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钢
网络文化及其价值
网络文化是伴随互联网的产生和普及而兴起的新兴事物。它是当代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网络中以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等形态表现出来的社会文化成果。互联网是这种文化表现、传播的载体和工具。
网络文化的内容和形式非常广泛,包括新闻、动漫、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论坛等,还包括网上传播的各种信息、网络视频、网络技术的应用,网络的教育、培训、网络出版等等。我们有很多信息在网上传播,这些都是网络文化的重要内容。网络被称之为继广播、电视、报刊之外的第四媒体,有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巨大、双向互动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文化的发展异军突起,大有超越其他媒体形式的趋势。
开放的、由众多系统相互连接而成的计算机网络的兴起与蓬勃发展,不仅带来了信息传播方式的根本性变化,而且催生了新经济,引领了新文化,触发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变革,重塑着经济、文化和生活形态。通信的便利以及时间和空间的压缩是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好处。由于有了网络,个人和组织能够简单、经济而又及时地交换和获取大量信息。网络改变了我们传统的商业经营、对外贸易、人际交往、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的运作模式,甚至改变了我们的思想文化。
在网络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物距”极大地缩小了,随时随地都可以同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的人联系。利用电子邮件,人们可以瞬间将自己的信函投入他人的信箱,通过可视电话人们能够远程“面对面”实时互动地交谈。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等极大地提高了工作、生活和学习的效率。
如果我们现在还没有网络,那么我们的信息来源范围就会大大缩小,对世界各地的重要信息可能都不能够及时获取。假如某个人是一个网络盲,不会使用网络,就跟过去不会看书、读报一样,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现在是信息化时代,如果我们不能用最快捷简便的方法来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利用信息,就会对个人产生很不利的影响,对一个国家和社会也是这样。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人们在感受到网络文化巨大魅力和影响的同时,也发现有越来越多的问题向我们袭来。以网络游戏和网络音乐为代表的网络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使人们在享受便捷的信息服务和丰富的娱乐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和消极作用。比如,一些青少年沉湎网络游戏,无所事事,萎靡不振;虚假信息、垃圾邮件、网络色情暴力等泛滥;博客随意披露他人隐私;网络“恶搞”挑战道德底线;网络音乐和视频侵犯知识产权;少数人借助网络制造和传播谣言,危害社会稳定;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洗钱等网络犯罪成为社会公害;网婚、网恋严重影响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网络病毒和电脑黑客威胁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对网络文化建设的负面影响很大。这一切都使人们在尚未仔细品味到网络的“甘甜”之前,已经开始领略它的“苦涩”。
由于网络文化的开放性,加之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监督,使网络文化成份良莠不齐。在“信息自由”的幌子下,一些污秽信息、虚假信息、过时和错误信息等借助互联网而广为流传。加之网络传播速度极快,涉及面很广,不良文化极易产生“蝴蝶效应”,从而在文化识别能力不强的青少年群中引起文化震荡。消极的网络文化对现实化封闭,唤起人们文化参与的同时,客观上也容易导致文化内容的变异更迭,加剧了网络文化的无序化倾向,从而挑起、扩大社会矛盾,危害社会稳定。
网络文化发展中产生的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网络文化的主要参与者是青少年。据2007年1月公布的最新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40岁以下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90.7%,其中30岁以下的占72.1%、24岁以下的占52.4%。由于年龄和阅历的原因,他们约束自身言行的能力和抵御各种社会诱惑的能力相对较弱,容易成为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对象。
其次,网络文化的传播具有匿名、实时、互动的特征。过去人们大都是媒体的“受众”,被动地接受舆论和信息,很难成为信息的发布者。而网络中,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网页、博客、BBS等随时向社会发布信息,而且他人不知道其真实的姓名、性别、年龄、形象、信用程度。在这种“无标识状态”下,很容易产生“违规”言行。
再次,少数组织和个人利用网络的无国界、信息流动速度快、分布广、影响面大、网络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特点,蓄意制造谣言和矛盾,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稳定,获取非法利益,或者企图达到居心叵测的目的。总之,各种在现实生活中引起道德缺失、违法犯罪的问题,基于网络的特点,在互联网上都更容易滋生。因此,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网络管理的手段
面对网络文化的复杂发展状况,政府应该如何去管理和引导这一新生事物,使之健康发展,如何才能做到规范与繁荣并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我国网络文化的快速发展,为传播信息、学习知识、宣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给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能否积极利用和有效管理互联网,能否真正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文化信息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信息社会条件下政府不能再仅仅通过简单的行政命令管控信息,规定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而应从社会整体利益和共同利益的角度出发,根据社会和市场需求,通过政策法规、经济手段和技术监督等方式进行间接规制。政府在鼓励和发展网络文化的过程中,要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营造网络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注重引导教育,制定好规划和良好的政策法规,鼓励良性竞争。政府要避免在网络文化管理方面的越位、错位、缺位状况的出现。
鉴于网络空间的特殊性,减少政府直接强制命令,实行柔性管理不失为一种明智的管理理念。为互联网的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保证互联网有足够的发展空间是驾驭这种新媒介的最好办法。在把握网络运行规律的基础上,采用非强制方式,依据社会主流价值观、文化和精神氛围进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把党和政府的意志转变为网民的自觉行动。柔性管理不是对传统管理手段的抛弃,而是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运用法律法规对网络文化进行管理,保证其健康发展。由于互联网的信息交流具有开放性、匿名性和高速流动的特点,目前仍缺乏有效的身份验证机制,使得一方面网络犯罪相对来说更为容易,例如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网上诈骗、色情网站和网上出版物的侵权问题,以及恐怖主义、邪教组织等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等,另一方面使得控制网络犯罪有相当大的困难。网络与信息安全已从一个经济文化问题上升为事关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性问题,没有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依法管理的有效性,就没有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上述问题必须依法管理和解决,加强立法已成为我国网络文化发展的当务之急。
