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讯 把中国建设成一个旅游强国,是国家旅游局2000年初宣布的未来20年的奋斗目标。在过去的7年中,旅游业成绩显著,旅游产业规模得以迅速扩大。目前,中国在世界旅游业的排位已跃升到第4位。但是要使旅游大国转变为旅游强国,无论从思想认识上,还是从实现途径上,我们还需要付出许多艰苦的努力。
我国旅游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新世纪新阶段,既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战略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世界经济的持续平稳增长,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较快发展,全球化、区域化合作的日益深化,促进了我国旅游业的加速发展,我国作为世界旅游大国的形象日益鲜明,在全球旅游界的综合影响力显著增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人民生活需求加速向物质与精神并重转变,休闲消费的大众化时代正在加速到来,旅游业发展面临着更加美好的前景。
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是全行业在世纪之交提出的奋斗目标。当前,加速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进一步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由数量扩张向素质提升转变、由满足基本需求向强化服务质量转变、由经济功能为主向经济社会功能并重转变,切实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当前,旅游业尤其需要从战略发展的高度关注以下问题:
旅游强国指标要进一步科学化
2000年,国家旅游局面向21世纪研究提出的旅游强国目标,主要参考了世界旅游组织的一项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位的旅游接待大国和第四位的客源输出国”。除此以外,旅游强国指标还应有哪些具体内容,一直是旅游业界十分关注的问题。
目前,旅游业界对旅游强国指标的认识,大多还停留在对旅游大国特征的认识水平,往往把发展规模、在世界排位,以及接近上述预测作为对跻身旅游强国程度的判断。对于世界旅游组织的预测,我们应予关注和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但更应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预测不等于一套完整的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也不宜作为衡量我国成为世界旅游强国的单一指标。
从全球公认的旅游强国的情况看,衡量的指标是比较宽泛的、多元化的一些数据。既包括了旅游总收入占GDP比重、过夜旅游接待和旅游创汇的世界排位,还包括了其它方面的数据指标。从WTTC每年发布的旅游发达国家的统计数据看,包括美国、西班牙、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在内,不管其旅游经济规模是多大,相同的许多项指标占了全国总份额的10%以上,例如,旅游收入占GDP的比例、旅游就业占的比例、旅游投资占的比例、旅游税收占的比例、旅游出口占的比例等。这说明,旅游业发达与否是一个综合性概念,而不在于单项指标有多大。
近年来,海外人士十分关注我国经济发展,对强国标准也多有探讨,对我们理解旅游强国有一定的借鉴。例如,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了《中国应为“盛世”做好准备》(2004年11月)的文章,认为强国不应是单一的国内生产总值或人均GDP水平,而应是一个复合型的指标体系,包括人民生活、教科文卫、思想文化等领域都应处于领先地位。
信息产业是旅游产业的近邻,都是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在建设强国问题上有一定借鉴性。我国信息产业发展速度和单项产值的世界排位已超过了旅游产业,但距信息产业强国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2006年,我国以年产9300万台电脑、4.8亿部手机的规模,成为世界信息产业的第二大国,但世界各国公认的《全球信息技术报告》将我国排在全球信息化水平的第59位。排在前三位的国家依次是丹麦、瑞典、新加坡,虽产出规模小于我国,但技术创新和综合竞争力明显高于我国。从我国旅游业发展水平看,我国入境旅游总量已经超过英国、德国、奥地利、加拿大,但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还不够强,这也是主要差距所在。
因此,旅游强国目标是一个科学的指标体系,既应具有横向的可比性,更应能够反映综合产业素质。
旅游要素建设要进一步产业化
产业化是对产业发展较高的要求,是产业发展机制逐步健全的目标。国家旅游局在研究“十一五”发展目标时,把完善产业化体系列为三大任务之一,产业化问题受到空前重视。加快旅游发展的产业化进程,实质上就是从体系和机制上推动旅游业发展,全面按照产业经济的发展规律办事。
对于旅游产业化问题,业内的研究还较为肤浅,相当一些人认为产业要素发展就是产业化,这种认识有些片面和偏颇。其实道理比较简单,就如同仅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几种机械,不能算是实现了机械化;把电话、传真、电脑等仅作为办公用具,也不等于实现了信息化。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旅游业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涉及产业定位、产业政策、产业立法、资金扶持等鼓励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旅游各产业要素的发展,但对产业化体系建设则涉及不多。最近10年,国家旅游局开展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全国现有271个城市获得了荣誉称号,其评价体系包括20大项、176个评分点,既有对发展规模、产出水平、各产业要素的具体要求,更有很多事关发展环境、基础设施、支撑条件、配套保障等“外围”性要求,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旅游产业化体系的轮廓和框架。
