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全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工作方案》,我区在各级机关和干部中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其中部分区直机关的公开承诺在本报给予公布。从今天开始分批公布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的公开承诺。这些单位,既有综合协调部门、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直接面向群众的部门,也有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这些承诺,各具特色,形式多样。公开承诺关键在落实,请广大群众监督。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承诺
一、全面履行职责,做好协调服务。认真督促检查自治区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政务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加强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协的工作联系,提高人民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质量;加强与各市、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政令通畅。
二、带头执行“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精减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政务服务窗口,接待办事人员时主动表明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属于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按规定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做好解释工作,并帮助查明承办部门或单位。严格执行办文时限,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直接送领导审批的请示性文件,3个工作日内呈批;可以修改后送领导审批的发文代拟稿,7个工作日内改好呈批。对机关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影响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抓紧推进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做到机构落实、人员到位、充分授权、职能明确,使政务服务中心真正成为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平台,达到方便基层和群众的效果,力争政务服务中心2007年9月正式运转。
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督促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政府提出的今年要为民办的十件实事。积极帮助本厅联系的扶贫点脱贫致富,发展壮大当地经济。深入南宁市青秀区民生东社区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
五、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稳私外,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一律予以公开,把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作为公开内容。把凡是有条件通过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通过网上办理,对重点项目岗位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坚持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坚持廉洁勤政,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58003
投诉电子邮箱:gxzf@gxzf.gov.cn
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民生路2号
邮编: 530013
自治区建设厅承诺
一、认真办好一个政务服务窗口。全面清理本厅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窗口各项工作制度,凡我厅依法负责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安排在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实行“一条龙”服务。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承诺期限内提速办结。不擅自增设或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
二、切实做到“两个加大”。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整治的政策,切实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的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继续加大工程招投标市场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管。
三、坚决贯彻“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结合机关实际,制定“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首问窗口和首问负责人,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做到咨询业务有人答,反映问题有人管,来电来文有回音,来信来访有答复。
四、继续推进“四个加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全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指导,加强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的管理,加强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督,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建设的整治。
五、办事实行五个公开。推行电子政务,在“广西建设网”上对建设工作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凡涉及我厅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努力办好六件实事。一是建立“城乡清洁工程”流动督察队,向14个市派出驻市督导组,加强对全区所有市县、乡镇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督察和指导;完成“南珠杯”竞赛评比工作,推动“城乡清洁工程”深入实施。二是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继续开展“规划下乡”活动,完成500个村庄的村屯规划和整治;加强农民建房规划引导,搞好农民建房技术服务。三是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全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66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年内全区符合廉租住房制度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实现应保尽保。四是完成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大会战县城环境治理项目投资1500万元的资金拨付及督促按时开工。五是年底完成凭祥、东兴两国门城市主要街道城市风貌规划、设计改造任务。六是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防止新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一步采取措施改善农民工工地的生活环境;严格控制拆迁规模,认真处理上访事项。
投诉举报电话:0771-2260001
电子邮箱: jstxn@gxcic.net
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
北路58号
邮编: 530028
自治区农业厅承诺
一、突出抓好整改。理顺部门职能,明确权限责任,保障“三项制度”执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权力运行过程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程序、期限等,通过政务公开栏、广西农业信息网等进行信息公开。
二、认真做好服务。设立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保证上班时间有人值班,行政许可项目在19天内办结。实施“533工程”,深入农村基层,加强对“三农”工作指导服务,业务干部全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90天。
三、努力办好实事。2007年为农民办好12件实事:
1.扶持抓好全区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2.免费为200万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
3.完成100万农民工和300万人次实用技术培训;
4.引进试验主要农作物新品种500个;
5.推广“三免”、“三避”技术3000万亩;
6.推广使用诱虫灯累计6万盏以上;
7.重大病虫害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8.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员发展到100万户;
9.在广西农业信息网举办10期名特优农产品节;
10.建立100个县级“12316三农热线”服务站;
11.实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3000万亩以上;
12.向农民免费赠送科普书籍和挂图50万册(份)。
四、搞好建章立制。制定“三项制度”实施意见及其配套制度,制定行政效能监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会议管理等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监督投诉电话:0771-2182583
2182581
投诉电子信箱:Tzx001@gxny.gov.cn
单位地址: 南宁市七星路135号 邮编: 530022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承诺
一、优质服务,提高效率。许可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并实行办理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审批和收费依据“三公开”;对重大招商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政务大厅实行工作日中午值班延时服务和AB岗补位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服务工作及时率达到95%以上。
实行所有许可项目在法定时限内给予办结,对以下项目在法定时限内提速50%:新办或换发组织机构代码证5个工作日办结,年检即日办结,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差错率在2%以下。
二、发挥优势,促进发展。扶持和指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标准、计量、质量三大体系,提高竞争力水平,确保全区3个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8个产品获国家免检产品、3个产品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指导和咨询;在区、市建立检验、检测平台,为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和条件的企业,提供计量检测、进货检验和出厂检验及技术咨询服务,确保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影响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件;食品加工企业监管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生产投诉案件查处率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设备使用登记率、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95%以上;重点工业产品监管覆盖率达90%以上;依法备案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率达100%以上,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率达到95%以上。
四、严格执法,优化环境。实行涉企检查、处罚报批制度,防止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执法自由裁量权实行集体审定;确保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行政执法结案率达到85%以上、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的撤消或变更率在2%以下;
对于企业一般性、非主观故意的、没有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方面的质量问题,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依法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
五、规范行为,公正廉洁。行政收费和检验、检定收费实行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三公开”,决不许借许可监管之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向企业收取费用;实行培训办班“四要”制,即办班要计划、要批准,收费要依据,发票要规范。
六、建章立制,保障践诺。实行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载体,以“三项制度”为核心,建立完善技术、纪律、法规、行政事务4个方面的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服务工作及时率、行政服务工作差错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率、行政执法结案率、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的撤消或变更率、顾客满意率“六率尺”来检验承诺的执行落实情况;建立作风效能投诉中心,强化监督和惩戒。
监督投诉电话:0771-5328016
投诉电子信箱:gxjjcs@gxqts.gov.cn
单位地址: 南宁市星湖路26号
1号办公楼310室
邮编: 530022
自治区国际博览事务局承诺
一、积极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作用,竭诚为企业开展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为广西的对外开放服务。
二、会前公布各项服务的流程、标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汇编会务指南和参展商手册,并在博览会官方网站公布。常年开通(0771)961236客服热线。
三、对报名参展企业,在收到申请2个工作日内与企业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在展位确认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所有获准参展企业,15个工作日内通知未获准参展企业。委托博览会物流代理商运输的展品在办理进馆手续后1小时内运抵展位。撤展时间由原先闭幕后第2天提前至闭幕当天晚上开始。
四、提高办证效率,实行网上办证,所有办证资料均可网上提交。在东盟国家客商集中入住的宾馆开设现场办证点。会期展览现场办证,申办资料合格的,在受理后10分钟内发证。
五、在展览现场设置咨询点、服务点、新闻中心,推行微笑服务、文明礼貌用语。博览会开幕前3天至闭幕设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协调解决各类突发问题;接到投诉后指定相关负责人20分钟内到达投诉现场,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六、展览现场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大型国际展会平均水平;会期为东盟国家参展参会客商集中入住酒店提供免费往返住地至会展中心的点对点巴士服务,为乘坐临时直航包机的客商提供机场至下榻酒店的免费往返巴士。
七、专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处理假冒伪劣产品及其它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
