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陵园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9-7)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7-08-31
公告名称 : 双流县烈士陵园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 2007-8-31
1.双流县烈士陵园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已经双发改经济计[2007]193号文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双流县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人拟对该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工程概况
2.1 项目业主:双流县交通局
2.2 项目名称:双流县烈士陵园道路建设工程。
2.3 建设地点:双流县
2.4 资金来源:财政筹集
2.5 投资估算:1022万元
2.6 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期项目管理服务;
2.7 建管期:签定项管合同至本工程竣工期满后28天(暂定建设周期 8个月);
2.8 工程质量: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
3 投标申请人资格: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为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管理公司,具有建设项目管理经营范围。
3.2 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3 具有甲级或甲级以上招标代理资格;甲级或甲级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格。
3.4 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和招标代理业绩。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在下述时间、地址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 8月 31日至9月 4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双流县交通局二楼公路科。
5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述证件:
5.1 经办人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
5.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5.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5.4 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出示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6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07年 9月7 日上午10:00时以前,提交到双流县交通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9月 7日上午10:00时在双流县交通局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 双流县交通局
办公地址:双流县藏卫路北三段12号
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028-85830012
传真: 028-85816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