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事业规划
来源:中国成都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6—2010年,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成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概况
  (一)“十五”期间教育工作取得的成就。“十五”期间,成都市教育工作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努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以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标志的第二次历史性跨越。截止2005年,已顺利完成“十五”计划所确定的各项预期目标,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义务教育呈现出城乡均衡发展的良好势头。“十五”期间,坚持“两基”年审检查制度和质量监控制度,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6—11周岁学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9%以上,在校生达到75.7万人,小学辍学率降至0.12%。12—14周岁初中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3%以上,在校生达到39.4万人。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升至99.9%,农村初中入学率升至98.6%,初中辍学率降至1%。200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6.7%。
  2.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8.82%。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19.9万人,增加近1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22.3万人,增加约12.1万人。
  3.职业教育总体发展态势较好。目前,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22所,高等职业院校15所,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近300个,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院校在校生近23万人。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失地农民培训,每年约80万人次。
  4.民办教育迅速发展。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幼儿园等)2161所,其中:民办普通中小学69所,在校生7.9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8所,在校生4.6万人;民办幼儿园1451所,在园儿童13.3万人;各级各类劳动技能培训和文化艺术类民办教育机构623所。全市民办学校办学资产45.71亿元,学校占地面积810.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3.4万平方米。部分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成为学生争相就读的热点学校。
  5.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在蓉普通高校38所,其他高等教育机构15个,实施成人高等教育的院校50所(其中成人高校22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点299个,硕士点619个;普通高完中143所,初中381所,小学(含教学点)1416所,幼儿园1797所,特殊教育学校13所,中等职业学校122所;各类培训机构694个,社区教育学院21所,社区市民教育学校185所,各类科研机构117所,青少年科技园1座,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18个,文化馆15座,博物馆11座,公共图书馆17座,文化站398座。上述文化教育机构和设施,涵盖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职业教育、普通教育、成人教育,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奠定了基础。
  6.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在义务教育阶段,采取区(市)县年度自查、市级年度评估和薄弱学校改造等措施,促进了义务教育向高水平、高质量方向健康发展。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建成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4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5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0所,市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占普通高完中的55.2%;建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3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5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占中等职业学校的39.3%。所有区(市)县均建成了1所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和1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约有75%的高中阶段学生在各级各类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接受优质教育。以全市总人口为基数计算,2005年高考每万人上线率达到28.77,被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录取的学生达49704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为农村劳动力的高层次转移做出了重大贡献。
  7.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每年坚持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约100人,并使之逐步成为全市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已成长为学校的优秀领导干部。全市教育系统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0人,市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6人,中小学教育专家42人,在职特级教师123人,在职学科带头人398人。全市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9.2%,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的达到67%;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6.5%,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44.4%;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7.7%。优秀教师和干部队伍不断壮大,为全市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成都做出了新的贡献。1996年全市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2005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接受高等教育学生和市民的比例不断提高,受教育的年限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整体素质不断增强。通过开展城区(县城)学校教师赴农村学校支教工作,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帮困助学工程、教育强乡(镇)建设工程、农民教育与培训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教育快速发展,使广大农村中小学生和农村居民更大范围地接受到良好的教育。
  (二)“十五”期间形成的值得坚持的基本经验。一是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二是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三是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必须坚持不懈地狠抓教师队伍建设,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积极培养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五是必须坚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把成都教育办成高质量的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三)“十五”期间成都教育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城乡教育的差距仍然比较显著,与成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城乡学校校舍及教学装备、师资队伍素质、学校内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2.教育事业基础能力和条件亟待进一步提升。教育事业基础能力和教育结构与成都创建中西部地区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的战略地位还不相适应,中等教育的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
  3.素质教育运行机制尚未在全社会形成。全社会素质教育的思想和观念还有待进一步确立,招生考试制度、学习评价制度、教学模式等尚需进一步改革。
  4.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不断增长,可利用的各种教育资源日益紧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各种矛盾更加突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二、“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平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初步构建现代终身教育体系,使成都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在全国保持先进。
  (二)发展战略。
  1.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城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和谐成都建设。
  2.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努力培育名教师和名校长,促进成都教育整体水平和教育品质提高。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显著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构建适应成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早期教育、城乡社区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形成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人口分布相协调的高、中、初等普通与职业教育的合理布局,基本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平民教育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进城就业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主要目标。
  (1)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积极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满足社会对0—6岁婴幼儿学前教育的需求。
  (2)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按时入学,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9%,初中三年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进小班化教学的试点工作。
