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直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
来源:桂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编者按:按照《全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以及我市工作部署,各级机关和干部的公开承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从今天开始将我市市直部分单位的公开承诺分批在本报给予公布。这些单位,有综合协调部门、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直接面向群众的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承诺关键在落实,请广大群众监督。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诺

  一、围绕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与上下左右的沟通与协调,抓好各项决策、工作部署的落实和督查,确保政令通畅;严格公文处理程序,做到及时、准确、安全、高效;精心组织各类会议,确保会议质量;加强政务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做好服务;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工作联系,提高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

  二、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我办文书科、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工作人员为市政府办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精减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办文、办会、办事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使各科室、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更明确,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作,减少工作交叉和不必要的环节,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度。推进首问服务窗口建设,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员时,主动表明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办理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告知办理方式和方法;办理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帮助查明承办部门或单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四、扎实推行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处理公文,严格执行办文时限,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文书科对行政相对人送来的电子公文及纸质公文加盖文件处理章并在登记后一个工作日内分送办文科室。办文科接文后,一般情况下,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办文时,凡需征求县、区和部门意见,办文科应向其提出反馈或办结的时间要求。一般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超期未反馈意见,则视同其同意。办文要区分轻重缓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规定的时间办结,一般性公文原则上10天内办结(申请经费公文除外),最迟不超过15天。一时难以办结的,办文科应主动向来文单位说明情况。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机关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出现不作为、不廉洁等行为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乱作为"或"不作为"等严重影响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加大处理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坚持勤政为民,强化服务意识。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办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的实事好事。

  七、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坚持重大事项随时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八、坚持遵纪守法,严格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办公室工作人员不遵守以上各项承诺被投诉查实的,办公室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 2848504  2848422
    投诉电子邮箱: zfbxnb@guilin.gov.cn
    单 位 地  址: 桂林市五美路16号
    邮        编: 541002


                     桂林市公安局承诺
  
  一、转变思想观念,创建良好环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各项公安工作,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恪尽职守,勇于创新,为桂林市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安定的治安环境、公正的执法环境和优质的发展环境。

  二、增强宗旨意识,坚持执法为民。不断提高民警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各单位特别是各窗口单位对群众咨询业务、来人来访、报案投诉,实行"办案首问制"、"服务首问制"和"求助首问制"。

  三、推行警务公开,实行阳光警务。坚持以民为本,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服务的项目、程序、手续、要求;公开各项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公开警务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法律法规依据,并严格执行。

  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在车辆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和特种行业行政审批等方面,做到高效优质服务,在市级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及时受理,按时办结。

  五、规范执法执勤,确保公正文明。坚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杜绝违反程序随意执法。执法过程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服务热情、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各种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尽量以说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严禁乱评比、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坚决杜绝乱收滥罚现象。

  六、加强内外监督,严肃警风警纪。全体公安民警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的廉洁自律规定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发生"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坚决制止态度冷漠、行为蛮横、办事拖拉的不良作风。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一般问题3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对违反以上公开承诺的人和事,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2886829
    投诉电子信箱:ljswm@tom.com
    单 位 地  址:桂林市三多路1号
    邮        编:541001

 

                      桂林市投资促进局承诺

  一、推行"5995"工程,坚持从严治局。前段时间,局里推行了"5995"工程,将严格执行,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对违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本着"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对领导分工、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以及群众关心、适合公开的其他事项,都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能力素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参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

  四、严格首问负责制,提供优质服务。凡行政管理相对人前来办理咨询或者投诉等事项,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严禁相互推诿。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应当热情礼貌,主动为其指引机关服务窗口或告知联系方式,不得推诿、拒绝。

  五、严格限时办结制,优化办事流程。严格实施《限时办结制度》,对所办事项必须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应当承诺办结时限,并保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结。如个别岗位可能发生延误的,机关服务窗口实行预警、督办。各科室、各工作人员要以大局为重,以群众利益为主,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局延误。

  六、严格责任追究制,创造优良工作环境。对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或带来其它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

    监督投诉电话:3890299  3896509
    投诉电子信箱:gltzcjj@163.com
    单 位 地  址:桂林市民主路29号
    邮        编:541002

 

                    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承诺

  一、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忠实履行政府工作职责,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公正执法、公道办事,坚决杜绝"冷、硬、拖、推"现象。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加强市政服务热线"2800110"联动系统建设,全力解决群众对市区范围内的道路、桥梁、路灯、供水、排水、公交、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诉建议。积极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供水、排水、排污事业方面做好服务,为我市园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积极为改善我市发展软、硬环境作贡献。

  二、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操作。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做到"六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告知需提供的审批材料、公开承诺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凡没有收费标准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法可以收取费用的,按规定标准收取,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落实三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职责清晰、管理健全、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管理制度,重点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规定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申请和咨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或不能办理的理由。在提供材料齐全和法定条件下,对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等14项行政审批工作,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做到限时办结。当违反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至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依法依规责任追究。

