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
互联网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划时代发明和革命,它不仅改变了人类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而且也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表达方式和交际方式,并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网络时代、信息社会就是这个新时代的标签。以互联网为主要平台的全球信息化正在引发当今世界的深刻变革,网络仿佛缔造了一个世界的影子帝国,重塑世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军事发展的新格局。加快信息化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
一、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基本状况
互联网兴起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的美国,九十年代开始走向商用。中国于1986年发出第一封电子邮件,1994年4月20日,中国实现了与国际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成为国际互联网大家庭中第77位成员。1995年中国公众互联网的建成标志中国互联网进入社会化应用阶段。中国政府把信息化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大力推动信息化,1996年成立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1999年被确定为政府上网年,政府上网、企业上网和家庭上网工程逐次展开。历经十多年的发展中,中国互联网近年进入了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新阶段。
目前,全球网站数突破1亿个,互联网用户已经超过11亿,覆盖全球233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全球总人口的16.9%。互联网使用最多的前5种语言是英语、中文、日语、西班牙语、德语。1997年11月中国互联网用户为62万,2007年上半年已有用户1.62亿。宽带用户1.22亿;网民每周平均上网17小时;网站131万个,上网计算机近6710万台,网吧12万家,37.2%的网民在网吧上网。网页数达44.7亿个。电话用户8.6亿,其中移动电话4.9亿户,4430万人使用手机上网。
中国互联网的应用遍布各个领域,主要有新闻、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游戏与音乐、视频点播、网络广告、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电子邮件、远程教育、短信等。作为媒体,按比尔·盖茨的说法,互联网将在5年内“颠覆”电视的地位。实际上,互联网已经超过电视成为中国网民获取信息的第一来源,并成为整合平面媒体及电子媒体的工具,显示出强大的力量。新浪网在2005年神舟六号载人飞船发射当天访问量突破4.5亿页读数,刷新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流量记录。“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新闻,就是因为来自网上的一个帖子和照片,立即成为无数网民关注的大事。然后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刊一哄而上,很快将房屋被拆迁的户主杨武、吴苹夫妇炒作成全国、全世界的新闻人物,使得拖了几年的问题迅速得到解决,比中央电视台的著名栏目“焦点访谈”威力更大。作为工作和学习的工具,从国家主席和总理了解民情,到小学生做作业都要上网。各级政府网站拥有率达85.6%,网络成为推进政治民主的舞台,今年我国召开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前,中国政府设立了网上专页“我有问题问总理”,短短时间内吸引了22万多名网友。2005年网络高等教育在读学生近300万人。网络是网民相互学习的百科全书,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开设的“百度知道”上线2年,成功解答的问题即达到1700万个,成为全球最大的知识分享社区。2005年电子商务规模达7400亿并高速增长。许多个人和小企业在淘宝网上开设网络商店,年交易额达200亿元,网络购物逐渐被更多消费者所接受。当然,网络也是娱乐和交际的工具。2006年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达到37个亿,网络音乐达到27.8亿。仅中国移动手机游戏收入达24亿多元。全国手机彩铃业务收入90多亿元。视频业务量已经超过网页浏览,成为第一大业务量。博客作者达到2080万。腾讯QQ注册用户达4亿。
2006年制定的为期15年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了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信息化。包括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信息服务业,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能力、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能力和国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和信息社会奠定基础。到2010年,我国信息产业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0%,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在技术方面,以IPV6(“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的缩写,也被称作下一代互联网协议,其最显著的特征是通过采用128位的地址空间替代IPv4的32位地址空间来提高下一代互联网的地址容量)为标志的下一代互联网有望在两到四年间成为主流,与现在相比拥有海量IP地址资源,网速至少快100倍,操作简便,安全性得以提升。互联网、通信和电视网趋向融合,并向宽带化、移动化和智能化发展。一个更加信息化、网络化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形态正在加速到来。
