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努力建设阳光政府
来源:新乡日报 更新时间:2014-05-30

         新乡日报报道:9月5日,《新乡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已出式出台。该办法共16条和5个附件组成,主要内容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明确政务公开考核的原则、范围、内容、标准和奖惩等方面的要求;另一部分主要是由5个附件组成,对市、县、乡三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操作明细及责任分解进行了明确。

  吴天君市长在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上就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新一届政府在全省率先、在全国较早通过公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接待日、召开听证会、新闻发布会、免费发放政府公报、利用广播电台《行风热线》和电视台《沟通》栏目等各种途径,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仍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二、要认真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更扎实地深入开展。突出抓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和单位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电子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行政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三、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要求,强化政府的主体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监督,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新乡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定期考评检查,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要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增加透明度,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