产业化发展不是对所有地区提出的普遍性要求。旅游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的地方,产业要素还正在萌芽,要求产业化发展是不现实的;而旅游业已有相当发展基础,并致力于把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产业的地方,产业化发展则是必然性要求;对于当前全国旅游业来说,产业化发展则是刻不容缓的迫切任务,是促进旅游产业升级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基础。
促进旅游要素的产业化发展,应着重抓好以下方面:一是促进旅游产业要素的发展与升级。在大力推动产业要素发展的同时,要积极促进产业要素的配套发展,努力形成综合配套、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要统筹协调与相关产业的要素关系,将旅游新兴领域和业态纳入产业要素范畴。二是逐步完善旅游产品体系。要全面提升观光产品,大力开发休闲度假产品,积极培育专项旅游产品,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复合型旅游产品体系。三是加快完善协调配套的旅游要素体系。旅游业的投资者、开发者、经营者应遵循旅游产业发展规律,建立分工合理的市场利益共享关系;上下游企业之间、相关企业之间、同类企业之间,应实现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集团化、网络化、协作化。四是建立较为完善的旅游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努力培育有利于旅游发展的宏观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五是加快旅游人才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旅游业发展的良性机制。
旅游发展机制要进一步市场化
开放性和外向型是旅游业的天然特征。旅游资源的无限性和客源的广阔性,决定了旅游业是没有边界的,是市场化程度很高的经济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业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但不够开放的现象仍然存在,并以对内开放不够最为明显,成为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一是地方保护壁垒较多,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也影响了对外开放效应的整体发挥。二是现代企业制度尚未深入建立,一部分旅游企业仍是国有体制,或者改制不够彻底。以2005年旅游星级饭店为例,国有的共5528家,占全部总数的46.74%,国有的饭店房间62.67万间,占总数的47.05%。三是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尚未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个别地方以行政决策取代市场规律和市场行为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四是旅游市场监管过于行政化,动辄采取“运动式”的专项整治,对违规者采取“一次性死亡法”,但并未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大力推进旅游发展机制的市场化,重点应抓好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旅游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领导、统筹和推动,但绝不能替代或排斥市场化作用。各级旅游部门要由对行业具体事务性的管理,转向对旅游业发展的促进、引导和服务,为旅游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正确处理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的关系。政府要重点在战略规划、政策环境、市场培育、市场监管、形象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设施建设、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市场要重点在旅游投资、市场开发、产品促销、经营服务等与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密切相关领域发挥导向作用。三是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并重。要尽快消除行政分割和地区壁垒,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从事旅游经营的各类企业,应公平对待,不得区别歧视。与此同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四是进一步创新企业机制。要以资产重组为契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内容,以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为着力点,深化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
旅游增长方式要进一步集约化
集约化发展既是增长方式的问题,更是关乎旅游发展观的问题。它既是针对具体开发和建设项目的要求,也是对旅游业总体发展方向的要求。“九五”时期,旅游行业就提出要集约化发展,但至今成效不够明显,粗放型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例如, 2005年全国1.6万家旅行社,仅实现利润1.27亿元;全国1.18万家星级饭店,仅实现利润10亿元;4392家旅游区(点),仅实现利润22.59亿元,其中,国内旅行社利润为-1.7亿元、内资饭店利润为-12.91亿元点。
