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方支付服务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电子支付指引(第2号)》即将颁布,行业格局将面临着调整。随着政策和市场的变化,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必将调整确定各自战略。目前的探索和迷惘,预期将会有如下发展迹象。
1、支付的行业化服务会更加深入,某些支付商会专属为行业性支付平台
随着支付市场的发展,支付的行业化服务迹象已经出现。将来,一些支付平台可能成为行业性支付平台。例如,首信易支付在教育行业、金融保险、公用事业、彩票等领域支付服务做得非常突出,并已经进入了航空领域,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签订了支付服务协议,首信易支付有可能会细化为几个行业性支付服务平台,以满足不同行业发展要求。
2、支付的卡种会进一步扩大,各种帐号的联合、绑定操作会越来越多
目前主要支付卡种是银行卡(借记卡、信用卡),但一些预付费卡已经开始用于网上支付,以后各种支付卡种与各种帐户的绑定、联合现象还会增多,不同体系的支付商帐户、手机钱包、电话帐号、公用费用帐号、支付钱包、储值钱包、积分帐户也会逐渐相通。例如快钱的神州行支付网关,就是专门用于神州行充值卡支付的;财付通和支付宝都与网汇通合作,其会员可以用网汇通卡给会员帐户充值,用于支付。财付通的银行卡关联支付、支付宝的卡通支付都是会员帐户绑定银行卡帐户的新型支付方式。
3、某些银行或者信用卡机构,将会与支付商合作或者收购支付平台
电子支付是新的电子金融业务,作为金融机构的银行、信用卡组织,在业务上与支付公司存在合作和竞争两方面的关系。例如,支付宝与建设银行合作,发行联名借记卡“支付宝龙卡”,就是支付商与银行合作的具体实例。以后,银行与支付商合作的业务会更多。但鉴于银行、信用卡组织与支付公司之间的竞争关系始终存在,不排除银行、信用卡组织收购支付公司的可能性,使支付商成为其渠道与业务的一部分。这种情况在国外发生过。
4、某些强大的支付服务商将参股、参与银行业务
支付公司经营的电子支付服务本来就是电子银行的衍生业务,加上支付公司的业务创新性很强,将来,一些大型支付公司有可能向其他金融业务发展,参股银行,或直接参与银行业务。支付公司的电子钱包业务最有可能扩展到转帐、汇款、结算等银行业务。目前,国内已有支付公司在做汇款、企业工资代发等业务。
5、随着支付方式的不断创新,交叉风险放大,监管难度加大
由于支付方式不断创新,用户可以通过网上支付、电子钱包(会员帐户)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自助终端支付等多种渠道方便地进行支付。另外,随着支付公司电子钱包业务的扩展,以后用户还会享受到更多便捷的金融服务。但这些支付方式是建立在互联网、电信网络等开放性网络基础上的,而且银行帐户、电子钱包、电话帐户等等各种帐户之间相互绑定、关联和互通,所以交叉风险放大,监管的难度也有所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