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
来源:防城港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编者按:根据《全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参加作风效能建设的单位必须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并以实际行动履诺、践诺。按照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部分市直机关的公开承诺在本报予以公布。从今天起开始分批公布市直机关单位的公开承诺,这些单位,既有综合协调部门、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直接面向群众的部门,也有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这些承诺,各具特色,形式多样。在报上公布公开承诺书,一方面让承诺单位自觉践诺;另一方面,也便于广大群众、外来投资者监督。以期达到转变干部作风,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实际成果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这个目的。(执笔:黄明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承诺书

    为了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优化环境的服务意识,为领导、机关、基层、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市政府办公室特承诺如下:

    一、全面履行职责,做好协调服务。认真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政务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政协的工作联系,提高人民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质量;加强与各区、县(市)、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政令通畅。

    二、带头执行“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精减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待办事人员时主动表明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属于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按规定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做好解释工作,并帮助查明承办部门或单位。严格执行办文时限,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直接送领导审批的请示性文件,3个工作日内呈批;可以修改后送领导审批的发文代拟稿,7个工作日内改好呈批。对机关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影响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努力提高办公室服务水平。提高为领导服务、为各机关服务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调研不少于5天,秘书科工作人员每月到基层调研不少于7天。每科确定1至2个调研课题,形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经常深入基层、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基层、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整改,切实提高干部素质。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相关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团结协调,默契配合,努力打造一支与时俱进、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队伍。

    五、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积极为民办实事好事。抓好新农村建设挂钩点工作。通过实施助农措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挂钩村——上思县百包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卫生室及图书室等硬件设施,解决村委会通水、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等问题。解决该村10个自然屯、1500多人用水难问题。新建合格沼气池100座。

    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外,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一律予以公开,把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作为公开内容。坚持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坚持廉洁勤政,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防城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有关规定,我委承诺:

    一、办好一个服务窗口。按照要求,在防城港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依法依规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已公布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全力抓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围绕我市发展战略和工作目标,全力做好本部门职能工作,为我市的快速发展作出最大努力;二是抓好全市“城乡清洁工程”的协调和推进工作,把“城乡清洁工程”引向深入。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相关制度,我委服务窗口设立首问责任人,对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做到咨询问题耐心答、反映问题详细听、来文来电及时回、来信来访按时复。

    四、积极做好“四个加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的管理;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施工安全等方面管理;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引导我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五、努力办好五件实事。一是做好小陶村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完成三项以上建设和生产发展项目;二是做好规划、设计方案下乡,向乡镇、村庄免费赠送农村住宅建设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三是做好廉租住房建设,按政策要求实施国家廉租住房制度;四是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五是主动与进驻我市的重大项目、重大企业的联系与沟通,主动上门为重大项目、重大企业提供服务。

    六、实施“六个公开”。办好电子政务,在“防城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网站”公布六个公开:①部门工作职责公开;②办事依据公开;③办事条件公开;④办事程序公开;⑤办事时限公开;⑥办事结果公开。做到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遵守各种法规规定,不乱收费,不以权谋私,杜绝“吃拿卡要”。正确对待和正确处理各种投诉,及时纠正和完善工作中的不足。

    防城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

    二00七年六月十六日

    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承诺书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登记项目,在法定时间内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办结。实行超时默认制,即对由我局原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而又未及时通知办事对象的,视为默认许可。

    二、加强窗口建设,方便企业办事。设立环保业务受理窗口,受理所有可以进业务受理窗口运作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登记项目。对前来业务受理窗口办事的同志做到热情接待、真诚服务,并一次性告之办理所需的材料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三、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确认实行“八公开”。即将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在业务受理窗口进行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

    1.行政执法做到“五公开”,即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申诉制度。

    2.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本级征收的业务范围依法征收,每季向社会公示收费情况。

    3.规范收费行为,对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管理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费,对有偿技术服务收费的,遵守双方自愿的原则,决不利用行政审批权强制被服务对象接受收费标准。

    五、强化监督。各区、县(市)环保部门常年开通12369环保投诉服务热线,受理各类环保投诉;严格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处理环境污染来信来访;对属于本级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污染事故,在接到领导批示或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六、严格问责。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问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并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自治区环保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投诉电话:0770-2828350

    投诉电子邮箱:fxg-hz@163.com

    单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天马大厦八楼

    邮 编:538001

    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

    二00七年七月二十日

    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诺:

    一、优质服务,提高效率。许可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并实行办理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审批和收费依据“三公开”;对重大招商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业务大厅实行延时服务和AB岗补位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服务工作及时率达到95%以上。

    实行所有许可项目在法定时限内给予办结,对以下项目在法定时限内提速:企业产品标准备案,7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办、换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2个工作日办结,年检即日办结;计量标准考核,6个工作日内办结;计量检定员考核,2个月内办结;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符合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个工作日办结,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种设备使用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3个工作日内办结;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46个工作日办结;行政审批工作差错率在2%以下。

