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信息化强国的差距在哪?
来源:中国计算机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作者: 吉林省白城市信息产业局 刘振兴   
 
  信息化是当前和未来国家竞争的制高点,世界各国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提高到了空前的高度。日本、韩国和新加坡是亚洲信息化建设的强国,无论从信息化战略规划方面、还是信息立法、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有许多值得借鉴的成功做法。

  【实力篇】我国与日韩新存在较大差距

  与日韩新三国相比,我国由于幅员辽阔,信息化协调工作艰巨复杂,使得部门利益分割和重复建设问题相当严重。再加上数字鸿沟严重,尽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起步良好,但全社会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还需时日。

  1 信息战略和政府支持

  日、韩及新加坡紧跟国际步伐,把社会问题作为信息化发展的导向,从社会中各种人群的应用去考虑,进而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

  日本政府在90年代末发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后,就提出了“建设高度信息化社会”的IT立国战略。2003年7月,以日本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为部长的日本信息技术战略总部通过了《E-Japan战略II》,对日本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发展方向进行了重大调整,把信息化建设转向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上来。2004年3月,日本总务省召开会议并确定了《U-Japan战略》(下称U战略)。明确在2010年让国民100%能使用高速和超高速网络,让80%的国民能利用ICT解决需要解决的课题并体验到ICT有安全感。

  韩国政府于1995年开始实施国家信息基础建设计划,制定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和《促进信息化基本计划》,目标是实现全社会最普遍需要的信息服务。如今,通过实施一系列整体信息化发展规划,韩国与美国的信息技术差距已从2003年的2.6年缩短到目前的1.6年。

  到目前为止,新加坡信息化建设蓝图已经更新了5个版本。最新的是2006年6月,新加坡IDA(信息资讯发展管理局)向全球公布的“智慧国2015(iN2015)”计划,它确定了未来10年将实现的6大目标。这一计划解决的不仅仅是经济发展问题,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社会使命出现的。

  而我国也已经多次出台信息化规划,显示出信息化已经由从前的自发建设转变为统一框架下有目的的系统建设。尤其是,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了今后十五年中国信息化的基本方向,成为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 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管理

  相比日、韩和新加坡的管理机构而言,我们的管理尽管是统一由一个部委来管理,但仍存在下设机构混乱和管理错位的问题。

  在互联网普及率上,我们和三国的差距比较大,我国只有7.2%。而韩国的宽带普及率高达73%,在世界上也是一流的。在电脑普及率上,我们的城镇数据和上述三国差距不是很大,但总体上看就无法比较了。所以,中国农村的信息化建设形势还是十分严峻的,应该得到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四国都有稳定的管理机构。日本分管信息产业的有分管通信运营与服务的总务省和分管研发和制造的经济产业省。这种管理模式有助于信息化建设方向的高度集中,并可以相互促进。目前,新加坡各级政府部门及法定机构均有CIO,且都有IDA派驻的业务人员,CIO和派驻在各部门的IDA官员,业务上直接向提供服务的部门领导负责,技术上向IDA报告。这一运作方式的优势在于: 有利于确保战略发展方向,自上而下地贯彻规划和计划。

  在信息化管理上,我国目前的管理模式容易导致管理职能分散,给统筹规划、制定政策法规、支持研发创新、引导市场走向、进行宏观调控和规范市场秩序等带来很大困难。

  各省在管理机构上仍存在不统一问题,容易出现工作上的盲区。

 3 信息技术推广和应用

  我国和信息化强国相比,由于经济发展上的差距,离全面推广信息技术的局面还很遥远。

  2000年日本国会通过了《信息技术基本法》,在此基础上日本IT战略本部于20

  01年5月提出了以普及高速因特网等信息通信技术为目的的“e-Japan重点计划”修订案,其中心内容是减少加入信息事业所必须的许可手续,以促进IT事业领域的竞争。2001年10月,日本总务省又提出了《全国宽带构想》的实施方案,以扩大IT技术应用、完善信息基础设施。

  韩国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上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确保信息技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跟上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步伐。首先,建设教育网络应用设施,普及教育信息化。其次,实施国民信息化教育,扩大信息化范围。第三,实施宽带互联网普及服务计划。

  新加坡政府不是单纯地发展基础设施,而是将“修路”与“跑车”结合起来,积极开发新的应用。主要采取: 第一,政府公务员必须应用IT技术和网络开展工作; 第二,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第三,推动全民IT应用战略。

  通过10多年来对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不懈努力,信息技术在我国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和主要领域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信息化重大工程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金”字工程在国民经济关键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息技术在电力、石油、机械、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应用深入发展,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初见成效; 企业管理信息化效益显著,普及程度明显提高; 电子政务加快步伐,电子商务应用环境正在形成; 城市信息化取得积极进展,社会服务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给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带来实惠。

  4 信息人才与创新

  我国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知识产权拥有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特别是与三星、索尼等公司相比,差距较大。

  日本人才战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2006年前培养精通ICT、环境、生物、纳米材料等尖端技术的人才240万,确保企业需求的具有实战能力的技术人才; 第二,启动21世纪卓越研究基地计划,建立一流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培养富有创造性的世界大师级的顶尖研究人员,培养社会和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日本每年都有近千亿美元的巨资支持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开发,其中有相当部分是用于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方面的。

  韩国为了促进IT产业发展,建立了战略领域中长期人才需求预测和协调体制; 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实用型的人才培养基地; 大力发展基础学科; 努力在海外培养人才,并大力吸引海外人才,也派遣科研人员到国外学习先进技术。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韩国的科技政策由引进模仿型逐步转向以自主创新和开发为主。韩国科技创新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研发与生产不脱节,“研发以致用”。

  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为了解决IT人才问题,一方面IDA联合其他单位展开招募之旅,吸引国际信息技术人才,并鼓励他们留下,成为新加坡公民; 另一方面,也努力培养自己的人才。新加坡的信息技术研发和创新,主要是通过扶持国家研究机构,带动企业科研,形成科技园区。

  我国高等院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主力军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信息化专业人才。这几年,我国在集成电路、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软件、数字音视频等领域的研发工作取得一批新成果。

  5 信息法规环境建设

  我国的信息化建设还没有真正地纳入到法制化管理轨道。

  日、韩及新加坡的信息立法比较完善,解决了一些资源共享、三网融合、数字鸿沟等难题。我国的信息化建设还没有真正纳入到法制化管理轨道。国家应该高度重视信息立法,特别是针对我们国大人多、数字鸿沟严重、部门利益分割难等国情,通过立法调解是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