂要在“十一五”期间逐步淘汰,推行集中制浆和分散造纸的政策。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重点抓好造纸、化工、苎麻纺织等污染严重行业的治理,各区、县(市)要对本辖区水污染负荷前10位的企业进行重点控制,对没有治理能力和治理难度大而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二)大气环境保护
    大气环境保护以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和工业污染控制为重点,以“川气入湘” 为契机,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为手段,切实有效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控制酸雨和SO2污染。

    一是控制扬尘污染。严格施工工地的环境监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实行混凝土集中搅拌,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强化渣土运输管理,采取装载车辆覆盖蓬布、道路洒水清扫等措施有效控制建筑施工造成的尘污染。加强城市绿化,增加公共绿地面积,减少市区裸露地面。二是改善燃料结构。抓住“川气入湘” 的有利时机,改善能源结构,提高天然气普及率。中心城区一律不得新上燃煤锅炉,在用的燃煤锅炉也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改用天然气,临街饮食门店一律禁止使用燃煤,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至2010年,中心城区燃气普及率必须达到80%。三是以电力、建材、冶金、化工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源。结合经济结构调整,抓紧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坚决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取缔关停国家明令禁止的小企业。水泥行业要以结构调整和清洁生产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机立窑、中空窑、立波尔窑等落后工艺,禁止新建和扩建机立窑、湿法窑、中空窑、立波尔窑,禁止新建日产4000吨及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冶金行业要继续关停土法冶炼,严格限制新上有色金属冶炼和加工项目。各区、县(市)要对辖区内废气不达标企业分批下达限期治理计划,实现污染源的全面达标排放。2010年以前必须完成与益阳电厂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配套的烟气脱硫工程,在脱硫装置投入使用前,必须限制电厂只能使用优质北方煤,含硫量控制在0.5%以下。四是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在用车排气污染的年检和路检,对排气不达标的车辆,强制治理,对治理仍不能达标的,强制报废。严格限制摩托车的发展和使用,禁止销售排气污染超标的机动车,禁止使用含铅汽油,推广汽油——天然气双燃料汽车的改装,鼓励消费者使用清洁能源的机动车。

 

    (三)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
    “十一五”期间要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以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加快治理设施建设进度,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全面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理水平。

    一是对全市医疗废物进行集中焚烧处理。“十五”末期已完成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十一五”期间,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加快该工程的建设,争取在2007年前全市建成一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并投入使用,并制定《益阳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贮存、运输、处理处置进行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二是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以材料回收和分类收集为基本手段,减少垃圾产生量。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开展对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杜绝“白色污染”。“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力度,重点完成益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桃江县团山垃圾处理场、沅江市生活垃圾发电工程的建设,确保2010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30%。三是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十一五”期间,随着益阳电厂二期工程的投产,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将有较大的增加。“十一五”期间,要以电力、采选、冶金、化工废渣为重点,大力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尤其是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实行规范化管理,继续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资格认证,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坚决杜绝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发生,彻底消除危险废物对环境构成的威胁。

    (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
    “十一五”期间,继续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的力度,扩大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范围,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化肥、农膜、集约化畜牧业废弃物污染的控制,治理水土流失,巩固和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一是加强并规范非污染型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重点对交通、水利、旅游等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进行全面规范管理,防止经济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二是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防止农作物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基本实现废水达标排放,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三是积极开展小城镇建设环境规划和保护工作,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配套完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实行污染集中控制,既要防止已关停的“十八小”企业死灰复燃,又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工业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积极开展优美小城镇的创建活动。 “十一五”期间全市创建2个优美小城镇。四是加强水土流失的治理,制定合理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对湖泊、湿地的围垦,提高地面植被覆盖率。加强以土地和水为主的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进行老矿区废弃地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示范区建设。五是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对自然保护区实行分部门管理和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理顺管理体制,拓宽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资金渠道,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投入,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做好桃花江森林公园和南洞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新增自然保护区一处——安化思游自然保护区,使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6.2%。六是深化生态示范区和生态示范县的建设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建成一个生态示范县——桃江县,建成生态示范区一处——资阳区农业生态示范区。

    (五)辐射环境监管
    要认真贯彻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各项要求,加大对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在清查放射源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加大对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现场督查,开展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收储闲置废弃源。开展电磁辐射污染调查,实行电磁辐射污染登记。

    (六)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以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加强各级环境保护机构能力和环保队伍人员素质建设。

    一是加强全市环境监测的标准化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益阳市环境监测监理大楼的建设,增添必要的仪器装备,使市环境监测站通过二级站标准化建设的验收。二是加强环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在水质自动监测方面,力争实现国控断面和省控断面的自动监测。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对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扩充,争取到“十一五”末期,中心城区所有大气监测认证点位全部实现自动化监测。选择3至4家条件较好的企业,建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实时监控。三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现与省级环保部门的宽带连接和主要业务应用。四是做好环保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工作,重视专门人才的培养,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