  (3)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充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切实满足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3-6周岁残疾儿童入园率达到50%以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全市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到50%以上。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85%以上,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5)积极发展地方高等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龄青年高等教育入学率保持在45%以上。各类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万人以上。
  (6)完善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制度,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初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使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在职人员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层次和形式的教育与培训。农村劳动力年培训率达到30%以上。新增劳动力预期受教育的年限达到13年。
  (7)初中、小学教师本科、专科学历层次的比例分别达到75%和85%以上。具备硕士学位的高中专任教师比例不断提高。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大力开展名教师、名校长和特色学校培育工作,坚持完善优秀青年教师、教育专家培养制度。
  三、“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争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到GDP的4%。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确保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农村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市和区(市)县核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市、县配套部分)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不低于45%。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按市和区(市)县确定的保障机制改革分担比例足额安排,落实到位,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稳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教育,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激发学生发展的内在动力;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开展“三创”教育,即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建立自上而下的素质教育评估检查体系,创造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政策环境,形成全社会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三)建立健全平民教育保障体系,确保没有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受教育机会。确保贫困、低保家庭子女教育得到保障,生活得到补助,其他方面得到救助。做好地方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完善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四)巩固和深化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教育公平。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和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人口分布和小城镇建设的要求,继续调整和优化学校布局,严格实施中心城区中小学规划。到2010年,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一批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实施创建特色高中计划,巩固和提高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成果,提升高中教育品质。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调动各级责任主体办学的积极性。深入开展“百所学校结对子,百万学生手拉手”活动,促进城乡教育共同发展。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成都市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构建与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推进示范性(重点)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专业建设工程、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职教中心建设工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帮困助学”工程,显著提升成都市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实施专业布局和专业结构比重调整计划、六大重点产业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计划、“人才成长立交桥”试点计划、对外合作计划,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全市人力资源开发。
  (六)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到2010年,所有学校均达到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推进教育教学资源平台、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远程教育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建立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加强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对郊区(市)县的辐射,更好地为中小学生、教师和城乡社区居民的学习、生产和生活服务。总结推广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经验,积极探索信息化应用策略与模式。
  (七)加快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加强对市属高校的规划、指导和管理,整合地方高等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加大办学投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以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优势学科,提高办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努力培养实用型、应用型高级人才。积极吸纳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和民间资金,促进地方高等教育体制创新。
  (八)加快城乡社区教育发展,积极推进新时期农村“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以加强社区教育为核心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规划,完善社区教育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体制,明确政府、社区、部门和单位职责。建立社区教育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综合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内容丰富的社区教育活动。改善农村成人学校办学条件,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成为先进文化传播中心和社区教育服务中心。建设50个教育强乡(镇),开展教育强区(市)县建设。
  充分发挥企事业、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采取职业院校培养、企事业岗位培训、名师带徒、个人岗位提高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和专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和教育等部门的优势,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与教育培训更加紧密地结合。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培育新型农民,增强农民的就业能力和生存能力。依托高校采取定向培养、招收“实践生”等形式,为农村培养高级专业人才。
  (九)加快民办教育发展,完善民办教育管理办法。以职业教育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为重点,积极吸纳民间资金,创新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中介机构。到2010年,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办教育格局。
  (十)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和名教师、名校长培养计划。优先发展教师教育,大力加强师德教育,建立教师终身学习制度。树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完善教职工聘用制。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和干部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名教师、名校长。大力开展远程教师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
  (十一)重视和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提升教育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深入开展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分区域推进、教育内涵发展、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城乡社区教育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品牌培育等项目的研究。深入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十二)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扩大对外交流。加强与东部沿海城市的对口合作,积极开辟国际合作渠道,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提高成都教育的国际化程度。
  (十三)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积极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化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稳步推进直属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依法保护受教育者和办学者的合法权益。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教育行政机构建设。加强教育宣传,创造优良的教育发展外部环境。深化教育改革,形成良性、长效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