二、网络的文化特性及对文化发展的影响
1、 网络的技术与文化特性
经济技术的发展推动文化的进步。网络文化是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互联网的文化特性或者说网络文化,是以互联网的技术特性为基础,并在人们的使用中形成的思想、情感、语言、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不仅包括数字化的网络内容,也包括运用网络的目的、方式和效果。
一般认为,互联网具有传播速度快、信息容量大、多媒体化、全球化、开放性、无中心和交互性、即时性、易受攻击等特点。网络的技术特性和应用决定了网络文化环境具有开放民主、自由、平等的特征。从文化的主体角度看,网络的海量信息和即时性,扩展了主体进行文化选择的自由度,网民获得了空前丰富的文化消费机遇和内容,有利于文化的普及(我国低收入网民是网民的主体),有利于新知识、新观念的传播。另一方面因为互联网的隐匿性和虚拟性,使用方便,且能迅速被他人接受,人的创造性被高度激发,网民可以自己提供内容,使得网民不仅是信息资源的消费者,也是信息资源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网络文学成为畅销书,如《诛仙》印刷品超过100万册。有的被改编成电视剧、动漫和网络游戏。我国有独立域名的网上论坛50多万个。博客之所以受欢迎,不仅可以留下自我历史记录,更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垄断,充分满足网民自由表达和展示个性的需要。播客颠覆了广播电视被动收视的方式,使用户成为创制音、视频信息的主动参与者,同时让用户对视听内容和收视时间有了自由自在的选择,是典型的Web2.0方式。目前,仅国内播客网站就达300余家,播客数量达到数十万人。威客,一个通过互联网解决科学、技术、生活、学习等问题的网民群体,也叫聪明客或智慧客。他们在威客网站上将自己的知识、智慧和经验转化为财富。
从文化内容或精神方面看,网络打破了不同文化的时空限制和国家设置的管制规范,改变了世界的文化地图;以前的明星是由电视制造的,现在最红的电视明星“超级女生”和规模空前的“红楼梦中人”选秀活动是由观众手机投票决定的。最流行的歌曲是网络上创造并由网上首发的。网络改变了民族文化的创造、传播、传承方式,特别是以往文化的单向传递被多向互动所取代,使文化呈现出多元、多样和多变的特点。网络文化往往以主流文化的挑战者面貌出现,消解权威和中心,但是又追求主流文化的地位,形成了文化发展的强烈张力和价值标准的矛盾。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带动新文化形式的迅速产生和流行,但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的变迁却相对迟缓而稳定,这就产生了技术与文化的脱节或冲突。网络所提供的多元但矛盾的文化反映并适应了当今世界经济、政治多元的现实格局。
但是,网络技术与其他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一样是一把“双刃剑”。由于虚拟条件提供的便利,网络传播中个性化、个人意志的充分表达,也会带来对他人自由的伤害。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使沟通变得更加随意和自由,同时也变得更加危险和不可信赖。许多新的问题,如个人隐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民族文化的发展、信息污染与欺诈、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色情暴力等不良网络信息泛滥、网络“恶搞”挑战道德底线、公共信息安全等,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担忧。有时甚至成为社会公共事件。如“网络通缉”现象屡见不鲜。2006年2月26日,一个名为“碎玻璃渣子”的网民在网上贴出一只小猫被一女子用高跟鞋踩死的图片后,引起网民极大愤慨,一些网民发出“宇宙A级通缉令”,寻找虐杀小猫的“凶手”,导致该女子私人信息暴露,被迫离职搬家;同年4月13日,一男子在网上发帖,声称妻子跟网友“铜须”发生了一夜情。一些网友出于义愤,通过各种途径查到“铜须”的身份,并将其隐私公之于众。有的还造成现实中的围堵和威胁。有的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如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玩网络游戏问题。青少年学生网民占网民总数的三分之一,达5800万人,平均每周上网11.6小时。其中16.6%超过20小时。几年来公民对违法和不良网络信息的举报多达423万件。如何规范人们的网上行为,建设一个技术支撑而不是完全受技术控制的网络,既需要技术的进步,也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解决方法,更需要新的文化价值观。只有文化才能给技术指明正确的方向。
2、文化生产、传播、消费方式的网络化
网络化、数字化对传统的文化方式带来了巨大变革,引领着当代文化发展的新趋势。文化资源与数字技术与网络相结合,建立了新的文化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网络文化产业是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网络产业与内容产业的交融激荡中崛起的一个新的产业,在文化的创作和制作、储存和传输、消费和欣赏等方面都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尤其是在音乐、动漫、游戏、影视上创造了崭新的文化生活方式和商业模式。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在互联网上的延伸,也包括依托互联网产生的各种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如网络媒体、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网络动漫音乐等。国际上又称之为“数字内容产业”或“数字娱乐产业”。