  四、遵守廉政纪律,实行廉洁从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六个不准":不准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由行政管理相对人支付费用的各种娱乐、旅游活动;不准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借款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准利用工作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对本局干部职工未按规定兑现承诺服务事项或违背承诺并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投诉电话: 2816600
    投诉电子信箱: glsz7083@gx163.net
    单 位 地  址: 桂林市榕湖北路3号
    邮        编: 541002


                    桂林市民政局承诺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素质。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为目标,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在机关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增加自信感,增强责任心。

  二、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民政。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推行"阳光行政",以公开取信于社会,以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在原有政务公开基础上,改进不足,充实内容,创新形式,拓宽渠道,确保做到"三个完全公开":即凡是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和服务的事项完全公开,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完全公开,凡是政策法规允许的事项完全公开。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制定下发与其相悖的文件,不施行已明令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条件,手续、资料齐备的审批事项,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承诺时限按时办结,不无故拖延;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或不能办理的理由。不擅自增设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和办理环节,不额外附加、变更和提高标准,严格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审批、核准、备案事项。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文明办公,创建文明窗口,及时向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凡属职责内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地作好接待、导办、服务和受理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处理时间;不属职责内的事项,要积极受理,并及时转告有关责任人和相关科室,不能一推了之。对前来办事人员,礼貌相待,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提高服务水平。

  五、严肃党纪国法,实行责任追究。严格遵守党政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秉公执法,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或"吃、拿、卡、要"。对工作人员违法执法、不当执法、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本岗位职责,给国家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或带来其他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2830142
    投诉电子信箱: glhk1974@163.com
    单 位 地  址: 桂林市三多路22号
    邮        编: 541001

                    桂林市交通局承诺

  一、简化审批拨付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

  设立桂林市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将原由本局下属多个部门负责的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等业务职能归并到该办公室;对相关审批和资金拨付程序进行优化,并实行限时办结。

  二、认真落实"三项制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层层细化"三项制度";以高效、便民为立足点,设立"首问服务窗口",落实"首问责任人";全面清理交通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减化程序,合理确定流程时限;严格规范使用"三项制度"规定的有关表格,做到"一次性告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创新意识,推进创新型交通行业建设。

  做好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课题研究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创新激励机制;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我市交通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政策法规研究,汲取外地先进管理经验,促进行业管理方式、方法创新。

  四、加强干部职工教育,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

  制定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并认真落实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学习深造,提升学历水平;实施干部岗位交流、挂职锻炼,培养一专多能人才;丰富文体活动,增强职工体质。

  五、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

  在交通系统中,推行"五个一"服务标准(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个满意答复、一句好话相送");做到"五个不让"(即: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积极推动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由单纯管理向导向型服务转变,由被动性服务向主动性服务转变;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丰富政务公开范围、内容和形式。

  六、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查工作,认真研究处理实际问题。

  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开展下访活动,听民意、解民忧、暖民心;重视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问题。

  七、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

  落实2007年我市"为民办实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72条路,公路里程共587.06公里,解决19个建制村通公路189公里, 8个乡镇通油路154公里,22个通建制村等外路提级路面硬化99.43公里,38个建制村等级路路面硬化144.63公里。

    监督投诉电话:3556993
    投诉电子信箱:xf16993@163.com
    单 位 地  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92号
    邮        编:541002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承诺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建设,加强监督,严格问责。

  二、严格行政执法,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予以公布。依法处理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不徇私情,不勒、不拿、不卡、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对来信来访及时调研,及时处理,尽快答复。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不敷衍,不推诿,做到耐心不发火、热心不冷漠、诚心不奚落。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窗口服务,优化服务环境。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最优的政务环境。做到对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言语诚恳,不拖拉,不扯皮。能及时办理的及时办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不属本委权限范围内办理的事项及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严格按照内部项目审批流程时限,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及时高效做好服务。

  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制度和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者反馈。

    监督投诉电话:0773-2850195
    投诉电子邮箱:glsjgwxnb@163.com
    单位地址:桂林市临桂路12号
    邮政编码:541002

 

                    桂林市财政局承诺
 
  一、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理财行为。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财政收入和管理财政支出。依法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社会稳定以及教育、科技、农业法定增长等重点支出,支持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依法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坚持科学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理财观,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从制度上规范分配秩序和财政分配行为。

 三、坚持公开理财,提升财政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财政政策、财税法规、财政职能行使过程、职能运行结果等一律予以公开。对财政各项业务、办事流程在办公大楼予以公开,主动提供有关资料,方便前来办事的单位和人员。窗口单位实行挂牌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高效理财,规范财政管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条件,手续、资料齐备的审批事项,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承诺时限按时办结,不无故拖延;对手续、资料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承办人员要一次完整地告知所办事项需具备的资料等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耐心解释清楚。财政预算经市人大会议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批复预算单位。

 五、坚持文明理财,树立财政新风。开展文明办公,创建文明窗口,及时向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凡属职责内的工作,首位责任人要热情接待、依法办理、不推不拖;不属职责内的事项,要积极受理,并及时转告有关责任人和相关科室,不能一推了之。对前来办事人员,礼貌相待,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提高服务水平。

