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双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双鸭山市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第九次党代会和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高技能人才培养、劳动关系调整和农民工工作,统筹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促进生态、平安、和谐双鸭山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积极落实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再就业,保持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2007年全市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指领取优惠证人员)再就业1.5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重点抓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妥善解决并轨遗留问题。深入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益,突出抓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做好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

  (二)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力争在全省创建劳动力市场品牌,全年完成职业介绍6.1万人次,成功就业2万人。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并逐步向农村延伸,完成城镇劳务输出1.5万人。探索建立符合城乡就业政策、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五统一”要求的统筹城乡就业的模式。

  (三)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建立“零就业家庭”、“4050”台帐,录入全省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现网络动态管理。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重点落实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

  (四)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全年培训失业人员1.5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积极开展“创业促就业”和“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活动,全年完成创业培训0.15万人。稳步推进劳动预备制培训,完成培训0.15万人。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15万人,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0.5万人,劳务输出前培训0.2万人。

  (五)切实加强失业调控。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进一步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积极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将促进再就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就业服务工作向关闭破产企业延伸。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覆盖范围,增强保障功能

  (六)完善并实施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政策,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将城乡各类人群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切实做好并轨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防止停保断缴。

  (七)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切实做好登记、申报、稽核等工作,严格落实征缴计划,进一步提高征缴率,确保完成全年基金征缴和清欠任务。

  (八)继续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规模提高到8%,落实好地方财政承担的资金,确保个人账户基金及时归集到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做好现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转制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及接续工作。

  (九)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完成参保11.4万人、基金征缴(含清欠)1250万元的目标。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按规定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十)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工作。继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各项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加大扩面和征缴力度,全年实现参保26.1万人、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口的缴费比例。结合实际,适当降低医疗保险自负比例,提高封顶线。完善生育保险政策,适时调整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待遇范围等,规范生育保险给付和经办管理程序。探索制定城镇居民参保政策,精心组织试点工作。积极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

  (十一)积极做好工伤保险工作。以实施“平安计划”为重点,以高风险行业为突破口,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全年实现参保11.9万人。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及职业康复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现新旧鉴定标准的顺利衔接。

  (十二)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科学合理的基金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内控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拨付全过程监督,防止欺诈冒领,维护基金安全。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基金收支报告和监测制度,加强案件查处和基金回收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十三)强力推进“23512”重点工作。从2007年开始到2010年,力争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等二个体系,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技工学校教师培训、公共实训等三大基地,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技能资格导航、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五项计划,建立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确立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和工作运行等二项机制。今年培养高技能人才1200人,其中新技师280名;企业职工培训6000人次;技工院校招生600人,其中招收高级工10人。

  (十四)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切实加强以技工学校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规范技工学校办学方向和培养标准,紧密结合企业岗位需求,确定和调整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活动,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同时争取财政部门全额返还技工学校预算外收入。

  (十五)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鉴定与教育培训考试相结合的职业资格认证方式,完善职业学校的职业技能鉴定组织、管理工作机制。2007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4000人。

  (十六)切实整顿培训市场秩序。在全市范围内清理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严厉打击培训机构举办保过班、买卖证书等行为,杜绝培训机构组织参加异地鉴定等违规行为。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的监督作用,实现与省厅的办公联网与资源共享。

  四、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十七)积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尽快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将清欠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加大对企业的督促和指导力度,落实好清欠措施和政府支持政策,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尽快建立起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

  (十八)落实企业工资调控机制。通过实施严格的执法检查,促进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到位。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井下津贴标准,维护好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九)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进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力争到年底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继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体制和机制创新。积极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力争在2007年6月底前,市、县(区)和街道(社区)全部建立监察机构,并与省对接形成四级监察网络。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年检及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力度,积极探索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餐饮服务行业。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执法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

  (二十一)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全面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尚未建立实体化机构的2个区要完成建院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仲裁员队伍建设,对案件的审理、结案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切实加大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努力使劳动争议案件柔性处理。积极推进行业性(区域性)调解机构建设,加大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力度,将劳动争议调解员纳入“4050”公益性岗位再就业人员管理范围。

  (二十二)妥善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坚持大信访格局,创新工作方法,巩固非正常上访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注意在解决问题中研究问题形成的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健全信访案件包办、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对重点案件及上访人员实行动态跟踪,随时将越级访、集体访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五、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下大力气做好农民工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

  (二十三)切实做好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坚持“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进一步落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努力使农民工尽快由劳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二十四)努力建立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将维护农民工权益列为企业诚信等级评价重要指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指导督促务工农民集中的建筑等行业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合同内容,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偏低问题。建立执法绿色通道,从速解决涉及进城务工农民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二十五)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以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为重点,继续贯彻落实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三年“平安计划”。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并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的办法。

  六、加强基础工作,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六)强化劳动保障法制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对行政处罚、退休审批及待遇核定、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等依法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依法准确高效处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十七)加强规划统计工作。科学制定2007年年度计划,确定和分解落实全年工作目标及各项保障措施,并做好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使数据更加全面、准确、及时。依托社区平台,建立劳动保障统计直报制度。

  (二十八)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加强信息系统维护与优化。养老保险业务、财务和基金监督业务、就业和失业登记实名制、再就业优惠证及各项补贴、优惠政策和职业介绍业务,全面上线应用。积极推进工伤、失业保险上线。进行基本信息的整合清理,上半年基本完成身份证号升位工作。各项数据动态管理与统计报表一致。

  (二十九)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敬业奉献意识,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营造刻苦学习、开拓进取、务实敬业、优质服务、勤俭节约、诚信友爱、团结协作、文明办公、政令畅通、廉洁自律等十种氛围,努力形成劳动保障部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整体形象,为推进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双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