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副司长 欧阳武
欧阳武:根据大会议题,今天重点讨论电信增值服务。电信增值服务与信息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解读一下这个定义,我们认为,信息化最本质的技术特征就是信息的数字化与网络化。为了实现信息的数字化加工处理和网络化分配传播,必须在信息技术与产业、人才、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和政策法规标准环境等方面给予完善,以适应信息数字化网络化的要求。可以看出,信息化的发展将对我国的信息基础设施提出更高要求,为电信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为电信增值服务的创新和发展提供难得的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在党的十六大作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部署。2001年4月,国家重组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6年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六次会议,对信息化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专门部署。下面,我重点介绍我国信息化的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
一、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2005年11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随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对该战略进行了专门研究,同意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意见。2006年5月8日,《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以中办、国办两办文件形式颁布。战略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信息化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战略全面分析了国际国内信息化发展的形势与特征,针对我国现阶段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提出了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任务,是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信息技术应用的全面总结和提高,是对未来15年信息化发展方向的明确。
战略从九个方面部署了未来十五年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首先是国民经济的信息化。我们知道,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经济发展的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传统的工业化道路遇到了资源和环境两个方面的约束,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日益紧迫。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纵观新的发展机遇,信息化正在全球引发一场深刻的产业结构大调整,国际分工正伴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而深入展开,紧紧抓住这个机遇,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寻找新的机遇,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们必须首先谋好经济信息化这个局。这些年来,经济信息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跟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一些领域,如证券委托交易、航空电子机票、火车票联网销售、网络银行、交通一卡通,普及和推广的速度十分迅速。在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信息化已经不可逆转。
第二个战略重点是推进电子政务。“十五”期间,我国信息化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推进电子政务。国家在“十五”期间前期,安排了十多项重点工程。后来,根据发展的需要又补充到了22项。在税收征管、进出口通关、公共安全管理、财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国家重点电子政务工程已经初见成效,并开始发挥作用。
此外,战略还对网络文化建设、社会领域信息化作出部署。通过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信息化的推进,服务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的战略任务。可以看出,我国的信息化战略部署是紧紧围绕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而展开的。因此,在我国,信息化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已经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信息化发展规划
战略是对未来十五年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考虑,战略的贯彻实施需要分阶段,分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战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于2007年6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国家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和《国家电子商务“十一五”规划》以及《信息安全“十一五”规划》,构成了贯彻落实战略的规划体系。
在这里,我重点介绍《国家电子商务“十一五”规划》。电子商务规划除全面阐述了“十一五”期间的电子商务总体思路以外,对“十一五”时期电子商务的发展重点进行了安排。第一,普及电子商务应用。重点做好企业电子商务和政府采购的电子商务应用。第二,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重点推进交易服务的电子化、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生产经营性业务外包,推进信息技术的外包。第三,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重点做好认证、支付、特流、信用和标准等支撑体系建设。
此外,电子商务规划还就人才培训、技术研发、法律法规环境等方面的工作作出了重点安排。
电子商务规划还为此安排了六个引导示范性工程,分别是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工程、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工程、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工程、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工程、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工程、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三、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法规
6年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针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及时明确了我国的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方针和措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信息化的发展。这些政策包括《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关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重组后发布的第一个信息化的政策性文件。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十五”期间的电子政务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了一个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十二年重点业务系统和四个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任务。后来,根据需要,业务系统又有所补充。目前,绝大多数项目建设都已经按计划完成(个别项目有所滞后)。“十一五”期间,国家又对“十一五”时期的电子政务建设作出了规划,形成了《国家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
2005年初,经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以国办2005]2号文件颁发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全面阐述了电子商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部署了今后的电子商务工作重点。这些重点工作在制定“十一五”电子商务规划时得到了充分体现。这在前面的电子商务规划中已经提到。
除上述政策性文件之外,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对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作出了部署。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信息化发展的完整的政策体系。
在完善信息化发展政策的同时,在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还致力于推动信息化法制建设,先后推动《电子签名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目前,正在致力于电子政务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研究。
《电子签名法》已于2004年4月1日实施。《电子签名法》明确了电子信息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为推动信息化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电子签名法关于数据电文的规定,使电子形式的信息表达具有了与纸质形式的信息表达同等的法律地位。同时,《电子签名法》解决了电子文件的签名问题,为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和不可抵赖提供了法律手段。电子签名法还规范了电子认证行为,为行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4月颁布,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同时也是推进信息化的需要。政府是全社会最大的信息消费者和信息提供者,公开政府信息可以极大地丰富全社会的信息资源,减少社会的信息成本,提高全社会的运行效率。
六年来,通过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颁布实施,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总体框架已经形成,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我国的信息化发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我们可以相信,今后十年,将迎来我国信息化大发展的新时期,信息化发展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可以预期,信息化的发展将极大的激发对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求,电信增值服务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