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积极推动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常州4月26日电 电子文件中心建设经验交流会今天在常州召开。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王刚对档案部门进一步加强电子文件管理工作作出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全面规划,积极推动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王刚在批示中指出,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电子计算机在党和政府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电子文件的长久保存、集中管理和有效利用正成为国家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档案部门对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家档案局要商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全面规划,积极推动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努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电子文件管理体系,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

  王刚对电子文件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00年12月9日,他在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要认真研究和处理信息化带来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等新情况,积极探索和解决信息化进程中出现的信息安全等新问题,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与安全。2001年12月15日,他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又要求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2003年7月13日,他又就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作出批示,指出:要针对电子公文的特点,进一步研究解决保真、保密和保存等问题,使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一样得到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

  电子文件是信息社会中党务、政务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信息化条件下文件和档案的一种新型载体,是我国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信息化的飞速发展,电子政务的稳步推进,党和政府的电子文件也大量产生。但由于各个单位用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及系统的规范性呈现分散状态,存储格式、著录内容标准各异,安徽、江苏等省档案部门开始在档案馆建立省级电子文件中心,集中统一地对本地区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接收、鉴定、备份保存并提供利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进行了实践性的探索。

  (施 芳 尹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