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在青海调研时强调
司法行政工作要更好地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记者倪晓 近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青海省调研时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7月23日至26日,吴爱英在青海进行调研,与青海省委书记强卫,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等省领导就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交谈,对青海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在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的陪同下,先后到西宁监狱、女子监狱、多巴劳教所、海北州司法局、湟源县和平乡司法所、西宁市竞帆律师事务所、海博律师事务所、恒源公证处和城西区北气象巷人民调解会等调查研究,并看望、慰问基层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与他们进行了亲切交谈。
吴爱英在西宁监狱、女子监狱调研时,仔细了解了监狱安全稳定、教育改造、布局调整、队伍建设和监区文化建设等有关情况。她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把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始终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和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狠抓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积极探索建立监狱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认真研究提高管理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效果的新办法、新途径,探索应用心理矫治、个别教育等手段在教育改造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切实抓好监狱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狱管理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多巴劳教所调研时,吴爱英查看了劳教学员宿舍、会见室、心理咨询室、活动室等,详细询问了劳教人员的数量、构成和矫治情况。她勉励劳教干警继续探索教育矫治工作规律,深化劳教管理模式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挽救质量。
在海北州司法局、西宁市竞帆律师事务所、海博律师事务所、恒源公证处调研时,吴爱英指出,服务科学发展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立足司法行政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职能,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要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服务手段,服务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推动民族地区经济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吴爱英在湟源县和平乡司法所调研时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搭建服务平台,围绕土地承包及流转、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和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增加投入,扩大受援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一定要立足司法所的职能,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吴爱英对人民调解工作非常关心。她在听完西宁市城西区北气象巷人民调解会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汇报后说,要切实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要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基础上,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吴爱英在司法局、司法所调研时还强调,要狠抓“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有关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要在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推动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调研期间,吴爱英深入了解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她说,基层同志长期工作在一线,非常辛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关心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她强调,队伍建设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中提出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