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粤西经济强市”的重要规划,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把茂名打造成广东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提升茂名城市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性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一五”规划,对于我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建设粤西经济强市、和谐茂名和全面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本纲要根据《中共茂名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把茂名建设成为粤西经济强市”为目标,全面实施“工业立市”、“四大跨越”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十一五”时期实现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经济发展跨上新台阶。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807.31亿元,比2000年增长80.6%%,年均增长12.2%,比"十五"计划l0%的预期增速高出2.2个百分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3918元(约合1699美元),比2000年增长60.8%%,年均递增10.0%,比"十五"计划8.7%的预期增速高出1.3个百分点。全市税收总收入l11.07亿元,比2000年增长102.2%,年均增长15.1%;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1.26亿元,比2000年增长134.3%,年均增长18.6%。
2.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在经济总量快速壮大的同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型加快,重化工业成为我市新一轮发展潮的主旋律,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十五"时期三大产业结构由30.4∶35.5∶34.1调整为23.9∶39.2∶36.9,非农产业的比重提高了6.5个百分点;轻重工业比重由31.3∶68.7调整为20.4∶79.6,重工业的比重提高了10.9个百分点。
3.国内需求稳步增长。
(1)消费需求。200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2亿元,比2000年增长81.7%,年均递增12.7%。
(2)投资需求。2005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6.04亿元,比2000年增长83.4%,年均递增12.9%;“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8.65亿元,比九五增长12.8%。
4.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交通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了铁路、公路、水运、管道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运输向客运高速化、货运物流化的智能运输方向发展。初步建成以茂名市区为枢纽,通达省会、周边地市高速或一级公路网,实现了市到县(市、区)100%通一级公路、县(市、区)到镇95%通三级及以上公路、镇到村委会100%通等级以上公路,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7982公里,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69.7公里;新建一批码头泊位,港口吞吐能力有所增强,博贺新港区正在规划建设,形成了以茂名港为核心的公路、水路和连接东、西两个方向的铁路联运系统;西南、珠三角成品油管道2005年底通油,形成了原油、成品油管道运输网络;电源电网、水利设施、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工业园区及各项市政配套建设日趋完善。
5.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调整行政区划,新设茂港区,扩大了城市范围,电白县整体改区工作正在推进。2005年,茂名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6.25平方公里,中等海滨城市框架形成。初步构筑四层面城镇体系,全市城镇化水平(户籍口径)由2000年的29.85%提高到2005年的39.6%。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工业"三废"治理率逐年提高,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投入营运,高州市、电白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园林绿化工作成果显著,2001年,我市荣获"全国园林城市"称号。2005年,全市绿化率达68.4%,森林覆盖率达55.6%;市区环境保护综合指数85分;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8.9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7.84%。
7.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200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25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8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由2000年的8.99‰降至6.86‰,期望寿命达到74.6岁。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2000年的14.42平方米增加到23.1平方米;"告别泥砖房"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32.34平方米增加到36.67平方米。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持续提高,消费结构从传统的基本生活消费逐步向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转变,汽车、电脑等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不断增多,文化教育健身消费比重提高。
8.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逐步增加,重点行业、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和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创办了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市交通技工学校,示范性高中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强。旅游业发展加快,初步形成了滨海度假、生态旅游、人文景观等特色品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日臻完善。2005年,我市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民政、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气象、防震减灾、外事侨务、宗教、统计、档案、老龄、妇女、儿童、助残等事业全面发展。国防动员和防灾减灾工作得到加强。
9.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初见成效。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国有企业469户,已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356户,占全市国有企业总数的76%.投融资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企业投资自主权得到进一步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粮食流通体制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文化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10.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保持稳定。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村民居民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扎实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我市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和"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成效明显。
(二)发展环境
“十一五”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
1.发展的机遇
从国际环境来看,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的潮流,总体上为我市持续发展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国际环境;世界重化工业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向我国沿海加速转移趋势明显,有利于我市继续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进一步优化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有利于我市在区域合作中寻求新的发展机会。
从国内省内环境看,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为我市的发展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国内环境;科学发展观的确立,为我市加快发展、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方针;国内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有利于我市在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框架下拓宽发展空间;全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东西两翼振兴发展新定位,将推动我市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从我市自身发展来看,"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备许多新的有利条件:一是发展方向明确。目前我市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是历史上发展势头最好、发展定位最清晰、发展前景最明朗的时期,新一轮发展潮已经形成。二是发展潜力巨大。重化工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一批大项目纷纷落户我市,将强有力地拉动经济增长;居民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有利于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有效扩大内需,促进工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现代服务业的崛起,从而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广湛高速公路的全线通车,西南、珠三角成品油管道的建成和洛湛铁路广东段、博贺新港区深水大港的规划建设,将为我市的长远发展以及打造广东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提供大运量、低成本的交通运输支撑。土地、水资源等短缺资源相对充足,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三是发展热情高涨。全市人民具有强烈的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精神振奋,
斗志昂扬。
2.面临的挑战
从国内外来看,一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市面临的国内外竞争更加激烈,近年外贸出口下滑,出口拉动力明显不足;二是近年全国性的煤电油运供应紧张,资源"瓶颈"制约越来越突出,我市企业面对国内市场制约和要素成本上升的双重压力,增产增效面临重大挑战。