网络文化可分为两部分。一是传统文化产业的网络化和数字化,如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数字电影等;二是以信息网络为载体,形式和内容都有别于传统文化的新型文化产品,如网络游戏、移动短信等。网络文化产业正逐步在全球形成一种产业,并保持着高速发展的势头。目前全球网络游戏产业年产值超过100亿美元,美国的网络游戏产业已连续4年超过电影产业,成为最大的娱乐业。
中国积极推动文化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走以数字化、网络化带动文化的跨越式发展道路。《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指出:要让网络成为先进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并把建设先进网络文化作为国家信息化发展的九大战略重点之一。《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培育文化创意群体和内容提供商,着力发展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发展数字广播影视和数字出版。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大幅度提高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为加强对网络文化产业与市场的管理和引导,国家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数十个规定,设立了对经营主体的许可证制度和内容审查及备案等基本制度,初步建立了网络文化管理的政策法规框架。培育建设了几十个动漫游戏和数字娱乐产业振兴基地,定期举办网络文化、互动娱乐、动漫游戏博览会。但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当前中国有1.62亿网民,形成了巨大的网络文化消费市场,但是,他们消费的许多是国外的网络文化产品,以及大量水平不高甚至粗制滥造的产品,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中国文化元素的网络文化产品却不多,高水平的原创能力不足。产业发展迅速与市场秩序混乱同在,如网络游戏的负面影响、不健康和有害网络内容、网络侵权等问题。
三、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新思路
国际上对互联网管理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网络信息安全领域,包括打击网络犯罪,打击恐怖活动、黑客等等。二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包括对色情内容的控制,公共设施里对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等。三是互联网的行业监管,包括市场准入、资源管理、服务等等。四是弘扬本土文化,保护知识产权。我国面临的问题也大体相似,主要是社会公众对网络的重要性和作用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网络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主要依赖进口。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仍比较突出。管理体制机制不能与技术发展相适应。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借鉴国际经验,同时要根据中国文化发展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
1、要高度重视和善于利用网络加强文化建设
充分认识和发挥互联网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开发和应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以建设为主,加强防范。使它成为传播新知识、新思想的重要渠道,弘扬先进文化、主流文化、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今年两次发表关于网络文化的重要讲话。前不久,国家召开了全国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一个网络的文化总动员和文化的网络总动员正在全国展开。网络文化正在也必将很快成为主流文化,对网络的拒斥与漠视都是错误的。主流文化队伍、主流文化作品必须尽快转换平台,否则只能被边缘化。网络文化应当自动连接传统的主流文化,否则就会成为轻飘飘的过眼烟云。
网络文化事业和网络文化产业是网络文化建设的两个方面,要大力发展网络文化事业,加大政府和社会公益性投入,以网络化的方式实现文化的共享、共建,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科技为手段,推进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要开发利用新技术。没有3D动画技术,电影、游戏、动漫的发展就完全不是现在的状况。通过技术创新与应用,创作和生产出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中国文化元素的网络文化产品,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从而提升我国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2、实施对网络文化的有效管理