八、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0771-5813306
投诉电子信箱:zfxn@caexpo.org
单位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98号
邮编: 530021
共青团广西区委承诺
一、抓好整改,建制度
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以下整改:
(一)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对2-3个重大课题进行专题调研,厅级、处级和科级干部下基层调研分别不少于3个月、2个月和1个月,每个干部完成1篇调研文章,机关每年编辑出版1本调研文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调研论文。
(二)建立联系点。每个部门联系2-3个市级团委,每位干部联系5个基层团组织,帮助办好2件实事,培育1个典型。
(三)提高办文办事效率。邀请上级领导出席活动的请示,提前5天上报,上级要求报送的文稿,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外单位的会签文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基层的请示,3个工作日内回复。
(四)建立健全制度。实行机关工作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依章办理,按时办结,违规追究。完善希望工程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制度。
二、搞好服务,办实事
本着服务青年、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原则,2007年承诺办好以下实事:
(一)深入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筹集资金100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4000人,援建希望小学20所。
(二)推进青春建功新农村“兴旺行动”,培训农村青年1万人,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外出务工10万人次,建好15个“共青示范村”。
(三)实施“一轴两翼”生力军工程,推进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建设,邀请区外青年企业家150人来桂考察,选派200名优秀青年到东盟国家及港澳台地区访问交流,培训、接待东盟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优秀青年400人。
(四)推进“广西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训青工1万人次,培训团干、队干和青年骨干5000人次。
(五)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招募并培训1000名专业志愿者为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提供服务;组织100万青年志愿者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每个市、县(市、区)各创建1条青少年文明清洁示范街;组织青年志愿者结对帮扶1万名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招募1000名注册志愿者在46个禁毒重点整治县(区)开展青年志愿者禁毒防艾乡村行活动。
(六)深化青年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组织10万名大中专学生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办好第二届大学生暑期兼职(实习)招聘会和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七)加强青少年服务阵地建设,在每个市新建1个“爱心少先队活动室”,每个县(市、区)新建1个青年中心,在14个市开通14条“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
监督投诉电话: 0771-5853531
广西共青团网站:www.gxcyl.org
单位地址: 南宁市古城路4号
邮编: 530022
自治区直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第二批公开承诺
自治区卫生厅承诺
一、努力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组织、协调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坚决落实政府关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继续推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坚决纠正卫生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一切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努力控制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热情周到服务。在厅机关办公大楼一楼设立接待咨询台,为前来办事人员提供咨询引导服务。设立服务窗口,所有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受理和发证统一在服务窗口进行。由本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承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做到事前事后主动为管理相对人提供卫生法律和专业指导服务;协调专家评审及检验检测,确保及时公正;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进行重点指导和跟踪服务。
三、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本厅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市、县(区)卫生行政机关可以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下放给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加强审批权下放后的后续监管。
四、简化行政审批环节。避免同一项目多个处室重复审核、同一内容重复审查;审批事项可以通过现场审查把关的内容和在关联项审查时已经审核通过的内容,申报时不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不需编制评价报告书,只编制评价报告表备案。推行“即办件”制度,对许可条件相对简单、卫生安全隐患相对较小、许可后较容易实施后续监管的许可事项,申请人承诺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的,不需现场审查,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结。
五、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量化分级管理原则进行量化评分,按分数高低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评级,分为A、B、C、D 四级,等级好的减少监督次数,等级差的加大监督力度,其中A级每年监督2次,B级每年监督4-6次,C级每年监督6-10次。D级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
六、热心为民办实事好事。年内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新试点、老试点县(市、区)参合率分别达70%、80%以上,或以市为单位,参合率达75%以上,参合农民受益率达50%以上;落实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卫生项目建设;启动第四周期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对口扶贫乡镇卫生院和县医院。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现全区覆盖城市社区人口500万人。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制度。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制度和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者反馈。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00791
投诉电子信箱:gxwstxnb@163.com
单位地址: 南宁市桃源路35号
邮编: 530021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承诺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登记项目,在法定时间内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办结。实行超时默认制,即对由我局原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而又未及时通知办事对象的,视为默认许可。
二、加强窗口建设,方便企业办事。设立环保业务受理大厅,受理所有可以进业务受理大厅运作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登记项目。对前来业务受理大厅办事的同志做到热情接待、真诚服务,并一次性告之办理所需的材料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三、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确认实行“八公开”。即将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在局业务受理大厅进行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
1.行政执法做到“五公开”,即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申诉制度。
2.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本级征收的业务范围依法征收,每季向社会公示收费情况。
3.规范收费行为,对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管理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费,对有偿技术服务收费的,遵守双方自愿的原则,决不利用行政审批权强制被服务对象接受收费标准。
五、强化监督。各市环保部门常年开通12369环保投诉服务热线,受理各类环保投诉;严格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处理环境污染来信来访;对属于本级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污染事故,在接到领导批示或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六、严格问责。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问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并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自治区环保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22816
投诉电子邮箱:gxhbjcs@126.com
单位地址: 南宁市民生路2号
邮编: 530012
自治区工商管理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工商,做到 “三不”、“四化”、“五公开”,即:绝不向企业和经营户指定、推荐中介机构,或参与有偿代办活动;绝不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或在规定之外强制企业刊登公告;绝不接受行为相对人的馈赠、宴请、旅游及其他娱乐活动的邀请。执法主体合法化,行政执法程序化,行政许可规范化,执收执罚制度化。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公开承诺内容,公开廉政纪律和投诉举报制度。
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做到“四统一”、“四必须”、“六查处”,即: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相统一,监管与执法相统一。对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接,凡接必答;有案必查,凡查必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商业欺诈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传销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三、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投资环境,做到“三简化”、“五放宽”,即:简化外资转内资登记手续,简化外国企业常驻机构登记事项、简化年检手续。放宽投资主体、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放宽私营企业集团登记、放宽企业直冠广西名称的条件、放宽经营范围核定。
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务环境,做到“责任落实”、“时限减半”,即: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核一次清。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做到行政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减半,在承诺期限内提速”;对企业登记注册中的急迫事项和重大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和下班后延时服务。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违反“三项制度”的行为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五、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五免”、“五惠”,即:对农民季节性从事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和经纪活动,免于工商注册登记,免于申办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手续,免收各项工商规费;对在农村从事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规费。积极开展“放心农资、经纪活农、服务助农、权益保农、扶优助强”等五项惠农工程。
六、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发展,实行“一项改革”、“三项工程”,即: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管理改革,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委托具备条件的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和年度验照。实施 “走百访千工程”,认真落实工商行政机关与企业、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实施“商标培育与保护工程”,引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实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士兵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各项工商规费。
七、严格执行两个《禁令》,树立工商良好形象,即: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自治区工商局《六条禁令》,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监督投诉电话:0771-5531135
广西红盾信息网网址:
单位地址: 南宁怡宾路1号
邮编: 530028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诺
一、积极协调,保障食品安全。认真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在全区各市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公众网络。全区98%的乡镇建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60%的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达100%。
二、加强监管,确保用药安全。严格药品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跟踪检查覆盖率分别达85%、80%;对全区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实行全程全方位监测,依法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移送率达100%;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县、乡、村三级覆盖率分别达到100%、100%、98%。
