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刑侦工作网络化管理
来源:黑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8月16日电(王英杰 记者雷蕾)记者从8月1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三基”工程建设大庆现场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县级公安机关刑侦大队将首次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刑事侦查员将实行任职资格审验制度。

  据了解,今后,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将以治安管理网络化为基础,全面提升打击犯罪的科技含量,实现信息化管理。在全警建立涉案及疑似涉案物品数据库,按照“涉案及疑似涉案物品查控工作规定”,实行涉案及疑似涉案物品发案上网、网上查控、破案撤网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破案绩效,降低破案成本。在保证基层刑侦大队的刑警数量有所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刑警任职资格标准”,把住刑警的入门关,把政治可靠、年富力强、作风过硬、热爱刑侦工作的民警选进来。对于不适合从事刑侦工作的民警,坚决调整出去。进一步加大从优待警力度,积极为民警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营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良好氛围。用最新、最前沿的侦查理念指导民警岗位练兵。今后每三年至少保证民警参加一次省级以上培训,每两年至少参加市、地级培训一次。在技能训练上,针对每名刑警的不同情况,就抓捕、押解、看押、驾驶、计算机、射击等必备技能定期进行强化训练,直至民警能够运用自如。在破案总结中,利用远程视频会商系统搞案例分析、案例总结。同时,把打击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建助打、以打促建”,通过抓刑侦“三基”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打黑除恶、侦破命案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打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打击成效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会上,还对已实施4年的《黑龙江省刑事侦查工作规程》做出首次修订,同时出台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查控高危人员工作规定(试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查控涉案及疑似涉案物品工作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这是近年来我省刑侦工作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