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专家京城热议C2C税收
来源:民营经济报 更新时间:2007-08-15

树上有十只鸟,开枪打死一只,还剩几只?——“个人网上交易税收”成为日前在京举行的“十一五”期间电子商务环境建设专家研讨会热议的焦点议题。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汝林说:“我们不能做那种打了一只鸟,跑了九只鸟的事”。

 

  呼吁监管完善服务

 

  王汝林呼吁尽快建立电子化、网络化的税收征管和监管服务体系。只有尽快开发出具有追踪统计功能的、智能征税管理系统,在每笔交易进行时,能自动按交易类别和金额计税,并能进行应税提示、移动催缴,又能使网上商务交易者明白哪些是应税所得,哪些是应纳税金,并方便缴纳,才能顺利实现完税入库,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征税要求。同时,王汝林表示,应加快培养既懂网络知识又懂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税务部门大多缺乏网络技术人才,现有税收人才缺乏必需的电子商务知识和网络营销经验。只有具有一大批复合型人才,网上税收征管和监管才能落到实处。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梅绍祖认为,只要是进行了交易活动,国家就该征收相应的税费。对于征收行政成本太高的问题,梅绍祖则认为可以通过变通的方法来实现。比如,在网上开店的个人注册时无法解决的经营地点问题,可以折中,采用家庭地址注册。他同时表示,在电子商务方面,最棘手的其实是该怎么监管。我国没有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让监管成为了难题。

 

  宜慎宜缓注重研究

 

  而电子商务协会理事、国家《十一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起草人赵廷超表示,目前我国个人网络交易的组成还是由大学生、家庭妇女、自由职业者等组成,他们从事的是小规模经济活动,国家不应该对个人网络交易者收税。而个人网上交易达到一定规模时,会出现分化,一些干得好的经营者就转变成公司法人性质,这个时候,国家就有相应的税收制度约束。

 

  事实上,一方面中国网上购物市场和欧美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水平相比,仍然处于培育期。这可从网购市场在全国消费品销售市场的比重和增长速度略见一斑:2002年,网购总额只占全国消费品销售总额0.04%的比重,即使到了2006年,这一比重也才0.41%;预计2010年仍然无法超过2%。另一方面,当前网络卖家以个人卖家为主,以创业为主。记者了解到,截至2007年上半年,淘宝拥有超100万卖家,其中企业卖家3000家左右,不到0.3%,个人卖家比重超过99%。2007年第一季度,淘宝网全站成交额为70亿元,平均每个月23亿元,以100万卖家来算,平均每个卖家每个月的成交额只有2300元。如再扣除那些占据成交额相当比重的企业卖家,个人卖家中的平均月营业额非常低——这些个人卖家只是群体庞大才实现了巨大的交易额。赵廷超称,由于是小规模经济活动,盈利空间和经营活动连续性都很小,国家如果要对这部分交易收税,行政成本将相当高,而且不利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赵廷超表示,十一五规划关于电子商务的部分放在“保障措施”里规划的:研究制定网上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将主动权交给了人大、工商和税务。而“研究”二字表明了国家有关部门鲜明的态度与慎重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