三、落实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坚决执行“三项制度”,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在法定时限内提速10%~30%;对新药申报实行全程跟踪,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对具有民族特色的新药申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核。
四、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五、坚持标准,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公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药品检验,保证药品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做到检验报告书准确率达到99%;对新药注册检验、进口药品检验,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六、优质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根据监管职能、法律赋予的权限和发展医药经济的需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产品种养和食品生产的集约化、产业化、工业化发展。对基础较好,已形成一定规模且有发展实力的食品药品企业,给予大力扶持并提供政策和技术上的服务,促使其产品向知名品牌转变。组织机关干部(每年至少2次)深入社区、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抵御假劣食品药品侵害的能力。
监督投诉电话: 86-771-5886900
监督投诉网站: www.gxfda.gov.cn
单位地址: 南宁市园湖路1号
邮编: 530022
自治区招商促进局承诺
一、创造广西优良投资环境,为投资商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平台,促进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北部湾广西经济区为平台,加强区域合作,招大引强,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步伐,使全年引进项目开工率、履约率、资金到位率较上年度有增幅。
二、加强广西招商促进网的宣传推介,完善网站的建设,建立全区招商项目数据库,进行长效动态管理。
三、发挥和改善“百企入桂”招商机制,深入全区各地和外来投资企业调研,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服务,了解投资软环境存在的问题。根据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凡涉及自治区本级的重大项目,由本局协调办理;对各市的重点招商项目,加强督查。
四、加强局窗口部门的建设,对前来咨询、考察、洽谈、投资的服务对象,做到热情接待,真诚服务,耐心介绍广西投资环境,提供招商引资政策、相关信息及项目资料等。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发生。
五、对来文来函,即收即办。对有联系方式的来函做到“有问必答,有函必复”。对一般性当面咨询事项,原则上即时答复;对不能当时解答的事项,2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投资项目和政策咨询事项,3个工作日内答复;外省驻桂办事处的备案办理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全体工作人员坚决执行“三项制度”,严格遵守本局内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0771-5860602 5885010
投诉电子信箱: gxtztszx@163.com
单位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
邮编: 530022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承诺
一、提高决策咨询效能,做到“高质、及时、有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课题研究任务和自治区领导交办的调研任务;所有咨询事项或上级要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或给予答复;努力提高决策咨询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关注经济社会民生,做到“深入、跟踪、超前”。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广西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跟踪事态发展,超前研究,拓展研究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研究成果的超前性和预见性,每年为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不少于20件的《送阅件》、《研究报告》、《调研信息》或《专题信息》。
三、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做到“严谨、求实、创新”。牢固树立“勤奋严谨、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力戒形式主义,追求创新和突破,努力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科学、规范、有序”。构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研究课题评价、机关管理、干部绩效考核等标准和办法,实行量化考核规范管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多办利民实事好事,做到“主动、热情、周到”。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机关的特点和优势,主动、热情、周到地为社会、为群众服务,积极捐资捐物,帮助弱势群体、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积极为县域经济联系县兴业县出谋划策,沟通该县与区直各部门联系,推进该县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07165
投诉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自治区
政府大院办公主楼
邮编: 530012
自治区直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第三批公开承诺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中心枢纽作用,做好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实效,确保政令畅通,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务实创新,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坚决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做好会务值班、文稿服务、文电办理、信息督查、后勤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电子公务系统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受到保护的内容外,公开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细化岗位职责,规范办事程序,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做到对上对下一个样、对内对外一个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渠道,依法做好办信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挂点帮扶责任制。抓好与县域经济联系点、扶贫联系点和支教联系点对口帮扶工作,做好与联系社区的共建工作。建立健全厅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和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和服务群众活动。
监督投诉电话:0771—5898149
投诉电子邮箱:gxdwxn@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
邮编:530025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一、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确保司法公正。
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广西”建设;坚持中立平等、秉公裁判,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桂;强化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二、认真执行“三项制度”,提高司法效能。
结合有关法律规定,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设立办事引导员、首问负责人;严格案件流程管理,严格案件审限制度,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
三、深化审判公开措施,增强司法透明度。
依法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在场所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民凭身份证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通过广西法院网向社会公开有关审判工作信息和裁判文书;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以及有关重大工作情况,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
四、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为民。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严格按规定收取诉讼费,无明文规定不收费,对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缓、减、免等司法救助;坚持“宽进严出”的立案信访政策,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完善诉讼指导制度,推行判后答疑措施,使各类案件胜败皆明;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推动全区人民法庭实现规范化目标。
五、坚持严肃执法,确保司法廉洁。
严格执行各项审判纪律的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坚决拒收钱物、拒绝吃请、拒绝说情、拒绝接受影响司法公正形象的各种消费,拒办各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形象。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47019
投诉电子信箱:gyxnb2007@163.com
单位地址:南宁市古城路47号
邮编:530022
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
一、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不推诿扯皮,按时按质完成。对按规定申请的事项,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其他部门牵头组织的工作,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加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调查研究,倾听基层意见,掌握民情民意,科学民主决策。
二、严格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必须保留的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对下放的审批项目,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对取消审批的项目,加强后续监督,不允许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国家重大项目稽察办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严格依法进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投资者、生产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本委政务工作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时限办理相关业务。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对违反规定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办好实事。
突出抓好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政银企合作,保持必要的信贷投资规模;加快培育和引进多元投资主体,完善投融资平台;支持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积极推进政府投资整合,盘活存量资产;努力争取国家投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完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抓紧推进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加强价格管理、调控、监督检查和服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的组织管理,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和发展布局。坚持季度、年度经济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制度,提高分析和决策水平。
组织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价格服务进万家”等主题实践活动。
五、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抓好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重大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以及行政审批条件、流程、时限,办理结果等事项。完善作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771-2328611
投诉电子邮箱:gxfgw@gxi.gov.cn
单位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
邮政编码:530012
自治区国资委
一、坚持依法监管。
依法正确行使出资人权利,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用人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做到国有资产产权约束不缺位,履行出资人权力不越位,出资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不错位。
二、坚持透明监管。
严格执行《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设立机关服务窗口,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做到名称、内容、条件、程序、时限和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六公开”。
三、坚持高效监管。
严格做到“五不让、五转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好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做到工作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问题,确保当天的事当天办完,规定时间办的事按期办完。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事务实行特事特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四、坚持服务监管。
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奋发进取的工作状态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坚持深入企业、深入实际,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地办好让企业欢迎、受益的好事,以及为基层排忧解难、雪中送炭的实事,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五、坚持廉洁监管。
认真贯彻《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准则》,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监督投诉电话:0771-5891192,