二是运用行政的手段对互联网进行管理。政府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及特别的监管部门对网络进行行政规制。国家承担着社会稳定与发展的责任,有义务规范和管理网络文化,以调整网络空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保证其健康协调发展。无论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还是内容提供都不可避免的要求政府的行政参与和支持。政府对网络空间的行政管理主要体现在对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有效行政规制上。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内容提供商连接着有形的和虚拟的世界,他们了解客户端位于什么地方,并向客户收费。政府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各种真实资料备案,监督其合法经营,网络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可以在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这个环节和层面上得到解决。
三是加强网民素质教育,弘扬时代主旋律。培养和提高网民对有害信息的自觉抵制意识和能力,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网络思想阵地具有基础性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扩大宣传思想工作的阵地,有利于扩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辐射力和感染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软实力”。当前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包括大众媒介在内的各种方式加强对网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敏锐性。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伦理教育。由于现阶段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尚存在许多空白,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和网络伦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网络伦理教育,促使人们自觉地树立网络自律意识,遵守网络道德,从而有利于网上社会主义思想阵地的建立和巩固。
四是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网络文化管理水平;技术的发展在网络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适用于网络文化发展的技术在带来威胁的同时,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使消除这种威胁成为可能。譬如,由于互联网的分散管理结构体系,任何人和机构都可以独自在网络上随意地发布信息,结果可能各类不良信息充斥了整个网络,而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反而难以发现和利用。但是网格的出现使这些被人们所诟病的“信息孤岛”、“信息垃圾”等问题有望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技术在防范网络文化的偏向问题上必然要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构建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
网络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不容忽视的负面作用主要是由网络文化内容引发的社会问题,造成这些社会问题的原因有来自网络外部的, 也有来自网络内部的;有管理因素,也有技术因素。但它们已经渗透于社会政治、经济、技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乃至个人隐私等各个方面。因此我们必须以战略的高度来关注网络文化发展,正面回应网络文化消极影响的挑战。
首先,构筑社会主义的网络文化宣传阵地。互联网是网络文化传播的载体。一种信息传播方式同时也是一种思想文化传播途径,掌握一种信息传播方式便拥有了一种传播某种思想文化的权力和影响力。当前西方发达国家正利用这种影响力,推行“准则同化”战略,互联网已成为敌对势力对我进行西化和分化的重要手段。面对互联网上浩如烟海的信息内容,我们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打破西方的“信息霸权”。为此,建立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网站,大力开发利用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资源在内的信息资源是当务之急。在互联网上传播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必须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的展现,有社会主义价值准则的呐喊,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传播。这就需要加大对包括马克思主义阵地在内的信息源建设的资金投入,加紧培养一支既懂马克思主义理论又懂网络传播技术的高素质队伍。同时,作为治本之道,还必须通过马克思主义思想阵地,培养网络使用者的价值观、道德观和判断力,唤起自觉维护真理,维护科学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责任感,从容应对不良信息造成的负面影响。
其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针对网络文化对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正负影响,我们在对网络使用实行科学管理和法规约束的同时,应该重点加强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建设:一是要积极创建高质量的中文网站,提高中文网络文化的普及程度,大力拓展中国信息的辐射空间,增强我国网络文化的内外影响力,弘扬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各类健康、向上的信息,增强中华民族的自尊和自信;二是要积极开辟网络法规教育网站和健康的文化教育网站,引导初涉网络的人们特别是青少年,自觉遵守网络法规,正确选择和运用网络文化知识;三是要尽力构筑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过滤网,抵御损害国家利益,消磨干群意志,腐蚀人们灵魂等破坏性信息的侵袭;四是要大力发展“政府上网”工程,实行政务公开,使热心的网民能够积极参与民主监督,在网上帮助政府树立良好的形象。通过充分拓展我国网络信息的辐射空间,增强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减少信息垃圾对人们的危害,培养人们抗御各种不良信息的能力,鼓励人们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贡献力量。
第三,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网络内容进行规制,掌握网络文化舆论的主导权。互联网既利于真实信息快速传播,也会给别有用心的人造谣惑众以可乘之机,从而破坏社会稳定。网络是虚拟的,而人类赖以生存的现实社会则是真实的,如果这种真实性被快速滋生蔓延的虚假性所动摇,将严重威胁国家政权乃至整个网络的安全。互联网连接了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如何既扩充和利用网上的信息资源,又尽可能的避免随之而来的糟粕,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这就需要政府在高度重视预防和监管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的同时也提供积极向上、真实可靠的信息,在“堵”的同时更加注重“疏”,引导、培育正确的网络文化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