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铁路运输检察院走“科技强检”路
来源:辽宁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记者 王莉 文

  走进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办公楼,一张巨大的宣传板映入记者眼帘。上面印满了锦州铁路检察院近几年获得的各项荣誉:“省五好检察院”、“省政法委人民满意政治单位”、“沈阳铁路局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我们院应该算是省内比较先进的基层院。”该院的刘永贵副检察长这样向记者介绍。而最令他们骄傲的,是2006年“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单位”和省“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这两个称号背后,有着该院的巨额投入和检察干警们付出的大量心血。

  信息化:助力检察工作

  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不太多,管辖的范围可不小。他们“一管一条线”,负责横跨辽、豫、蒙三省和秦皇岛、葫芦岛、锦州、沈阳、朝阳、阜新、盘锦等市的1500公里长的铁路沿线、铁路企业、列车上和车站广场里发生的刑事案件的批捕和起诉工作。该院反贪局负责管内29家铁路单位中的四万多名职工和七千多名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和侦查工作。该院监所检察科负责对锦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内的监管活动进行监督。此外,渎职侵权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及办公室、政治处也要各司其职,这么大的工作量,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干警们却做得有条不紊。“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起到了很大作用。
  用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自己的说法就是:他们的“科技强检”工作“起步早、起点高、应用好”。几年来,该院先后投入近百万元,购置了先进实用的科技设备,改建机房,添置了服务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和数字化讯问监控系统等。在保证全院检察干警人手一台电脑的同时,本院检察内网也已开通。在这样一个信息化的办公办案平台上,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有了飞速的发展。

  案卷流转:一切尽在网上

  “电子案卷流转办案制度”是锦州铁路检察院2005年研发和开展的一项具有创造性的网络化办公办案模式。
  负责维护内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子案卷流转对提高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很大帮助。当侦查监督部门在对案件做出审查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要将电子案卷从网络上流转给公诉部门。这样公诉部门就可以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以前,先行阅卷,实现提前介入,尽早熟悉案情,并依据审查起诉的证据标准对卷宗进行审查,提出引导意见,使案件证据符合公诉标准,从而减少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的退补次数,缩短了办案时限,提高了办案效率。从2006年3月份开始,该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无一例退回补充侦查。电子案卷流转还很好地解决了以往只有一份卷宗,检委会委员会前看卷时间紧张的问题。现在,检委们可以在会前仔细审阅案卷,不用单纯在会上听承办人汇报案情,大大提高了研究案件的质量。
  另外,通过电子案卷流转,有关领导可以随时审查电子卷宗,有效监督办案人工作,以保证办案人依法公正办案,避免徇情枉法、徇私枉法、渎职枉法问题发生。
  此外,这项办案制度还可以用来进行案件的多媒体示证,用来代替主要证据复印件,实现刑事案件的数字化归档。电子案卷不仅方便举证,还节约了大量的办公经费。当案件审结后,完整的电子案卷将由档案部门录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这样,今后查找案卷,只要通过调阅案件基本信息,就可以直接浏览电子案卷。

  全国文明接待室:科技的力量

  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除了接待人员的文明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处理各种问题之外,接待室的硬件设施也是大大增分的地方。检察院一楼大厅的包含“检务公开”和“信访指南”的液晶触摸屏,就显示出科技的力量在文明接待工作中起到的促进作用。
  在2000年之前,来访人员接待室只有8平方米,办公室内只有一部不联网微机。所有举报线索、统计台帐和基础资料全都由工作人员手工填报。这样的条件显然不符合“先进”的标准。为了打造一个标准的接待室,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专门腾出一间近50平方米的房间,还在举报线索受理环节下功夫,实现了举报控申线索的计算机管理和网络化流转。在接待室,不仅有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还通过相应软件,实现了24小时无人值守电话举报受理。
  另外,利用院里的网络平台和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系统软件,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还在沈铁检察分院系统内率先实现了对2000年以来的所有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线索的网上流转、网上批办和网上反馈。为了保证控告申诉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初查终结,及时答复申诉人,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还专门安装了软件,实现了案件一个月反馈、三个月催办微机自动显示和提示。该院的刘永贵副检察长告诉记者,接待室的硬件设施全部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随着科技含量的不断提升,接待来访的能力也不断提高,“全国文明接待室”就这样产生了。

  监所检察:“8年无超期羁押”这样诞生

  锦州铁路检察院的“信息化”建设还体现在监所检察工作上。在锦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该院设有驻所检察室,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和羁押时限这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在检察干警的努力下,锦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已经连续8年没有出现过超期羁押。这一记录的实现,除了有检察干警的努力之外,先进的微机管理系统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2003年开始,检察室电脑就与看守所的电脑联网,实现资源共享,监督看守所的工作进入了信息化管理阶段。检察干警将收押的在押人员信息全部录入了微机,对每名在押人员的诉讼环节、换押时间实行微机监控。检察院又投入将近10万元,在看守所内设立了独立的监控设备,随时监督看守所的监管活动。监控设备24小时对看守所内状况进行监控录像,采集的图像可以保存近30天。在这套独立监控设备的监控下,看守所里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
  驻所检察室除了负责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的在押人员“告知”工作,还准确掌握着各诉讼环节换押时间和羁押时限。检察室微机里的羁押时限报警系统,能够准确提示哪个羁押人员的羁押时间已经届满。通过检察干警的认真管理和微机羁押时限报警系统的准确提示,“8年无超期羁押”就这样诞生了。

  科技培训:创造信息化“高手”

  在投入大量资金,设置了先进的“信息化”设备后,怎样充分利用这些设备,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为此,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检察干警进行了相关技能培训。几年来,全院集中培训了10余次,定期不定期的开办科技讲座。针对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各部门还自己组织相关培训,以提高应用信息化技术设备的能力。目前,全院检察干警的计算机资格达标率已经高达90%。该院的刘永贵副检察长告诉记者,正是这些会使用、擅研究、勤思考的计算机“高手”,才让“信息化”办公办案有了确实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