5890840
电子邮箱:xzxn@gxgzw.gov.cn
地址: 南宁市古城路6号
邮编: 530022
自治区财政厅
一、围绕中心,开拓创新,优化环境,服务发展。
狠抓增收节支,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加强财政管理,扎实开展财税费政策执行情况清查,及时安排和拨付自治区重大项目所需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清理各种收费项目,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顺利推进和我区整体投资和经济环境的优化。
二、理清职能,简化程序,公开政务,健全制度。
理清职能关系,做到机构设置合理,岗位权责一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编制我厅政务公开详细目录,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全面推行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实施细则,出台我厅岗位职责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三项制度”实施细则。
三、热情接待,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外树形象。
挂牌上岗,依法行政,热情接待,服务周到。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在一个窗口对外受理,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服务岗位实行重点监察,执行AB岗管理制度。
四、以民为本,行必责实,修德明志,廉洁勤政。
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项目的实施。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各类作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帮助本厅联系的扶贫点脱贫致富。坚持廉洁勤政,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监督电话:0771-5331691,5331692,
5331577,5313195(传真)
电子邮箱:gxczt2007@126.com,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邮编:530021
自治区文化厅
一、坚持文化工作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服务大局”的理念,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二、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文化行政审批事项,依法管理和稽查文化市场、文物市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做到依法、公正、廉洁。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在办公场所和文化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监督。依法及时高效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文化审批事项,严格执行文化审批项目有关办理时限,所有审批项目材料备齐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
四、文化服务窗口实行挂牌上岗,文明礼貌待人,对来访者坚持做到满腔热情、认真负责。
五、加强效能建设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对有违诺行为的我厅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坚决予以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771-5622443
电子信箱:gxwhtjjjc@163.com
单位地址:南宁市思贤路38号
邮编:530023
自治区民政厅
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
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的职责,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对象,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立足改善民生、发展民权、服务社会,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公正透明。
在办公场所和民政网站公布政务服务的项目、内容、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和监督约束措施,方便群众查询,方便服务对象知情办事。
三、坚持依法行政、优质高效。
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来函答复制度。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能当场办理的要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说明理由,并在规定时限内办复。
四、坚持规范管理、文明服务。
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人员着装整洁,诚恳热情,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杜绝忌语。不隐瞒服务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对应提供的服务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拖延刁难。
五、坚持责任追究、廉洁从政。
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凡涉及我厅机关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0771-2613880
电子邮籍:jcs@gxmzt.gov.cn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49号
邮编:530012
自治区审计厅
一、增强大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
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当好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效的“卫士”、经济宏观决策的“谋士”。
二、提高服务意识,树立良好作风。
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在全区审计系统开展“五型”审计机关、“四好”审计干部创建活动,树立诚信、文明、高效的审计形象,进一步增强事业心、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审计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营造优良的审计环境。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守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在工作上做到“五个不让”,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规定时限完成审计任务。
四、增强纪律意识,争当守法模范。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审计纪律“八不准”和“十不准”规定,争当遵纪守法模范。
五、强化创新意识,提升审计效能。
积极探索先进审计技术方法,创新审计方式,自觉运用到审计实践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
六、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二是着力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积极帮助本厅联系的扶贫点脱贫致富。四是建立健全相关审计监督制度。五是加大对审计政务公开力度,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
举报电话:0771-5800261,5800263
电子信箱:jsc5800263@126.com,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8号
邮编:530022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一、坚持导向,服务大局,积极完成各项宣传任务。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三贴近”,弘扬主旋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圆满完成各项重大宣传报道任务,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强化管理,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畅通传输。
完善制度,全面改进广播电视系统技术,建立和完善星网结合、互为备份的多元化安全播出传输覆盖体系和安全播出调度指挥、预警发布、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安全播出,保障广播电视信号传输安全畅通。
三、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广播电视部门一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都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归,严格按政策行事、按程序办事、按规定操作。坚决依法查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节目播出、广告播放、节目制作发行、网上视听节目传输、新媒体业务和境外卫星接收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播电视秩序。
四、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办结,决不允许有超过法定许可时间的事故发生。严肃查处违反“三项制度”的行为和“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行为。
五、执政为民,周到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公共广播电视收视权益作为广播电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数字电视各项工作,提高数字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数字电视的不同需求。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周到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监督电话:0771-2831865,2831513
电子信箱:gxgdjxnb@tom.com
单位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23号
邮编:530022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缩减行政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规定不能下放的审批权限外,一律下放到市、县级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好限时办结制,所有审批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二、严明机关工作纪律,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严格执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十项禁令》,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国税部门良好形象。
三、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和完善办税服务厅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服务、全程服务、预约服务和提醒服务。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针对不同的纳税人分别提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短信申报、电子缴税等服务手段;打造短信、网络、声讯三网合一的电子综合服务平台。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开展“走进企业、走进基层”主题实践活动。二是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三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基层税务机关依法办事,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严格问责,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六、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或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外,相关涉税事项均在广西国税网站或办公场所公开。
监督投诉电话:0771-5862518
投诉电子信箱:gxgs12366@sina.com
地址: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
邮编:530022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一、着力抓好整改。
进一步强化内部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效率。理顺部门职能,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管理方式,量化工作指标,增强可操作性。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实现用制度规范行为的运行机制。
二、切实做好服务。
一是以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为契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合并、下放或委托下级部门办理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重点解决审批项目程序复杂、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
三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在法定限时内办结。通过政务公开栏和广西新闻出版公众信息网公开行政许可项目以及办理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审批和收费的依据。
四是实行“阳光收费工程”。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认真清理检查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管理预算外资金,对局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公示,亮证收费。
三、努力办好6件实事。
一是配合宣传贯彻十七大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以及“城乡清洁工程”,策划出版一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选题。
二是开展新闻出版“文化三下乡”活动,积极实施建设“农家书屋”工程,认真抓好扶贫支教和开展“帮助特困孕产妇”活动。
三是加强对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和互联网出版活动以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报刊记者站的管理。重点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开展进校书刊检查,严厉查处进校盗版或非法出版物。
四是做好版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打击网络领域和计算机软件的侵权盗版行为。组织开展全区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广西首批140家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五是加快组建出版集团和出版发行单位转制改企步伐。
六是积极组织抓好时政类出版物以及租型教材的印制、发行工作,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任务和政府“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
监督投诉电话:0771-5516110,
5516045,5516063
电子信箱:gxcbj8@gx163.net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3号
自治区旅游局
