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中的收益递增因素及其对竞争的影响
来源:中国科大时迈企业管理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2-04-15

 

摘要:本文通过对网络经济中收益递增因素的分析,阐明了网络经济导致边际成本递减的原因以及这些因素对互联网不同层面上的竞争影响,如在第一层呈现类似垄断的形式;第二层呈现类似寡头垄断的形式; ,在第三层呈现垄断竞争的形式; 在第四层基本保持传统竞争的形式.
关键词:网络经济;边际成本递减;竞争
分类号:F830.59
The Factor of Increasing Return and Its Compact on Competition in Internet Economy YAO Zuo-wen
(Business School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 Hefei 230036)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factor of increasing return in internet economy ,I expound the main reasons for causing decreasing marginal cost by these factors and the influence on competitive strategies with respect to different levels of internet.
Keywords: Internet economy; Decreasing marginal cost; Competition


近年来,随着IT业的蓬勃发展,Internet的快速普及及其商业化,一种新的经济形式--网络经济正在全球范围内兴起。为此,许多学者从不同层次上分析了它的内涵及其对传统经济的影响。尤其是网络经济中的收益递增现象,认为网络经济就是收益递增经济,它的法则是"赢者通吃",是"注意力"经济。美国的《经济学家》杂志评论到:"(网络经济)超越了传统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原则--收益递减规律。""但是电脑软件的生产看来并未遵守这个(收益递减)规则。因为一个程序一旦编写成功,它几乎不需花费生产成本和营销成本"[1] 。根据市场经济学的原理,收益递增将会促成垄断的形成。有些文章认为,这将对西方主流经济学产生革命性的影响 [1][2] 。对此,笔者认为应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
探讨网络经济中的收益递增现象,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网络经济。在众多学者的定义中,我国学者乌家培的解释最具代表性,他认为"网络经济就是通过网络进行的经济活动" "实际上是互联网经济(Internet Economy)"[3] 。所以,网络经济是基于现代信息网络的一切经济活动。它应该包括互联网的基础层、应用层、服务层、商务层(为了分析的方便,下文中对网络经济的分层会有所不同)。那么,同传统经济相比,网络经济到底有些什么不同呢?让我们先来看一看目前大家讨论得最多的一些现象。


一,网络经济中的收益递增因素的分析
1, 网络经济中的三个著名定律

1) 梅特卡夫法则(Metcalfe' Law)
该法则认为网络的价值等于其节点数的平方。所以网络上联网的计算机越多,每台电脑的价值就越大,"增殖"以指数关系不断变大。表1为互联网主机和域名的发展速度,从一个侧面给这个法则加了注解。


表1 互联网主机和域名的发展速度 [4] 单位:1 000个


2) 摩尔定律(Moore's Law)
摩尔定律说的是计算机硅芯片的处理能力每18个月就翻一翻,而价格以减半数下降。该定律30多年来一直运行良好,反映了这位英特尔公司前总裁的敏锐洞察力。图1说明从1991年至1997年,微处理器每秒百万指令(MIPS)计算能力的成本从230美元降到3.42美元。


(纵轴为每秒百万指令单价)
图1 6年内微处理器的价格的下跌 [4]


3) 达维多定律(Davidow's Law)
达维多定律认为进入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50%的市场份额,所以任何企业在本产业中必须第一个淘汰自己的产品。英特尔公司的微处理器并不总是性能最好、速度最快的,但它几乎总是新一代产品的首家推出者。同样,微软公司的MS-DOS和Windows也并不是当时最好的微机操作系统,但它通过和IBM结成战略联盟,并不断推出新产品,终于成为市场的主流产品,无人能与之抗衡。实际上达维多定律体现的是网络经济中的马太效应(Matthews Effect).
以上是目前各种关于网络经济的评论中公认的三大定律,并被认为是造成收益递增的主要因素。其实,这三大定律的背后有着更重要的原因。只有把这些背后的原因及其适用范围搞清楚了,才能明了它们在网络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例如梅特卡夫法则是基于每一个新上网的用户都因为别人的联网而获得了更多的信息交流机会。对于梅特卡夫法则,虽然有些学者有不同意见(如姜奇平认为这个法则忽视了信息处理水平的影响)[5],但它至少指出了网络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和正反馈性:联网的用户越多,网络的价值越大,联网的需求也就越大。这样,我们可以看出梅特卡夫法则并没有说明供给方面的收益递增,而是指出了从总体上看消费方面存在效用递增--需求创造了新的需求。对于摩尔定律,它的背后实际上是学习曲线(Learning Curve)。学习曲线说明了随着产出的增加,厂商不断改进它的生产,结果单一产品的成本不断下降。学习曲线最初是在飞机制造业中发现的,现在主要被认为在IT的硬件业中发挥巨大作用。这的确是关于收益递增的真正原因,因为它显示了一条下降的边际成本曲线。达维多定律说明网络经济中的主流化(Mainstreaming)现象。由于消费者对于一些网络产品的使用产生习惯性,他们的消费行为显示出巨大的粘性。这些消费者很难再转而使用其他的相似产品。应该说达维多定律也没有说明收益递增,同梅特卡夫法则一样,它仍然描述的是产品特性对消费行为的影响。而且,正如下文即将说明的,这种粘性并不是在所有的网络产品中都存在,它只是在所谓的"平台"性产品中才存在。
这样看来,上述三大定律中只有摩尔定律真正描述了收益递增(边际成本递减)。但是应该指出,在网络经济中,还有其他一些非常重要的因素,导致了收益递增。

