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1日讯 河南省职务犯罪预防网报道:2007年5月,浚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预防规则的要求,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规律,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投资近两万元,建成了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为查处职务犯罪提供详细的信息资料。该信息库内容涵括了大量日常侦查工作所需的信息。通过1个多月的运行,该信息库在职务犯罪预防和侦查工作中发挥了显著作用,提高了检察机关预防和侦查工作的主动性。
该信息库收录信息主要包括:1、职务犯罪案件信息。目前已收集和录入了浚县院2003年以来查处的93件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数据,包括各年度统计数据、贪污贿赂案件资料、渎职侵权案件资料、要案资料等。2、行贿人档案信息。建立行贿人的长期档案,包括行贿人基本情况、行贿对象、行贿主观目的、行贿手法和行贿结果等内容。以便于今后加强对记录在案行贿人的监督,比如向招投标单位提供行贿人的行贿记录等,同时促进对行贿问题的情况分析和对策研究。3、重点行业信息。收集和录入了浚县院2000年以来查处的金融、建设、医药、卫生、税务、国土、国企等行业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数据,以及相关案件分析材料。4、重点工程建设信息。收集和录入了全县所有在建重大工程和部分已竣工工程建设的基本信息,重点是施工方企业、工程施工人员的信息。5、行政执法信息。主要包括国土、工商、税务、卫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等。旨在将行政执法信息纳入检察情报网络,为侦查监督、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为做好信息的录入和发挥信息库的作用,制定了几项规定:一是从信息库建成之日起,凡是自侦部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侦查终结或判决后7日内,自侦部门或公诉部门应当向预防科提供相关的犯罪信息,由预防科整理录入信息库;二是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对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非规范职务行为,以及职务犯罪衍化的宏观和微观因素开展预防调查,预防调查结束后向检察长提交调查报告,并依据调查结果提出和制定预防措施,对调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移送相关的业务部门;三是积极开展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对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和典型案例,预防科应定期进行分析,查明个案原因、症结,把握类案特点、规律,并制作书面报告向侦查部门通报,对犯罪分析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检察长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四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根据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的成果,定期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五是积极开展预防咨询。针对咨询对象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及面临职务犯罪风险和隐患,提出书面答复,一般咨询的答复,由预防部门负责人审核,对重大咨询的答复,由主管检察长审批。
自启动信息库以来,提供预防咨询6次,进行犯罪分析12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6次,开展专项预防调查4次,如在黎阳镇、白寺乡、巨桥镇计生所等开展预防调查中,共发现7个方面隐患,提出整改建议10条,效果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