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今日在本报发表文章指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要坚定不移地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形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化大银行。
文章指出,改革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四家银行资本充足率显著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逐年改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国家注资获得明显收益,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文章提出,从八方面毫不动摇地深化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改革: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二是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现代金融制度的建设,始终抓住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控制、防范风险这条主线,严防不良资产反弹和经营效益下滑,确保稳健经营;三是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形成包括员工持股、高管层股票期权在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加强与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深度合作,把握开放的主导权,维护金融安全;五是加快金融创新,稳步推进综合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支持大型商业银行稳步发展综合经营,支持大型商业银行逐步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六是切实发挥资本市场对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的监督、促进和约束作用;七是按照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扎实、稳步地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八是不断为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促进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风险定价能力,通过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促进中小型商业银行与城乡信用社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增加就业机会。
坚定不移地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
(2007年8月27日)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相继进行股份制改革并成功上市。中国农业银行加快各项内部改革,为股份制改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带动了整个银行业服务水平与竞争力的持续提升,为国民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和金融稳定与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自2003年底以来,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下称四家银行)参照国内外银行重组改制的成功经验,根据“一行一策”原则,通过财务重组、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框架、引进战略投资者、境内外发行上市等,着力健全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
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国民经济、服务社会的效率和能力不断增强。四家银行在改革中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为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多层次、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四家银行围绕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机制,不断改进流程和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理念、产品、业务和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注重社会责任投资,促进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公司治理架构不断规范,新的体制和机制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四家银行高度重视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已逐步形成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架构与机制。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能力不断提高,银行决策、执行和监督日益符合市场惯例,国家、股东、客户以及员工等各方的利益关系日益和谐。
三是内控机制和管理能力不断增强,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风险文化逐步建立。四家银行大力推进业务流程整合,对审计、资产保全、授信等内控体制进行垂直化改造。积极推动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管理基础。加大内部整合力度,对分支机构实行组织架构改革和业务流程改造,工作重点不断向下推进。在此基础上,以客户和市场为中心,着力提高每一个业务环节的风险意识,重塑风险文化。
四是与战略投资者的业务和技术合作计划正在落实,引“智”和引“制”效用逐步体现。四家银行在坚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出发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目前,四家银行正全面落实战略协议,并结合引进不断拓展新业务,加强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从实际情况看,战略投资者在改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业务流程、产品创新、企业文化等方面带来了很多深刻影响。
五是发行和上市工作基本完成,市场约束和促进作用不断加强,也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发展。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四家银行建立了市场化的资本金补充机制,规范了信息披露,加强了对高级管理层的履职约束,资本市场对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促进和监督作用明显增强。此外,中行、工行和交行在A股市场成功发行上市,建行也已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这些显著扩大了A股市场规模,大大提高了A股公司整体投资价值,对于市场的稳定作用也日益明显,有力促进了境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工行、中行、交行以A+H的方式实现两地上市,推动了市场创新,提升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
六是财务状况根本好转,且呈现较强的可持续性。改革后,四家银行资本充足率显著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逐年改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07年6月底,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67%、13.39%、11.34%和14.17%,不良贷款比例分别为3.29%、3.56%、2.95%和2.06%,净利润分别为413.9亿元、295.43亿元、342.55亿元和89.18亿元,总体来讲较2006年有了进一步的改善。四家银行均按照监管标准和会计准则,提足了相应的风险准备,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同时,国家注资获得明显收益,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的基本经验
四家银行通过实施改革,内部治理机制与外部约束机制不断增强,财务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促进了金融体系的稳健和服务效率的提高,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方针政策、保持经济持续健康亦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保持国家外汇储备合理水平的前提下,运用部分外汇储备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既提高了国家储备资源的利用效率,又支持了国有银行改革。所有这些都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决策是正确的,同时,也再一次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政府对国际金融稳定一以贯之的负责任态度。这一重大改革成功的经验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决策组织和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国务院成立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明确的议事与决策制度。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股份制改革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高度协同。四家银行科学制定和实施操作方案,稳步推进改革。
第二,注意决策程序,及时沟通、求得共识。在改革总体方案的设计过程中,有关部门就改革的目标、步骤、时机以及财务重组资源选择等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和征求了多方面意见。试点方案实施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改革取得的成效,国际国内社会各界普遍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持肯定态度,标准普尔等国际评级机构先后全面调升了我国银行的评级,并直接带动了我国主权信用评级的提升。