    四、“十一五”环境保护投资需求
    根据预测,“十一五”期间全市GDP总量将达到2050亿元。为了实现益阳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约需41亿元,占同期GDP的2%。具体分布如下:

    1、大气环境保护投资

    为了实现“十一五”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并使中心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预定目标和实现SO2、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大气环保投资约需11 亿元,占总投资的27%。主要用于天然气工程建设、电厂脱硫等工业污染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等项目。

    2、水环境保护投资

    “十一五”期间水环境保护投资约需10亿元,占总投资的24%,其中城市(镇)污水处理厂投资需求为5.5亿元。

    3、固体废物治理投资

    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投资,约需4 亿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理投资约需2亿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投资约需3000万元。

    4、生态保护投资

    主要用于全市的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生态农业和生态示范区、生态县等方面的建设,约需12亿元。

    5、基础能力建设投资

    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监察大楼的建设、环境监测站、监理所的标准化建设、购置监测仪器和监理装备、地表水和大气自动站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等,约需2亿元。

    五、重点工程项目规划《益阳市“十一五”环境及生态保护重点项目规划》(详见附表)共列入重点项目36个,项目投资总规模约34.2亿元。

    1、工业污染防治工程项目10个,约需9.8亿元。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工业粉尘的治理和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

    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个,约需9.1亿元。重点是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天然气工程。

    3、生态环境保护项目14个,约需13.3亿元。主要包括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县的建设。

    4、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项目1个,约需2亿元。主要是建设和完善市、县两级环境监测及环境信息系统。

    六.2020年远景规划的框架构想
    (一)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预计到2020年,益阳市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1500亿元,保持年均 11.4%的稳定增长,人均GDP达到30000元;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将调整为7∶54∶39 ;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20亿元;城市化率达到60%。届时,我市产业发展水平将进入湖南省经济发展的前列,初步完成工业化和实现现代化。

    (二)环境保护远景目标
    力争到2020年市域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工业和城市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污染得到初步整治,生态环境基本实现良性循环,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使益阳跻身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行列。

    (三)主要环保指标预测
    1.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

    ——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00亿元。

    ——人均GDP达到30000元。
 
    ——城市化率达到60%。

    ——环保投资占GDP比例达到3.5%。

    ——单位GDP水耗≤150 m3/万元。

    ——单位GDP能耗≤1.5 吨标煤/万元。

    2.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指标

    ——森林覆盖率达到50%。

    ——占全市国土面积30%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得到保护。

    ——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95%。

    ——城市气化率达到90%。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100%。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4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dB(A)。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70dB(A)。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深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要把“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和“绿色GDP”指标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政水平和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严格环保责任制考核,建立环保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完善各级政府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职能,增强政府在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决策与协调能力。

    加强环境保护的体制和制度创新,进一步理顺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政府的环境管理水平,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法制保障
    完善环境法治。构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境保护目标的法律框架,形成由环保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所构成的配套体系,强化法律的可操作性。特别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实际,强化地方环境立法,根据本地区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制定一系列更具地方适用性和针对性的专项地方性法规。

    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持对不法排污行为严查狠打的高压态势,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用法律规范人们的环境行为;设立环保法律服务热线,建立环境维权机制和法律援助制度;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完善环境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环保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高环境执法装备水平和队伍素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科技保障
    深化环境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环境科技创新机制,加强环境科研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县环境科学研究部门在环保科学研究、最佳治污实用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转化中的作用,集中力量对重点污染治理项目进行科技攻关,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千方百计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引进科技人才,优化科研技术队伍结构,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切实增加环境科技投入,培育一批高起点的环保骨干企业,着力构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科技支撑体系。

    以发展高新技术为基础,开发和建立废物资源化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生态产业链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等“绿色技术”体系。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各类工业园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

    (四)资金保障

    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拉动环保投资需求,形成“政府引导、政策调节、市场运作”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多领域融通资金,确保环境保护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资金援助,吸引外商采取BOT和TOT等方式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多种形式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环保事业,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促进企业加大治污投入。

    地方财政应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支出帐户,切实把环境保护支出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逐年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保持环保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的增长水平。

    健全环境经济政策,研究探索和运用有效的市场经济手段加强环境保护。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税费经济政策,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高于治理成本的原则,逐步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千方百计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筹集资金。此外,要及时做好各项环保投资的技术经济论证,确保投资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五)社会保障
    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增加宣教能力建设的投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循环经济理念教育、生态警示教育、环境法制教育和环境伦理道德教育,在全市建立完善的环境宣教网络体系。

    依靠人大、政协监督和公众舆论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环保世纪行活动等工作载体,加强环境宣传报道,开辟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正当渠道,积极引导各类环保民间组织投身环保公益活动,建立有效的公众监督机制。

    积极倡导先进环保理念,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使环境信息透明化,环境决策民主化,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政府采购中,要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的产品,通过政府的绿色采购、消费行为,引导公众建立绿色消费观念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素质,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进程。


                                        益阳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