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换机、网络接入设备升级板卡招标公告(8-23)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08-20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某系统硬件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谈判人报名。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项目编号:DHBJJQ-2007-095-02
委托代理单位: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第二包:网络交换机(1台),网络接入设备升级板卡(20块)
谈判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或乙级资质(2005年9月以后核发);
谈判人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谈判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或乙级资质(资质证书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要求:
1、谈判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谈判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谈判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谈判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预谈判人报名时间:2007年08月21日至2007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30-11:30起,下午1:30-4:30止。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联 系 人:段司宇
电 话:65915024/65910924/65913057/65915614-810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