一、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加快广西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旅游呼叫服务中心等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全区汽车旅游营地。推动各地建立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加强局机关服务窗口建设。由本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承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做到事前事后主动向管理相对人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对重点旅游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和跟踪服务。
二、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积极指导参加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西优秀旅游县(市)”和“中国旅游强县”的市、县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为基层单位参加创建国家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旅游星级饭店升级提供全面指导和服务。积极引导和扶持旅游景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全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推广绿色旅游饭店标准;指导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深度开发。
三、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地区,抓住游客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依法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旅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游客投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接,凡接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四、提高行政效能。
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下放三星级以下(含三级星)旅游饭店的评定权限,并加强评定权下放后的后续监管。实行重大项目办公会审议制度和一般项目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制度,做到一件事情一个部门负责,受理审批事项在承诺时限内提速办理。
五、完善制度严格问责。
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制定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办法、机关绩效考评办法等有关行政效能的配套制度。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受理查处投诉,对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及时予以答复。
监督投诉电话:0771-5529025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24号
邮编:530021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编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政务公开手册》,把本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全部向社会公开。各种依照法律法规执行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水产畜牧兽医网站、政务公开栏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理顺部门职能,明确权限责任,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制订并严格执行《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办法》,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办事环节,公开办事时限,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者答复。
三、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2007年重点办好五件事:全力组织好、服务好渔牧业生产,力争水产品、畜产品满足市场消费需求。特别是生猪生产,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养猪业发展政策,推进养猪业政策性保险,促进养猪业发展,增加生猪的市场供应,促使价格趋于合理。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饲料和渔牧产品安全,努力向市场提供“放心鱼”、“放心肉”。组织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促进养殖农民增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积极实施“百名专家下乡培训万名农(渔)民”活动和组织实施32个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直接组织完成15万人次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渔娘庭院兴业”活动,培育庭院渔业,争取全区新增庭院养殖户6000户。推进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基层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创造较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法。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29277
电子邮箱:gxscxmj@126.com
单位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1号
邮政编码:530022
自治区扶贫办
一、做好协调服务。
全面实行任务到县、责任到县、权力到县和资金到县的扶贫开发机制,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在广西扶贫信息网开辟“主任信箱”和“农家信息”。
二、深化政务公开。
对广西贫困状况、工作思路、扶贫政策、重大决策、引资项目、资金安排、资金使用效果等都要在广西日报或广西扶贫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对社会帮扶的资金和捐赠的物资的使用情况、项目验收结果等要如实向帮扶单位和捐赠人反馈。
三、贯彻“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来信、来函件件必复。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及时答复。对承诺的事项一定践诺兑现。
四、完善规章制度。
完善在资金分配、申报程序、公告公示、实施管理、群众参与、专户管理、监督检查、违规处罚等八个方面形成全面系统、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
五、努力办好实事。
今年要重点办十件实事:一是组织协调都安、大化、隆安、马山、天等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二是扶持贫困村修建村屯道路5000公里,以及解决20万人饮水困难。三是扶持贫困村新建5万座沼气池。四是扶持贫困村1.5万户特困农户改造茅草房。五是扶持贫困村农户发展特色产业40万亩。六是完成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2万人和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次。七是组织好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贷款的利息补贴工作。八是扶持历年异地安置点,完善、扩建安置点村屯道路75条296公里,解决7680人的饮水困难。九是实施好广东帮扶23个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十是组织7个县48个乡(镇)的320个贫困村实施世界银行的贫困农村社区发展项目和社区主导发展试点项目。
投诉电话:0771-2803204
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
邮编:530012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赋予采购中心的职责,确保政府集中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决贯彻“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设立首问负责人,对外来办事人员主动表明身份,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做到咨询业务有人答,反映问题有人管,来电来访有答复。
三、限时完成采购作业。
自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关系及收到完整的政府采购需求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计划及采购文件;28天完成公开(或邀请)招标采购,15天完成竞争性谈判采购,10天完成询价采购,7天完成单一来源采购(上述5种采购方式的作业时限不含非本中心的作业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金清退;自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人。
四、努力办好三件实事。
一是完善中心办事指南。印发中心办事指南宣传册,方便采购当事人了解采购业务和办事流程。二是建立采购人网上申报采购的平台。本中心承诺10天内建立采购人网上申报采购的平台,采购人可以通过网络申报采购需求,方便采购人办理采购业务。三是建立供应商网上下载采购相关文件的平台。本中心承诺30天内建立供应商网上下载采购相关文件的平台,供应商可以在网上阅读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监督投诉电话:0771-5309286
单位地址:南宁市竹溪路29号
邮编: 530021
【短评】实行公开承诺关键在于落实
自治区直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
编者按:在全区各级机关和干部中推行公开承诺,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就整改措施、提供服务、为民办实事好事和建章立制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是切实解决一些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及机关行政效能不高问题的有效途径。今天本报继续公布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的公开承诺,请广大群众监督。
自治区卫生厅承诺
一、努力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组织、协调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坚决落实政府关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继续推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坚决纠正卫生医疗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一切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努力控制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热情周到服务。在厅机关办公大楼一楼设立接待咨询台,为前来办事人员提供咨询引导服务。设立服务窗口,所有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受理和发证统一在服务窗口进行。由本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承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做到事前事后主动为管理相对人提供卫生法律和专业指导服务;协调专家评审及检验检测,确保及时公正;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进行重点指导和跟踪服务。
三、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本厅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市、县(区)卫生行政机关可以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下放给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加强审批权下放后的后续监管。
四、简化行政审批环节。避免同一项目多个处室重复审核、同一内容重复审查;审批事项可以通过现场审查把关的内容和在关联项审查时已经审核通过的内容,申报时不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不需编制评价报告书,只编制评价报告表备案。推行“即办件”制度,对许可条件相对简单、卫生安全隐患相对较小、许可后较容易实施后续监管的许可事项,申请人承诺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的,不需现场审查,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结。
五、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量化分级管理原则进行量化评分,按分数高低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评级,分为A、B、C、D 四级,等级好的减少监督次数,等级差的加大监督力度,其中A级每年监督2次,B级每年监督4-6次,C级每年监督6-10次。D级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
六、热心为民办实事好事。年内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新试点、老试点县(市、区)参合率分别达70%、80%以上,或以市为单位,参合率达75%以上,参合农民受益率达50%以上;落实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卫生项目建设;启动第四周期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对口扶贫乡镇卫生院和县医院。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现全区覆盖城市社区人口500万人。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制度。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制度和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者反馈。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00791
投诉电子信箱:gxwstxnb@163.com
单位地址: 南宁市桃源路35号
邮编: 530021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承诺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登记项目,在法定时间内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办结。实行超时默认制,即对由我局原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而又未及时通知办事对象的,视为默认许可。
二、加强窗口建设,方便企业办事。设立环保业务受理大厅,受理所有可以进业务受理大厅运作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登记项目。对前来业务受理大厅办事的同志做到热情接待、真诚服务,并一次性告之办理所需的材料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三、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确认实行“八公开”。即将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在局业务受理大厅进行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
1.行政执法做到“五公开”,即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申诉制度。
2.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本级征收的业务范围依法征收,每季向社会公示收费情况。
3.规范收费行为,对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管理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费,对有偿技术服务收费的,遵守双方自愿的原则,决不利用行政审批权强制被服务对象接受收费标准。