2,网络经济中的其他因素

1) 可数字化产品的拷贝性成本极低
拷贝性成本极低指的是网络经济中可数字化的产品进行复制的成本几乎为零。微软公司为了生产第一张Windows95光盘支出了2亿美元。但从第二张光盘开始,每张支付的成本仅为50美分 [6] 。在传统的实物经济中,由于受厂商规模的限制,各生产要素之间的比例不能很好的同时发生变化,边际成本曲线必然在某个产出点之后呈上升之势。而在网络世界中,人们要得到这些产品,只要到网上下载即可。对厂商来说,则几乎没有边际成本。可以说,拷贝性成本极低的现象是比特世界和原子世界的根本分水岭。实物产品(对应原子世界)的复制受物质世界资源稀缺性的影响,必然是有成本的,而且往往是边际成本递增的。它改变的基本上是消费者的物质存在。可数字化产品(对应比特世界)的复制是信息本身的复制,它不依赖物质世界(准确地说还依赖存储媒介和传输通道)稀缺的资源,是没有什么成本的。它仅仅改变消费者的精神存在。 2) 交易成本的下降
科斯(L.H.Coase)认为,企业组织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企业的最优规模由企业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费用或等于其他企业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的那一点决定 [7] 。网络正从多方面降低了交易成本。
1. 企业内各种营运成本下降
由于现代企业越来越依靠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企业的自组织能力越来越强,管理费用越来越低。从MIS到MRP、从MRPⅡ到ERP,企业在网络环境下不断重新整合自己的战略资源。90年代初,哈默博士更是提出基于现代IT技术的BPR(企业流程再造)。企业流程再造成功后的企业其营运成本一般都会有大幅度地降低。
2. 企业外交易成本下降
企业外交易是指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在网络经济之前,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8],由于搜寻成本高昂造成的价格分散[9],使得市场难以产生高效率。电脑网络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网络经济中理性人也不愿意透露对自己不利的信息),但它可以很好地解决搜寻问题。通过网上的软件代理(如Yahoo!的搜索引擎),可以快捷地找到想要的相关信息;作为消费者则可通过choiceboard(概念描述见[10])自己设计想要的产品或服务。各种电子商务平台更为B2B和B2C提供了非常好的接口。网络中接近零费用的信息成本,极大地降低了主观不确定性,降低了错误决策的成本。

3) 高昂的进入成本
高昂的进入成本使得厂商的具有向下的平均成本曲线,许多传统的垄断性行业都具有这种平均成本曲线。随着产出的增加分摊到每个产品的成本减少,造成收益递增。而网络经济在这一点上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有关可数字化产品或服务的进入成本中,大部分是知识成本。这一块可以说不是沉没成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转化为别的可数字化产品的投入。例如,一个软件公司投入资金研制开发一种软件。尽管这种软件在发行后销路不佳,但由于初始投资很大程度上用于智力投资,所以他们可以较容易的转而开发其他软件。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已经分析了产生网络经济中成本下降(收益递增)的主要因素,但应该指出厂商的收益曲线是由许多因素共同决定的,如果导致成本下降因素的作用不能抵消导致成本上升因素的作用,收益仍然会递减。下面分四个层次讨论一下上述现象是否必然会导致竞争的失效和垄断的形成。 二,网络经济对竞争的影响

