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截至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已实现127家商业银行全国联网。与农村信用社的联网正在积极推进,已与8家联社实现了联网。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90%的信用记录已经入库。
央行近日还公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并负责设立征信服务中心,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暂行办法》还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下列业务,可以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一)审核个人贷款申请的;(二)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三)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的;(四)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五)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除第四项规定之外,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书面授权可以通过在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以及担保申请书中增加相应条款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