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
来源:建设部 更新时间:2014-05-30
近年来,北京市建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不断开拓进取,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深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大跨步向纵深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到目前为止,凡北京市建委承担的、行政许可法要求公开的行政审批、审核、备案及执法事项均已实现面向全社会的公开。城市建设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优化发展环境的事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也以至少两种独立的、面向社会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同时伴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和经常化,政务公开工作以点带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这几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开展和实施。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范围和内容、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等等,对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进行总体指导。各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整个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一把手挂帅、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各部门分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二,合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在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明确政务公开目录需包括内容、类别、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责任部门五项基本信息。合理划分面向社会公开内容分类,在涉及我市优化发展环境、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等需要公开的96项内容中,共分为市建委职能职责类、工作情况类、法规文件类、行政许可类和服务类五类事项,其中职能职责类3项,工作情况类25项,法规文件类5项,行政许可类23项,服务类40项。大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务员的录用和任免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等机关内部公开事项也编入政务公开内部管理目录,以备机关内部及时公开。

  第三,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对于面向社会的公开事项,我们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目的,从实际情况出发,狠抓了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委统一采取“一网、一站、一屏、一报、一会、一架、一栏、一线、一册”的公开方式,所谓“一网”,是在北京建设网上以统一形式公布,“一站”,指在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屏”,指建立了触摸屏系统,“一报”,指所有内容均在建设市场报公开,“一会”是指举行新闻发布会,“一架”,指在服务大厅设立资料架,“一栏”,指建立政务公开栏,“一线”,指设立了咨询专线,“一册”,指印制政务公开宣传册。

  第四,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一是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出台了《北京市市建委政务公开预审程序(试行)》,对所有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事前预审。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公开。三是坚持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政务工作有关情况。四是出台《北京市建委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试行)》、坚决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出台《北京市建委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政务公开工作时限,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六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联动,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总结这几方面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以政务公开促进廉政建设,以政务公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北京市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北京市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同时,市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市政府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市建委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和推进的动力。同时,政务公开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需要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作保证。只有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协调,统一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才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是关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们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在保证应公开事项全部进行公开的同时,重点围绕几个方面抓政务公开:一是围绕行政许可抓公开,重新梳理市建委行政审批事项,修订《北京市建设委员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性规定(试行)》,对每项审批事项都明确了法律依据、审批时限、受理条件、审批标准、岗位职责与权限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从受理、审查到决定等环节的行政行为。同时积极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建立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施工许可、企业资质和交易中心三个服务窗口,对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内容、审批时限、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二是围绕重大工程或重点项目抓公开。出台了《关于贯彻〈在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实施方案》,提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中推行“五公开”和“五不准”。重大工程和奥运工程建设各个环节都公开招投标管理,保证了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三是围绕热点、难点抓公开。针对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网上公布等手段,及时向社会通报切实关乎群众利益的有关情况,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围绕选人、用人抓公开。始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近两年来,我委选拔任用28名正处级干部、19名副处级干部,均严格按照选拔任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资格和任用程序进行任前公示,广泛听取广大干部的意见。

  三、点面结合是核心。推行政务公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我们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注重点面结合,推进整体工作的开展。一是注重把推进政务公开同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变行政审批事项为服务事项,只保留26项行政审批事项;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注重把推进政务公开同反腐倡廉相结合,将反腐倡廉工作监督关口前移,使部门、单位的党务、政务、财务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之中,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有效防止贪污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发生,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三是注重把政务公开工作同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加强职业道德、特别是窗口部门人员培训,确保为企业、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注重把推进政务公开要同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利用我委信息网络平台,积极推进网上公开,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年检等“政府上网工程”,建立数据交换、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工作机制和模式,实现各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相互依托、相互促进,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加强监督是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没有责任,就难以开展,没有监督,就难以落实,就会流于形式。为此,北京市建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对政务公开工作分解量化,逐项计分,纳入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同时,专门成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制定了《市建委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追究的暂行办法》,对工作人员行政审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其他一些事项的服务过程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督。

  尽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建设部的关怀指导下,在兄弟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优秀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少数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中预审程序、群众评议制度及考核制度还不够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尚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和丰富。

  下一步, 我们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把政务公开推向深入。

  第一,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普及延伸。在巩固完善当前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增加政府政务工作透明度,将政务公开工作逐步从办事层面公开向决策领域公开推进。

  第二,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深化提高。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政务公开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政府工作质量水平提高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第四,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政府工作的新要求,在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大胆试验,坚持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把我市政务公开推向深入。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完善企业资质审批系统,工程竣工备案系统,房屋销售签约和登记系统,施工许可证网上预约办理系统等,通过网上审批节省申请人的时间。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政务大厅运行机制,完善全程办事代理制,将目前行政审批大厅改造为代理服务大厅,做到进一个门,找一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