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步入快速增长期
来源: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8-06

    据互联网中心的统计显示,2007年上半年中国互联网人均月互联网消费额达到186元人民币,消费总额达1618.11亿元。在这个基础上,预计2007全年人均月互联网消费额将达到195.76元人民币,消费总额将高达3641.14亿元人民币,比2006年增长32%,仅2007年下半年的互联网消费规模就将超过2005年全年。与互联网用户数量的增长相比,互联网消费额的增速显然更快。同时,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数量也迅猛增长。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我国网上商户规模已经从400万增长到3000万。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地为网商最为集中的地区,北京网商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居全国前列。

    互联网消费市场的供需两旺,也带动电子支付产业进入快速增长期。艾瑞市场咨询发布的《2006年中国网上支付研究报告》显示,从2007年开始,中国电子支付产业将进入爆炸性成长期,到2008年整体市场规模将突破1000亿元,而到2010年则将高达28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60%。

    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出现,通过发挥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中介和信用保障作用,不仅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交付风险,而且有效地降低了银行在支付网关开发方面的成本,为过去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而基本上只能用“网上成交,网下支付”的B2C和C2C电子商务交易提供了有效的支付手段。

    目前,我国国内能够通过互联网支付服务的机构主要是电子商务机构、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其中,最为便捷同时也逐渐被网民认可的便是专门为互联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就是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它通过与银行的商业合作,以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中立的公正的面向其用户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在国内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依托大型B2C、C2C网站的支付工具,比如支付宝就属于这种非独立性的寄生形式;二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整合了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手段。

    据支付宝的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5月10日,使用支付宝的用户数已经超过4000万,支付宝日交易总额达到1.2亿元人民币,日交易笔数超过60万笔。目前除淘宝和阿里巴巴外,支持使用支付宝交易服务的商家已经超过30万家。支付宝的相关人士表示,支付宝每月保持两位数的增长。

    除此之外,手机和电话支付也将成为电子支付的“新宠”。目前,手机支付仅占整个电子支付市场2.2%的份额,主要受两方面制约:一是用户的消费习惯,很多用户目前还不习惯用手机进行大额支付;二是无线传输在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影响了用户的使用,而手机支付的优势同样也很明显,普及率高、使用便捷,国内4亿手机用户的存在为手机支付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随着3G的发展,未来手机支付可能成为网上支付的重要形式。与手机相比,目前国内固定电话在同样拥有庞大用户群的同时,其安全性更有保障。一种新的固网支付模式已经出现,即在普通电话的基础上,开发支持金融安全加密的POS支付功能,并兼容简单的数据通信业务。由于具有安全、简便、稳定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用户的青睐,这种便捷的支付方式在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政策环境方面,近日发布的我国首部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也为电子支付产业带来了利好消息。这部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重要的新兴产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并取得明显成效。很显然,与电子商务伴生的电子支付,也必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