    二、发挥优势,促进发展。扶持和指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标准、计量、质量三大体系,提高竞争力水平,积极引导企业走品牌战略,帮助企业创中国名牌、广西名牌、国家免检产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指导和咨询;建立检验、检测平台,为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和条件的企业,提供计量检测、进货检验和出厂检验及技术咨询服务,确保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影响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件;食品加工企业监管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生产投诉案件查处率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设备使用登记率、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95%以上;重点工业产品监管覆盖率达90%以上;依法备案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率达100%以上,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率达到95%以上。

    四、严格执法,优化环境。实行涉企检查、处罚报批、下企业登记制度,防止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执法自由裁量权实行集体审定;确保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行政执法结案率达到85%以上、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的撤消或变更率在2%以下;

    对于企业一般性、非主观故意的、没有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方面的质量问题,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依法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

    五、规范行为,公正廉洁。行政收费和检验、检定收费实行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三公开”,决不许借许可监管之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实行培训办班“四要”制,即办班要计划、要批准,收费要依据,发票要规范。

    六、建章立制,保障践诺。实行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载体,以“三项制度”为核心,建立完善技术、纪律、法规、行政事务4个方面的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服务工作及时率、行政服务工作差错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率、行政执法结案率、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的撤消或变更率、顾客满意率“六率尺”来检验承诺的执行落实情况;建立作风效能投诉中心,强化监督和惩戒。

    监督投诉电话:0770-6102013

    投诉电子信箱:fcgzjxnb@gxqts.gov.cn

    单位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26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603室

    邮 编: 538001

    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工商。做到“三不”、“四化”、“五公开”,即:绝不向企业和经营户指定、推荐中介机构,或参与有偿代办活动;绝不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或在规定之外强制企业刊登公告;绝不接受行为相对人的馈赠、宴请、旅游及其他娱乐活动的邀请。执法主体合法化,行政执法程序化,行政许可规范化,执收执罚制度化。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公开承诺内容,公开廉政纪律和投诉举报制度。

    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做到“四统一”、“四必须”、“六查处”,即: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相统一,监管与执法相统一。对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接,凡接必答;有案必查,凡查必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商业欺诈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传销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三、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投资环境。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以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热情的咨询服务、宽松的市场准入机制、快捷高效的办事程序和优良的行政行为,提升注册登记窗口的服务水平。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本局《服务“三个率先”发展的实施办法》,从政策上、服务上和导向上促进企业发展。

    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务环境。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核一次清。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做到行政审批时限少于规定的时限;对企业登记注册中的急迫事项和重大事项,实行下班后延时服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违反“三项制度”的行为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五、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五免”、“五惠”,即:对农民季节性从事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和经纪活动,免于工商注册登记,免于申办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手续,免收各项工商规费;对在农村从事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规费。积极开展“放心农资、经纪活农、服务助农、权益保农、扶优助强”等五项惠农工程。

    六、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发展。实行“一项改革”、“三项工程”,即: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管理改革,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委托具备条件的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和年度验照。实施“走百访千工程”,认真落实工商行政机关与企业、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实施“商标培育与保护工程”,引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实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士兵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各项工商规费。

    七、严格执行两个《禁令》,树立工商良好形象。即: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自治区工商局《六条禁令》,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监督投诉电话:0770-2880837 2880836

    Email:fcgsgsjxnb@163.com

    单位地址: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北面

    邮编:538001

    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七年七月十八日

    防城港市招商促进局公开承诺书

    一、创造防城港优良投资环境,为投资商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平台,促进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为平台,加强区域合作,招大引强,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步伐,使全年全市引进项目开工率、履约率、资金到位率较上年度有增幅。

    二、加强与广西招商促进网的联系,积极提供我市投资环境、港口、资源、政策及合作项目等相关材料,完善招商网站的建设,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为国内外客商提供更好地信息服务。

    三、发挥和改善“百企入桂”招商机制,深入全市各地和外来投资企业调研,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服务,了解投资软环境存在的问题。根据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凡涉及市本级的重大项目,由本局协调办理;对全市的重点招商项目,加强监督。

    四、加强局窗口部门的建设,对前来咨询、考察、洽谈、投资的服务对象,做到热情接待,真诚服务,耐心介绍防城港投资环境,提供招商引资政策、相关信息及项目资料等。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发生。

    五、对来文来函,即收即办。对有联系方式的来函做好“有问必答,有函必复”。对一般性当面咨询事项,原则上即使答复;对不能当时解答的事项,2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投资项目和政策咨询事项,3个工作日内答复;驻防城港办事处的备案办理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全体工作人员坚决执行“三项制度”,严格遵守本局内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防城港市招商促进局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防城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服务,我们郑重承诺:

    一、强化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达100%。

    二、加强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跟踪检查覆盖率达100%;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跟踪检查覆盖率达85%以上;加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活动,争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房100%达标;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县、乡、村三级覆盖率分别达100%、100%、98%。

    三、落实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和政务接待窗口,强化服务窗口的职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严格办结时限,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压缩10%以上。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四、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稽查打假力度,强化药品抽验工作,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对群众举报的案件查处率达100%。

    五、增强素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通过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使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促进机关的效能建设。

    六、提供服务,多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

    深入基层,结合工作职责,给予药品生产企业提供政策和技术上的服务。组织机关干部(每年至少2次)到社区、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投诉电话:0770-2835782

    投诉网站:www.gxfcgfda.gov.cn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10号

    防城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