五、强化监督。各市环保部门常年开通12369环保投诉服务热线,受理各类环保投诉;严格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处理环境污染来信来访;对属于本级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污染事故,在接到领导批示或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六、严格问责。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问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并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自治区环保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22816
投诉电子邮箱:gxhbjcs@126.com
单位地址: 南宁市民生路2号
邮编: 530012
自治区工商管理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工商,做到 “三不”、“四化”、“五公开”,即:绝不向企业和经营户指定、推荐中介机构,或参与有偿代办活动;绝不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或在规定之外强制企业刊登公告;绝不接受行为相对人的馈赠、宴请、旅游及其他娱乐活动的邀请。执法主体合法化,行政执法程序化,行政许可规范化,执收执罚制度化。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公开承诺内容,公开廉政纪律和投诉举报制度。
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做到“四统一”、“四必须”、“六查处”,即: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相统一,监管与执法相统一。对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接,凡接必答;有案必查,凡查必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商业欺诈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传销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三、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投资环境,做到“三简化”、“五放宽”,即:简化外资转内资登记手续,简化外国企业常驻机构登记事项、简化年检手续。放宽投资主体、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放宽私营企业集团登记、放宽企业直冠广西名称的条件、放宽经营范围核定。
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务环境,做到“责任落实”、“时限减半”,即: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核一次清。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做到行政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减半,在承诺期限内提速”;对企业登记注册中的急迫事项和重大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和下班后延时服务。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违反“三项制度”的行为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五、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五免”、“五惠”,即:对农民季节性从事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和经纪活动,免于工商注册登记,免于申办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手续,免收各项工商规费;对在农村从事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规费。积极开展“放心农资、经纪活农、服务助农、权益保农、扶优助强”等五项惠农工程。
六、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发展,实行“一项改革”、“三项工程”,即: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管理改革,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委托具备条件的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和年度验照。实施 “走百访千工程”,认真落实工商行政机关与企业、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实施“商标培育与保护工程”,引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实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士兵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各项工商规费。
七、严格执行两个《禁令》,树立工商良好形象,即: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自治区工商局《六条禁令》,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监督投诉电话:0771-5531135
广西红盾信息网网址:
单位地址: 南宁怡宾路1号
邮编: 530028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诺
一、积极协调,保障食品安全。认真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在全区各市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公众网络。全区98%的乡镇建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60%的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达100%。
二、加强监管,确保用药安全。严格药品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跟踪检查覆盖率分别达85%、80%;对全区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实行全程全方位监测,依法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移送率达100%;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县、乡、村三级覆盖率分别达到100%、100%、98%。
三、落实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坚决执行“三项制度”,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在法定时限内提速10%~30%;对新药申报实行全程跟踪,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对具有民族特色的新药申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核。
四、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五、坚持标准,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公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药品检验,保证药品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做到检验报告书准确率达到99%;对新药注册检验、进口药品检验,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六、优质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根据监管职能、法律赋予的权限和发展医药经济的需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产品种养和食品生产的集约化、产业化、工业化发展。对基础较好,已形成一定规模且有发展实力的食品药品企业,给予大力扶持并提供政策和技术上的服务,促使其产品向知名品牌转变。组织机关干部(每年至少2次)深入社区、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抵御假劣食品药品侵害的能力。
监督投诉电话: 86-771-5886900
监督投诉网站: www.gxfda.gov.cn
单位地址: 南宁市园湖路1号
邮编: 530022
自治区招商促进局承诺
一、创造广西优良投资环境,为投资商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平台,促进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北部湾广西经济区为平台,加强区域合作,招大引强,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步伐,使全年引进项目开工率、履约率、资金到位率较上年度有增幅。
二、加强广西招商促进网的宣传推介,完善网站的建设,建立全区招商项目数据库,进行长效动态管理。
三、发挥和改善“百企入桂”招商机制,深入全区各地和外来投资企业调研,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服务,了解投资软环境存在的问题。根据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凡涉及自治区本级的重大项目,由本局协调办理;对各市的重点招商项目,加强督查。
四、加强局窗口部门的建设,对前来咨询、考察、洽谈、投资的服务对象,做到热情接待,真诚服务,耐心介绍广西投资环境,提供招商引资政策、相关信息及项目资料等。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发生。
五、对来文来函,即收即办。对有联系方式的来函做到“有问必答,有函必复”。对一般性当面咨询事项,原则上即时答复;对不能当时解答的事项,2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投资项目和政策咨询事项,3个工作日内答复;外省驻桂办事处的备案办理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全体工作人员坚决执行“三项制度”,严格遵守本局内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0771-5860602 5885010
投诉电子信箱: gxtztszx@163.com
单位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
邮编: 530022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承诺
一、提高决策咨询效能,做到“高质、及时、有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课题研究任务和自治区领导交办的调研任务;所有咨询事项或上级要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或给予答复;努力提高决策咨询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关注经济社会民生,做到“深入、跟踪、超前”。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广西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跟踪事态发展,超前研究,拓展研究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研究成果的超前性和预见性,每年为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不少于20件的《送阅件》、《研究报告》、《调研信息》或《专题信息》。
三、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做到“严谨、求实、创新”。牢固树立“勤奋严谨、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力戒形式主义,追求创新和突破,努力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科学、规范、有序”。构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研究课题评价、机关管理、干部绩效考核等标准和办法,实行量化考核规范管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多办利民实事好事,做到“主动、热情、周到”。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机关的特点和优势,主动、热情、周到地为社会、为群众服务,积极捐资捐物,帮助弱势群体、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积极为县域经济联系县兴业县出谋划策,沟通该县与区直各部门联系,推进该县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07165
投诉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自治区政府大院办公主楼
邮编: 530012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中心枢纽作用,做好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实效,确保政令畅通,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务实创新,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坚决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做好会务值班、文稿服务、文电办理、信息督查、后勤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电子公务系统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受到保护的内容外,公开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细化岗位职责,规范办事程序,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做到对上对下一个样、对内对外一个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渠道,依法做好办信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挂点帮扶责任制。抓好与县域经济联系点、扶贫联系点和支教联系点对口帮扶工作,做好与联系社区的共建工作。建立健全厅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和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和服务群众活动。
监督投诉电话:0771—5898149
投诉电子邮箱:gxdwxn@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
邮编:530025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一、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确保司法公正。
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广西”建设;坚持中立平等、秉公裁判,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桂;强化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二、认真执行“三项制度”,提高司法效能。
结合有关法律规定,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设立办事引导员、首问负责人;严格案件流程管理,严格案件审限制度,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
三、深化审判公开措施,增强司法透明度。
依法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在场所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民凭身份证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通过广西法院网向社会公开有关审判工作信息和裁判文书;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以及有关重大工作情况,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
四、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为民。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严格按规定收取诉讼费,无明文规定不收费,对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缓、减、免等司法救助;坚持“宽进严出”的立案信访政策,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完善诉讼指导制度,推行判后答疑措施,使各类案件胜败皆明;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推动全区人民法庭实现规范化目标。