 六、坚持廉洁理财,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严格遵守党政干部廉洁自律规则,秉公执法,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或"吃、拿、卡、要"。对在工作中违法、违纪、以权谋私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监督投诉电话: 2823963  2828457  2863375
    投诉电子信箱: glcz3963@21cn.com
    单 位 地  址: 桂林市崇善路10号
    邮        编: 541002

 

                    桂林市林业局承诺

  一、实行阳光行政、提高工作效率。理顺部门内部的职能关系,明确权限责任,保障"三项制度"执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 、审批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实行"六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林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对重大招商项目开通绿色通道,落实急事急办制度。

  二、坚决贯彻"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设立首问服务窗口和首问负责人,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做到咨询业务有人答,反映问题有人管,来电来文有回音,来信来访的答复。

  三、严格执法,优化环境。对群众举报的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林业行政案件,在15个工作日内做到件件有回答,事事有落实,对执法自由裁量权实行集体审定。

  四、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公正廉洁。行政收费实行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三公开",决不借任何行政监管之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办理业务培训班实行"四要制",即办班要计划、要批准、收费要依据、发票要规范。

  五、努力办好实事。2007年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办好2件实事:1、全市完成新种毛竹10万亩,毛竹低改30万亩。2、新建沼气池60000座,在广西建成第一批沼气化市。

  六、建章立制,保障践诺。以"三项制度"为核心,严格制定好其配套制度,制定行政效能监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会议管理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监督投诉电话:  2625499
    投诉电子信箱:  glslyjbgs@163.com.cn
    单 位 地  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159号
    邮        编:  541001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承诺

  一 、依法履行国土资源规划、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职能。实现资源管理方式向全面依法行政、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的现代化管理转变,资源配置方式向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转变,工作服务方式向规范、快捷、优质、高效转变。

  二、严格保护耕地,培育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认真落实经营性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市场,积极为企业发展服务,盘活现有存量土地,优化企业土地资产,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国土收益任务。

  三、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推进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力度,建立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新秩序。

  四、加快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桂林市国土资源网站"和地籍数字化信息系统,全方位、多层次地向社会提供国土资源信息。

  五、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务"。坚持"合理、合法、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政服务大厅,规范操作、承诺审批、限时办结,真正做到"内转外不转"。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坚持挂牌上岗、亮证执法、文明办公,实行首问负责制、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制、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局领导政务大厅值班制、重大项目用地现场办公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的"三不准"规定。杜绝"暗箱操作"和"吃拿卡要"。

  八、完善行政效能监督体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2818035、2859248
    投诉电子信箱:gl2859248@sina.com
    单 位 地  址:桂林市崇善路6号
    邮        编:541002

                    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承诺

  一、转变作风,树立干部"四种形象"。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牢全体残联干部的宗旨意识,强化爱岗敬业精神,最终达到"人人都做残疾人的知心朋友、个个都是业务上的行家里手、事事带头遵章守纪、时时保持蓬勃朝气"。

  二、提高效能,努力建设"五型机关"。搞好经常性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把残联机关建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诚信型、廉洁型机关。

  三、增强服务,做好今年"八件实事"。(一)实施"温饱工程"。扶持2500户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加工或劳务输出;帮助1500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二)实施"扶残安居工程"。扶持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改造。(三)启动"万人康复工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配用助视器,聋儿康复训练,肢残康复训练,智残儿童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和康复,为各类残疾人提供生产生活适用辅助器具等。(四)实施李嘉诚基金会"长江新里程"项目,为200名肢残人安装假肢。(五)实施"扶残助学"。扶助520名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或升入高等院校就读。(六)加大就业扶持力度。搞好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实现新安排就业300名。(七)实施"扶残维权工程"。健全县(区)法制援助中心残联工作站,完善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措施,确保贫困残疾人维权无障碍。(八)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提升残疾人精神生活水平。开展全市残疾人青少年体育人才选拔赛;组织全市残疾人第2届声乐器乐比赛,组织特教学校参加自治区第三届特教学校学生文艺汇演。

  四、自觉接受监督,突出建好 "三项制度"。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推动工作的力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是行政效能监察机关、残疾人及其亲友、残联干部职工的监督。认真细化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日常的管理制度, 用制度管好人,用制度规范秩序,用制度保证效能。

    监督投诉电话: 2831132  2831707
    投诉电子邮箱: glscl@gxdpf.org.cn
    单 位 地  址: 桂林市叠彩路8号
    邮        编:541001

  短 评     公开承诺的关键在于落实

  实行公开承诺,目的就是要解决基层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问题;要规范行政审批,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为投资者提供最优的政务环境;要从民生问题入手,办一些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的实事好事;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

  公开承诺,关键在于有诺必践,怎样把承诺落实到行动上,不是只登在报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要将自己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群众的评判。群众不仅要听你怎么说,更要看你怎么做。如果只说不做,失去的不仅是一个单位的诚信,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完善践诺措施至关重要。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保证承诺落实到位。要强化舆论宣传,积极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曝光那些有言不行、有诺不践的行为。要逐步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各项制度,使公开承诺成为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经常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