第一层 互联网基础层
互联网基础层是指互联网的网络硬件建设、联网接入。提供此种服务的厂商一般被称作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由于高昂的进入成本、下降的学习曲线,再加上梅特卡夫法则造成的需求的扩张,使得它同传统的电信行业一样,是自然垄断行业。一个国家和地区只会有很少几个ISP在竞争中生存下来,很多原先ISP的都逐步地转向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例如American On Line 就是这样。图二描述这一层次的供给和需求的相互作用。为简单起见,这里假设边际成本曲线为水平。随着联网用户的增加,需求曲线从DD逐渐右移,一直到人口饱和点后到达D'D'。如果供给方为单一厂商,它将力图获得最大超额利润。它将把价格定在P0,而产出为Q0。政府此时应采取措施将产出确定在Q1,价格确定在P1。

 

 


图2

第二层 可数字化平台性产品
网络经济中的平台性产品类似传统经济中的中间产品,是指如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各种高级语言之类的产品。这类产品的特点是它们都并不是消费者的最终需求。它们只为最终需求的满足构建一个"平台"。如在电脑上安装一个语音软件后,你就可以在网上和语音聊天室的伙伴聊天。这里,这个软件就是平台性产品。平台性产品很容易被主流化--最先出来的产品最容易成为标准--在这个标准上又会衍生出许多相关产品--这些相关产品又反过来巩固这个标准。这样就形成了布瑞恩.阿瑟(W.Brian.Arthur)所说的技术生态系统[11]。由于可数字平台性产品的拷贝性成本极低,使得这个行业也是垄断性行业。但如前所述,生产此类产品的进入成本大部分并不是沉没成本,所以并不一定会造成完全垄断。实际情况是,网络经济在这一层可能会形成类似伯特兰德(Bertrand)竞争。原有厂商想在长期中获得垄断利润是不现实的:新的厂商试图以低价(甚至免费)出售它的产品,一旦打开销路,新的产品就会主流化,旧的产品就会立即萎缩。旧的厂商意识到这一威胁,只能也大副降价,以应战。事实上新的厂商并不一定要真正进入,只要旧厂商意识到威胁的存在,就足以使价格定在接近于P1处。(见图3 这里假设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

 

图3

第三层 可数字化极终产品
人类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21世纪到来的今天,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需求越来越转向精神需求。可数字化极终产品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信息需求、精神需求的。一本书,一段电影,一条股市信息都是可数字化极终产品。虽然,这一领域的产品拷贝性成本极低,但却不能使它成为垄断性行业。因为现在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市场对产品的划分越来越细,无差异产品越来越没有意义。每个试图在这个领域生存的厂商都必须在提高自己产品的特色上大做文章。这样,必将呈现垄断竞争的状态。在图4中可以看出长期中的均衡是在A点。(这里仍假设边际成本为零)

 


图4

第四层 传统实物产品
网络经济对传统实物产品的最大作用是降低其交易成本,但网络永远也改变不了原子世界中资源稀缺的本质。传统实物产品的成本曲线虽然会发生很大程度的下移,但收益递减规律迟早会发生作用。网络经济中传统实物产品的经济运行理论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正如W.布瑞恩.阿瑟所说:"我们可以设想两个经济王国或世界:规模生产世界,这一世界以少量的知识凝结大量的资源获得产品,运行遵循着马歇尔的报酬递减规律;经济中以知识为基础的部分,这一世界以少量的资源凝结必要的知识获得产品,运行着报酬递增规律"[11]。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网络经济中各个层次中产品的特点不同,竞争将呈现不同的形式:在第一层将呈现类似垄断的形式;在第二层将呈现类似寡头垄断的形式;在第三层将呈现垄断竞争的形式;在第四层将基本保持传统竞争的形式。网络经济决不仅仅是"注意力"经济,更重要的是高质量的产品。随着消费者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网络经济中的竞争将呈现更加复杂的情景。

参考文献:
[1]勒维斯著,卞正东等译.《非摩擦经济》[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2]http://www.chinabyte.com/digest/column_page.shtm?column_type=comp_seach&coluid=1228
[3]乌家培.《网络经济》[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0,1-5
[4] 姜其平等译.美国商务部报告:《浮现中的数字经济》[R].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5]姜其平.《数字财富》[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9
[6]纪玉山等.《网络经济》[M]. 长春: 长春出版社,2000
[7]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中译本.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8]阿罗.《信息经济学》[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9]施蒂格勒.《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10]Adrian J.Slywotzky. "The Age of the Choiceboard"[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00
[11]达尔.尼夫主编.《知识经济》[M].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