五、坚持严肃执法,确保司法廉洁。
严格执行各项审判纪律的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坚决拒收钱物、拒绝吃请、拒绝说情、拒绝接受影响司法公正形象的各种消费,拒办各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形象。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47019
投诉电子信箱:gyxnb2007@163.com
单位地址:南宁市古城路47号
邮编:530022
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
一、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不推诿扯皮,按时按质完成。对按规定申请的事项,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其他部门牵头组织的工作,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加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调查研究,倾听基层意见,掌握民情民意,科学民主决策。
二、严格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必须保留的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对下放的审批项目,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对取消审批的项目,加强后续监督,不允许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国家重大项目稽察办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严格依法进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投资者、生产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本委政务工作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时限办理相关业务。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对违反规定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办好实事。
突出抓好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政银企合作,保持必要的信贷投资规模;加快培育和引进多元投资主体,完善投融资平台;支持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积极推进政府投资整合,盘活存量资产;努力争取国家投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完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抓紧推进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加强价格管理、调控、监督检查和服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的组织管理,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和发展布局。坚持季度、年度经济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制度,提高分析和决策水平。
组织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价格服务进万家”等主题实践活动。
五、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抓好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重大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以及行政审批条件、流程、时限,办理结果等事项。完善作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771-2328611
投诉电子邮箱:gxfgw@gxi.gov.cn
单位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
邮政编码:530012
自治区国资委
一、坚持依法监管。
依法正确行使出资人权利,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用人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做到国有资产产权约束不缺位,履行出资人权力不越位,出资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不错位。
二、坚持透明监管。
严格执行《自治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设立机关服务窗口,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做到名称、内容、条件、程序、时限和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六公开”。
三、坚持高效监管。
严格做到“五不让、五转变”,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好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做到工作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问题,确保当天的事当天办完,规定时间办的事按期办完。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事务实行特事特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四、坚持服务监管。
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奋发进取的工作状态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坚持深入企业、深入实际,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地办好让企业欢迎、受益的好事,以及为基层排忧解难、雪中送炭的实事,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五、坚持廉洁监管。
认真贯彻《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准则》,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监督投诉电话:0771-5891192,
5890840
电子邮箱:xzxn@gxgzw.gov.cn
地址: 南宁市古城路6号
邮编: 530022
自治区财政厅
一、围绕中心,开拓创新,优化环境,服务发展。
狠抓增收节支,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加强财政管理,扎实开展财税费政策执行情况清查,及时安排和拨付自治区重大项目所需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清理各种收费项目,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顺利推进和我区整体投资和经济环境的优化。
二、理清职能,简化程序,公开政务,健全制度。
理清职能关系,做到机构设置合理,岗位权责一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编制我厅政务公开详细目录,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全面推行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实施细则,出台我厅岗位职责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三项制度”实施细则。
三、热情接待,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外树形象。
挂牌上岗,依法行政,热情接待,服务周到。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在一个窗口对外受理,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服务岗位实行重点监察,执行AB岗管理制度。
四、以民为本,行必责实,修德明志,廉洁勤政。
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项目的实施。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各类作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帮助本厅联系的扶贫点脱贫致富。坚持廉洁勤政,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监督电话:0771-5331691,5331692,
5331577,5313195(传真)
电子邮箱:gxczt2007@126.com,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邮编:530021
自治区文化厅
一、坚持文化工作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服务大局”的理念,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二、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文化行政审批事项,依法管理和稽查文化市场、文物市场,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做到依法、公正、廉洁。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在办公场所和文化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监督。依法及时高效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文化审批事项,严格执行文化审批项目有关办理时限,所有审批项目材料备齐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
四、文化服务窗口实行挂牌上岗,文明礼貌待人,对来访者坚持做到满腔热情、认真负责。
五、加强效能建设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对有违诺行为的我厅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坚决予以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771-5622443
电子信箱:gxwhtjjjc@163.com
单位地址:南宁市思贤路38号
邮编:530023
自治区民政厅
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
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的职责,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对象,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立足改善民生、发展民权、服务社会,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公正透明。
在办公场所和民政网站公布政务服务的项目、内容、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和监督约束措施,方便群众查询,方便服务对象知情办事。
三、坚持依法行政、优质高效。
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来函答复制度。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能当场办理的要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说明理由,并在规定时限内办复。
四、坚持规范管理、文明服务。
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人员着装整洁,诚恳热情,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杜绝忌语。不隐瞒服务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对应提供的服务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拖延刁难。
五、坚持责任追究、廉洁从政。
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凡涉及我厅机关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0771-2613880
电子邮籍:jcs@gxmzt.gov.cn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49号
邮编:530012
自治区审计厅
一、增强大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
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当好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效的“卫士”、经济宏观决策的“谋士”。
二、提高服务意识,树立良好作风。
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在全区审计系统开展“五型”审计机关、“四好”审计干部创建活动,树立诚信、文明、高效的审计形象,进一步增强事业心、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审计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营造优良的审计环境。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守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在工作上做到“五个不让”,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规定时限完成审计任务。
四、增强纪律意识,争当守法模范。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审计纪律“八不准”和“十不准”规定,争当遵纪守法模范。
五、强化创新意识,提升审计效能。
积极探索先进审计技术方法,创新审计方式,自觉运用到审计实践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
六、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二是着力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积极帮助本厅联系的扶贫点脱贫致富。四是建立健全相关审计监督制度。五是加大对审计政务公开力度,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
举报电话:0771-5800261,5800263
电子信箱:jsc5800263@126.com,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8号
邮编:530022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一、坚持导向,服务大局,积极完成各项宣传任务。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三贴近”,弘扬主旋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圆满完成各项重大宣传报道任务,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强化管理,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畅通传输。
完善制度,全面改进广播电视系统技术,建立和完善星网结合、互为备份的多元化安全播出传输覆盖体系和安全播出调度指挥、预警发布、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安全播出,保障广播电视信号传输安全畅通。
三、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广播电视部门一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都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归,严格按政策行事、按程序办事、按规定操作。坚决依法查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节目播出、广告播放、节目制作发行、网上视听节目传输、新媒体业务和境外卫星接收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播电视秩序。
四、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办结,决不允许有超过法定许可时间的事故发生。严肃查处违反“三项制度”的行为和“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行为。