当前,我国旅游业又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时期,这一形势非但不利于向集约化方向转变,反而更易于延续粗放型发展的惯性。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集约化发展已是旅游业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一是随着旅游市场的迅速扩张,旅游消费档次和水平明显提升,粗放开发的旅游产品已越来越没有市场;二是经过近30年的旅游开发,大多数品位较高、开发条件较好的旅游资源已被开发,今后推向市场的旅游产品只有更具“卖点”,才可能占据一席之地;三是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现仅旅游景区景点就已超过2万家,被评定为A级(1-4A级)的旅游景区达3000多家,集约化发展是旅游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实现旅游产业发展的集约化,关键要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正确处理提升素质与扩大规模的关系。规模是基础,素质是保障。做强旅游产业是对产业素质和发展规模的双重要求,既要在素质上做强做优,也要保持适当的速度和规模。关键在于切实转变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由偏重追求速度和规模向提升产业素质和效益转变。二是科学借鉴旅游发展经验。我国旅游业起步于“一穷二白”的基础,曾创造了属于那个时代的不少经验。例如,“建个大门就收费”的起步发展;“边开发、边投入、边收益”的发展模式;“以旅游养旅游”的“滚动发展”等。但任何经验都是具体环境和条件的产物,不具有时间与空间的广谱性。无论学习借鉴或宣传推广哪一方面的经验,都应充分考虑时效性、差异性、局限性和针对性,突出强调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鼓励自主创新,力戒照搬照抄。三是建立旅游集约化发展的指标体系。这个体系可以包括旅游统计、旅游标准、旅游指标等,除了体现产业规模和增长速度以外,还可反映综合贡献率、市场竞争力,也可包括拉动投资、安置就业、增加税收、促进环保、优化生态等。四是发布旅游产业政策或旅游投资指导目录。要明确鼓励什么,引导什么,限制什么,对于市场前景不大看好,市场需求明显萎缩的旅游项目,例如,一般化的人造景点、雷同化的民俗开发等,要进行警示或加以限制。
旅游产业提升要进一步国际化
国际化水平是对一个产业与国际接轨程度的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反映,起码应包括三方面:一是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的情况,二是综合发展水平与国际同一领域的接轨,三是对国际事务的参与程度和影响力。
我国旅游业的国际化程度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是国际服务贸易的总量和规模。2006年,我国入境旅游接待1.25亿人次(其中,过夜旅游4991万人次)、创汇339.49亿美元,居世界第5位;出境旅游3452万人次,是亚洲第一大出境旅游市场。上述因素,奠定了我国作为世界旅游大国的地位。其二是我国旅游业的对外开放程度。这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方面。在加入WTO谈判中,旅游业成为服务贸易开放的重要领域。2001年11月入世以后,在饭店(包括公寓楼)和餐馆领域,我国提前4年兑现了所有承诺,进入我国的外国饭店管理集团已达37个、世界知名饭店品牌达60个;旅行社领域全面开放,已成立外资旅行社27家(其中,外资控股的7家、独资的11家),并从7月1日起,取消了对外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在注册资本方面实现了国民待遇。
但我国旅游业的国际化水平还不算高。目前,我国旅游企业“走出去”发展的很少,影响力也还很微弱;在借鉴国际经验、技术手段或发展模式方面,我们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我国旅游服务贸易虽已有较大规模,但旅游标准、服务规范等尚未推向世界各国;旅游部门在世界旅游组织、PATA等国际旅游机构中,旅游企业在WTTC等非政府组织中,尚未发挥与我国旅游业地位相称的作用和影响。
当前,加速我国旅游业的国际化程度,重点应做好下列工作:一是进一步开放旅游市场。要抓住全面兑现加入WTO承诺的机遇,鼓励外商投资我国旅游业,吸引国外知名旅游企业进入我国,推动国内旅游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与此同时,要大胆学习和跟进国际上较为成熟的旅游业态,例如,预订系统、分时度假、汽车旅馆、旅游宿营地、极限运动,各种形式的俱乐部等,努力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二是积极提升旅游国际服务贸易水平。要进一步重视入境旅游的战略地位,深入研究和开发入境市场,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入境旅游稳定增长。要进一步重视和发挥出境旅游的综合功能,充分发挥出境旅游在促进民间外交、缓解经贸摩擦、优化外贸结构等方面的作用,为国家“软实力”提升做贡献。三是要积极贯彻国家“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到国外投资发展,尤其是到我国出境旅游较为成熟的目的地开展旅游接待服务。四是加强国际双边、多边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旅游国际规则的制定,主动参与国际专业问题的研究和国际性的交流项目,积极反映我国旅游业的利益诉求,发挥我国对世界旅游业的建设性作用。五是不断提高我国旅游业的国际形象。为了维护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尊严和权益,应适时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提出接待中国旅游的必要条件,例如,提供中文翻译、尊重饮食习惯、保证服务质量等,不断提高我国作为旅游大国的地位。六是加速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国际化。要本着“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原则,进一步拓展国外培训的渠道,有计划选派各种层次的、市场急需的旅游人才到国外培训,同时积极吸引在海外学习、工作的旅游人才回国就业,适量选聘外国高级旅游经营管理人才,逐步建立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适于旅游强国需要的旅游人才队伍。(作者:国家旅游局副局长 王志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