网络文化的负效应都是在其自发无序的状态之下产生和蔓延的。要防止和克服其负效应,首先是明辨是非加强引导,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网络文化发展,讲求引导艺术,要让网络文化深入人心,就要以人为本,研究网民心理和需求。鉴于网络文化多元而芜杂的特点,倡导和树立和谐文化理念具有长远而深刻的意义。文化价值取向应当发挥引导技术运用的作用。网络可以无中心,但人和文化不能无目的、无方向。扶持主流网络文化力量,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强化主流文化的社会认同,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其次,积极运用新技术完善网络运行制度,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掌握好真实与虚拟的平衡,营造自由而又文明健康的网络文化氛围。德国、英国等家庭接入宽带要实名登记和使用固定的IP地址。韩国已从2005年10月开始实施互联网“实名制”,网民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并通过验证后,才能开展网络活动。中国也提出鼓励和逐步推行网络“实名制”,并在网吧和部分网络游戏中实行了实名制,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有害信息侵害。第三要整合多部门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与三网融合,创新管理思路管理方式,找到技术发展与政策管理的结合点,实现发展与管理的平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近几年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网络赌博与欺诈、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垃圾邮件等专项行动。并鼓励支持企业研究开发并提供具有过滤淫秽色情信息功能的服务,尽快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软件,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网络环境。开展预防和治疗网络成瘾特别是青少年沉溺网络游戏的工作。
3、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创新
互联网作为信息社会的最大载体,是人类创新成果的汇集,又为创新提供了条件,但创新需要对创新成果的强有力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BT技术、P2P软件的出现使得低成本传输大容量的影音、软件、游戏文件成为可能,一手给文化传播提供利器,一手又为网络不法侵害大开方便之门。这些技术如何使用是合法的,在各国都存在不同情况。我国200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环境下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做出了详细规定。该制度通过设立“通知与反通知”机制,实现了对网络版权的合法保护,同时使严格按照此机制开展信息服务的网络商避免陷入著作权纠纷。可以说我国互联网内容产业已经形成了较为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2007年7月,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简称“互联网条约”)在中国生效。“互联网条约”将《伯尔尼公约》及《罗马公约》确立的传统著作权及邻接权保护原则延伸至数字环境特别是网络环境下,以解决新技术给版权保护带来的新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规定了包括网络传播权在内的向公众传播权。这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网上版权保护也需要创新。今年7月,中文搜索引擎百度与滚石唱片公司达成全面战略合作,滚石提供歌曲在百度MP3上免费试听,双方共享广告分成。这是一个多赢的选择。
4、维护民族文化安全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不同国家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的速度加快,也使各文化之间的冲突日益凸现出来,尤其是强势文化对弱小民族文化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压力。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互联网用户占到了国际互联网用户的70%以上。把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方面的优势转化为制定规则的优势,并以此获取巨大的商业与文化利益,这是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文化输出国的重要原因。互联网上80%以上信息资源都是以英语为语言载体,成为西方国家对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扩张、渗透的重要手段。开放条件下的国家文化安全冲突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而不断上升。国家对信息的控制和管理能力由于这一超越时空技术的出现而面临新的挑战。在某种程度上讲,谁控制了信息网络,谁就能控制世界。美国的奥尔布赖特有一句话,“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办法”。中国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战略图谋的任务进一步加重。
但是,发展中国家只要坚守信息及文化领域中的国家主权,坚持世界文化多样性原则,大力进行科技创新,也是能够对抗西方的信息文化霸权的。中国互联网十多年的发展历史证明,尽管中国的技术落后于美国,但在内容服务和商业模式上,中国网络企业却以小胜大,以弱博强。在搜索领域中的百度,即时通讯中的腾讯,电子商务中的阿里巴巴,网络游戏中的盛大、网易,门户中的新浪,都能在中国超出美国的竞争对手。当然,这将是一场长期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