第三,总体设计、分步推进,注重政策配套。此次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在认真总结我国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化解金融风险的国际经验,按照“一行一策”原则,确定了国家注资、处置不良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等改革步骤。在国家注资时,成立汇金公司,由其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能,明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与措施;在处置不良资产时,依据国家法律与政策规定,核销资产损失,采取市场化模式处置不良资产;在设立股份公司时,明确实行整体改制,制订了公司治理与内控指引;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坚持国家绝对控股原则,着重完善公司治理、技术和业务合作;在上市时,周密部署,灵活机动选择发行窗口;对股改所涉及的财政税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金融监管等方面均制订了相应的配套政策。由于改革总体方案设计较为科学,各阶段任务明确,银行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及时制订配套政策,确保了股份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改革与稳定并重。在改革过程中,坚持股份制改革与加强内部控制同步实施,加强管理,维护稳定。四家银行一方面加紧实施财务重组,一方面加快内部改革和加强内部控制。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改革,构建现代大型商业银行基本制度框架,建立健全信贷、财务、资本、人事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同时,四家银行以人为本,把关注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改革的重要方面,维护员工队伍稳定,激发和调动职工支持改革、敬业爱岗的积极性。
第五,改革与发展并举。四家银行在实施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在信贷资金投向上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与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做到有进有退;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和加强金融创新,满足市场合理的需求。四家银行改制后经营业绩有较大幅度提升。
第六,改革与开放结合。改革与开放相结合,适时引进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是国内外包括金融业在内的竞争性行业重组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引进具有国际竞争力与服务水准的战略投资者,对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在选择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各家银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进行自主决策,公司管理层受董事会委托按照市场化原则广泛选择战略合作对象,与投资者谈判并争取最好条件,董事会决策后提交股东大会作最终决策。监管部门对战略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慎性审查。在入股价格形成中,由战略投资合作双方遵循市场规则谈判形成,综合体现业务合作、股权比例和股权锁定等多种因素,既反映中资银行能提供给投资者的收益,也反映投资者应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在实践中,引进战略投资者起到了比较理想的作用,促进了四家银行在公司治理、产品开发、风险管理、金融创新等方面切实转换机制和体制。
第七,改革与坚持国家控股、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相统一。在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确保国家对改制银行的绝对控股权。同时,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加强对战略引资和业务合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商业银行信息安全,维护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
三、坚定信心,毫不动摇地深化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改革
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国有银行居于银行业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搞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改革,意义重大。从银行内部看,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公司治理还不完善,内控机制仍不健全,基础管理比较薄弱,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有待提高,分支机构和基层网点改革还需深入,金融服务水平亟待提升。从外部环境看,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金融市场联系更加紧密,金融创新日新月异,不确定因素增多,金融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另一方面,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阶段,国民经济和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国有企业也在转轨和改制之中,有可能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同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法制建设尚待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总之,与现代银行制度的要求和国际先进银行相比,我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经营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深化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地把改革推向前进,加快形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化大银行。
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国家控股商业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发展战略和运营模式,广泛提供多层次、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全面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现代金融制度的建设。要进一步明确“三会一层”之间职责边界,形成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有效的制衡关系。始终抓住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控制、防范风险这条主线,严防不良资产反弹和经营效益下滑,确保稳健经营。深化分支机构和基层改革,增强内部改革的联动性,加强对基层机构风险和内控的考核管理,推进新体制新机制在全行有效运行。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加快专业型人才引进,加强员工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尽快形成包括员工持股、高管层股票期权在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加强与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深度合作,把握开放的主导权,维护金融安全。在合作中,注重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公司治理、产品开发、风险管理、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技术合作,引进先进而又适用的管理技术与业务品种,增强信用分析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引进与创新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准。在加强国际合作的同时,积极把握竞争与发展的主动性,巩固扩大市场优势,坚持国家控股,维护金融安全。
五是加快金融创新,稳步推进综合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包括金融产品、管理模式、组织架构等方面的金融创新。继续支持大型商业银行稳步发展综合经营,不断提高大型商业银行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与国际规则,支持大型商业银行结合自身发展优势,逐步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六是切实发挥资本市场对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的监督、促进和约束作用。包括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在内的大型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国际监管标准规范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保持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的稳定和提高,树立我国银行业的良好形象。
七是按照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扎实、稳步地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在完成全面外部审计、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国家注资和设立股份公司等财务重组工作。支持农行强化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市场定位,支持农行围绕市场定位在组织架构、产品研发、风险定价、授权授信等方面进行的各项改革与探索,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
八是不断为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防范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银企关系。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促进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风险定价能力。通过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促进中小型商业银行与城乡信用社的发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增加就业机会。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征信体系的作用。不断加强金融法制,保护金融市场中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