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领跑出版产业未来
来源:知识产权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在刚刚落下帷幕的第二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上,展示了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取得的新成果。近年来,我国数字出版的产业链日趋完善,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06年底,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约200亿元。大力应用数字化等新技术,推进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目前已成为出版业的共识。

  “数字出版代表着出版业的未来与方向,这是新闻出版界的共识。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出版业,是构建和谐社会和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在7月16日至19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上,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指出,目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
  
  据了解,此次数博会上共签约9项协议,首次实现数博会现场达成合作协议“零的突破”,并举办了20场高峰论坛和10场主题分论坛。同时,2006年至2007年度数字出版领域优秀企业、人物、品牌和作品的评选推荐活动也在此揭晓,清华大学出版社等8家示范企业,中国知网等9种推荐品牌,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尹明华等9位创新人物,以及17个优秀作品和8个优秀作品提名名单同时公布。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迅速,近年来每年都在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阎晓宏指出,我国数字出版的产业链日趋完善,出版形态日益丰富,数字出版对各行业的内容支撑明显加强。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4.7亿手机用户,1.44亿网民,个人电子阅读终端已经超过1.5亿,四分之一的读者阅读数字出版产品,而且以每年30%的速度在上升,读者的数字阅读习惯为数字出版带来了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如今,我国的电子图书已有30多万种,网络杂志用户规模4000万,用手机进行文字阅读的用户超过3000万。
  
  此外,在网络游戏软件出版方面,近年来,国内自主研发了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网络游戏,有300多种产品上市,已占国内网游市场60%的份额,改变了国内网络游戏市场由国外产品占主导地位的局面,甚至一些民族网游产品已经打入欧美、亚洲市场。
   
  据了解,截至2006年底,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约200亿元,其中,中国互联网期刊的收入达到5亿元;电子图书的收入达到1.5亿元;网络游戏收入达65.4亿元;网络广告收入达到49.8亿元;在线音乐收入达1.2亿元;手机出版(包括手机彩铃、手机游戏、手机动漫)收入达80亿元。

  数字化武装出版业
  
  “大力应用数字化等新技术,推进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努力打造主流媒体在多元传播格局中的强势地位。”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参观数博会时指出,要鼓励和支持出版企业研发数字出版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充分发挥出版单位的自主性和创新性,有条件的单位要率先数字化,加快用数字化武装出版业的步伐;同时,也要进一步探索在新技术条件下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
  
  据介绍,虽然目前我国数字出版发展迅速,但是技术开发资金不足、缺乏普遍认同的商业模式,以及数字技术和管理人才奇缺等问题,已成为产业发展瓶颈。因此,如何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产业如何在经济上形成规模等成为业界关注的问题。
  
  对此,知识产权出版社社长董铁鹰表示,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增长,信息服务必将成为数字出版的主要形态之一。因此,将基础信息和检索系统结合起来,按照用户的要求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开辟新的市场,将为出版商带来更大的收益。据了解,目前,知识产权出版社已从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数字出版业务已经成为该社利润最高,收入最稳定的来源,并在国内最早实现按需出版合作。

  版权保护营造良好环境
  
  由于数字技术易复制、易传播的特点,因此,在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的同时,也必须提高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版权保护。据透露,在国内1400多个电子网站中,真正拥有版权的大概只有4.3%。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大量网站使用盗版内容。
  
  对此,中文在线董事长兼总裁童之磊表示,盗版是数字出版产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数字出版产业就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数字出版产业应该形成合法授权,严格版权管理的数字出版模式,从作者到出版社、到运营商,到最后终端设备,每一个环节都应该保证使用的都是正版。据了解,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成立两年来,在全国设立了4个维权中心,共受理案件200多起,有力地制止了盗版行为。
  
  据阎晓宏透露,2005年和2006年,国家版权局连续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国家版权局将继续会同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深入开展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有效保护数字出版产业已取得的成果。
  
  同时,新闻出版总署正在进行“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该工程将重点突破DRM系统的体系结构、数字内容加密、身份识别、密钥管理、数字权利转移、数字版权描述、数字内容交易等技术,从而进一步提高数字版权保护核心技术,扩大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应用软件及应用领域。(记者 刘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