五、执政为民,周到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公共广播电视收视权益作为广播电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数字电视各项工作,提高数字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数字电视的不同需求。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周到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监督电话:0771-2831865,2831513
电子信箱:gxgdjxnb@tom.com
单位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23号
邮编:530022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缩减行政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规定不能下放的审批权限外,一律下放到市、县级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好限时办结制,所有审批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二、严明机关工作纪律,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严格执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十项禁令》,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国税部门良好形象。
三、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和完善办税服务厅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服务、全程服务、预约服务和提醒服务。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针对不同的纳税人分别提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短信申报、电子缴税等服务手段;打造短信、网络、声讯三网合一的电子综合服务平台。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开展“走进企业、走进基层”主题实践活动。二是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三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基层税务机关依法办事,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严格问责,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六、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或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外,相关涉税事项均在广西国税网站或办公场所公开。
监督投诉电话:0771-5862518
投诉电子信箱:gxgs12366@sina.com
地址: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
邮编:530022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一、着力抓好整改。
进一步强化内部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效率。理顺部门职能,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管理方式,量化工作指标,增强可操作性。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实现用制度规范行为的运行机制。
二、切实做好服务。
一是以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为契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合并、下放或委托下级部门办理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重点解决审批项目程序复杂、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
三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在法定限时内办结。通过政务公开栏和广西新闻出版公众信息网公开行政许可项目以及办理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审批和收费的依据。
四是实行“阳光收费工程”。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认真清理检查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管理预算外资金,对局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公示,亮证收费。
三、努力办好6件实事。
一是配合宣传贯彻十七大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以及“城乡清洁工程”,策划出版一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选题。
二是开展新闻出版“文化三下乡”活动,积极实施建设“农家书屋”工程,认真抓好扶贫支教和开展“帮助特困孕产妇”活动。
三是加强对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和互联网出版活动以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报刊记者站的管理。重点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开展进校书刊检查,严厉查处进校盗版或非法出版物。
四是做好版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打击网络领域和计算机软件的侵权盗版行为。组织开展全区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广西首批140家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五是加快组建出版集团和出版发行单位转制改企步伐。
六是积极组织抓好时政类出版物以及租型教材的印制、发行工作,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任务和政府“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
监督投诉电话:0771-5516110,
5516045,5516063
电子信箱:gxcbj8@gx163.net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3号
自治区旅游局
一、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加快广西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旅游呼叫服务中心等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全区汽车旅游营地。推动各地建立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加强局机关服务窗口建设。由本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承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做到事前事后主动向管理相对人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对重点旅游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和跟踪服务。
二、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积极指导参加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西优秀旅游县(市)”和“中国旅游强县”的市、县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为基层单位参加创建国家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旅游星级饭店升级提供全面指导和服务。积极引导和扶持旅游景区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全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推广绿色旅游饭店标准;指导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深度开发。
三、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地区,抓住游客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依法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旅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游客投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接,凡接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四、提高行政效能。
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下放三星级以下(含三级星)旅游饭店的评定权限,并加强评定权下放后的后续监管。实行重大项目办公会审议制度和一般项目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制度,做到一件事情一个部门负责,受理审批事项在承诺时限内提速办理。
五、完善制度严格问责。
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制定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办法、机关绩效考评办法等有关行政效能的配套制度。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受理查处投诉,对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及时予以答复。
监督投诉电话:0771-5529025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24号
邮编:530021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编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局政务公开手册》,把本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全部向社会公开。各种依照法律法规执行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水产畜牧兽医网站、政务公开栏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理顺部门职能,明确权限责任,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制订并严格执行《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办法》,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办事环节,公开办事时限,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者答复。
三、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2007年重点办好五件事:全力组织好、服务好渔牧业生产,力争水产品、畜产品满足市场消费需求。特别是生猪生产,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养猪业发展政策,推进养猪业政策性保险,促进养猪业发展,增加生猪的市场供应,促使价格趋于合理。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饲料和渔牧产品安全,努力向市场提供“放心鱼”、“放心肉”。组织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促进养殖农民增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积极实施“百名专家下乡培训万名农(渔)民”活动和组织实施32个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直接组织完成15万人次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渔娘庭院兴业”活动,培育庭院渔业,争取全区新增庭院养殖户6000户。推进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基层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创造较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法。
监督投诉电话:0771-2829277
电子邮箱:gxscxmj@126.com
单位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1号
邮政编码:530022
自治区扶贫办
一、做好协调服务。
全面实行任务到县、责任到县、权力到县和资金到县的扶贫开发机制,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在广西扶贫信息网开辟“主任信箱”和“农家信息”。
二、深化政务公开。
对广西贫困状况、工作思路、扶贫政策、重大决策、引资项目、资金安排、资金使用效果等都要在广西日报或广西扶贫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对社会帮扶的资金和捐赠的物资的使用情况、项目验收结果等要如实向帮扶单位和捐赠人反馈。
三、贯彻“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来信、来函件件必复。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及时答复。对承诺的事项一定践诺兑现。
四、完善规章制度。
完善在资金分配、申报程序、公告公示、实施管理、群众参与、专户管理、监督检查、违规处罚等八个方面形成全面系统、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
五、努力办好实事。
今年要重点办十件实事:一是组织协调都安、大化、隆安、马山、天等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二是扶持贫困村修建村屯道路5000公里,以及解决20万人饮水困难。三是扶持贫困村新建5万座沼气池。四是扶持贫困村1.5万户特困农户改造茅草房。五是扶持贫困村农户发展特色产业40万亩。六是完成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2万人和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次。七是组织好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贷款的利息补贴工作。八是扶持历年异地安置点,完善、扩建安置点村屯道路75条296公里,解决7680人的饮水困难。九是实施好广东帮扶23个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十是组织7个县48个乡(镇)的320个贫困村实施世界银行的贫困农村社区发展项目和社区主导发展试点项目。
投诉电话:0771-2803204
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
邮编:530012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赋予采购中心的职责,确保政府集中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决贯彻“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设立首问负责人,对外来办事人员主动表明身份,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做到咨询业务有人答,反映问题有人管,来电来访有答复。
三、限时完成采购作业。
自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关系及收到完整的政府采购需求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计划及采购文件;28天完成公开(或邀请)招标采购,15天完成竞争性谈判采购,10天完成询价采购,7天完成单一来源采购(上述5种采购方式的作业时限不含非本中心的作业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金清退;自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人。
四、努力办好三件实事。
一是完善中心办事指南。印发中心办事指南宣传册,方便采购当事人了解采购业务和办事流程。二是建立采购人网上申报采购的平台。本中心承诺10天内建立采购人网上申报采购的平台,采购人可以通过网络申报采购需求,方便采购人办理采购业务。三是建立供应商网上下载采购相关文件的平台。本中心承诺30天内建立供应商网上下载采购相关文件的平台,供应商可以在网上阅读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监督投诉电话:0771-5309286
单位地址:南宁市竹溪路29号
邮编: 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