从我市现状来看,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经济结构仍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县域经济发展缓慢,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资本自我积累能力较弱,人才资源比较短缺,环境与资源压力加大,发展的机制体制不够健全,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不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亟待解决。
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落实"五个统筹",推动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全面开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建设粤西经济强市、文化名城、法治社会、和谐茂名为总目标,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四大跨越"发展战略,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全面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增强,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体制机制完善,粤西经济强市、文化名城、和谐茂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宽裕型小康水平。
──综合经济实力增强。预期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0年达到142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以上,达到22415元(约合2769美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外贸出口年均增长1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12%。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15%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0%。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6.73万公顷。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重化工业发展跃上新台阶,服务业发展加快,预期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6︰42︰42。科技创新环境改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
──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体制创新取得新突破,力争建成比较完善和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完成社会事业领域和公共事业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的改革。对外开放水平提高,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方向发展。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加快。人民群众综合素质普遍提高,科技实力增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壮大。文化设施逐步完善,争取到20l0年,全市50%的镇建成图书馆,80%的村委会有图书室,广播电视网络覆盖到全市的自然村。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十一五"期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毛入学率保持100%,逐步实现免费义务教育;改善高等教育办学条件,适度扩大规模,提高办学质量。争取到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l0年,全市教育综合水平居全省II类地区前列,茂名市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取得显著成效。
──居民生活明显改善。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4%左右。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8%和4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左右,2010年总人口718万人左右;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15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期望寿命达到76岁。人居环境美化优化。
──和谐茂名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基本形成文明法治、稳定和谐、宽容诚信的社会环境。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镇化水平(户籍口径)达50%.就业进一步扩大,"十一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31万人,年均增长3.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23万人,年均增长3.7%。态环境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省分配的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森林覆盖率达到58%,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指数达到85分以上,力争市区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高,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到2010年,全市60%的社区达到"六好"社区的要求。
──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建成一批文明村镇和生态文明村,力争茂名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
(三)总体要求制定和实施
"十一五"规划,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立足科学发展,加快经济转型,推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着重研究和解决关系我市"十一五"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政策性问题,推动茂名跨越式发展。必须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作为主线,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贯穿于建设粤西经济强市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各个阶段,贯穿于巩固推动新一轮发展潮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六个"必须":
第一,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坚持能快则快、稳中求快、有效增长,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优化经济结构,提升技术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切实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速度与效益统
一。
第二,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放在重要的位置,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构建创新型社会。
第三,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突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形成一整套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双源"拓展、"两轮"驱动,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
第四,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发展与区域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五,必须加快建设绿色茂名。要以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市活动,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发展循环再生的绿色经济,构筑系统安全的绿色生态,建设优美高质的绿色环境,培育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文明,走出一条生态环境系统与经济社会发展系统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路子。
第六,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和进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利益协调,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构建和谐茂名。
三、主要任务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要切实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从茂名实际出发,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提高产业素质为核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工业产业升级,全面提升服务业素质,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以工业化思维办农业,使现代农业具有工业化的内涵,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
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具有地方特色、区域优势和竞争力强的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大力发展规模经济,改良大宗农产品品种,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比重,逐步增强出口创汇能力。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优、新、特品种,使我市农作物品种向优质化、高效型发展。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重点建设罗非鱼"金三角"养殖业基地和电白鸡打港对虾养殖基地,适度发展远洋渔业。进一步优化畜牧业结构,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山地鸡、瘦肉型猪、肉兔和珍稀动物等畜牧业养殖基地。调整水果生产结构,改良水果品种,提高水果质量。加快林业发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
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增长向科技推动型转变。围绕我市大宗、特色、优势农产品,进一步完善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促进农业增长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促进农业增长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产品出口。
2.促进工业产业升级
实施"工业立市"发展战略,强化工业的主导地位,抓住全球重化工业临海布局的机遇和茂名各种有利的内在条件,构筑临港型、资源型重化工业基地,加快重化工业发展步伐。在加速重化、适度重化的同时,重中有轻,以重带轻,轻型升级,协调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提升产业素质。
做强石化、电力、冶炼为主的重化支柱产业。加快发展重化工业,打造"三区一线"大平台,促进工业产业结构升级,推进我市工业跨越式进入重化工业新阶段。继续支持茂名石化做大做强,创造条件推动3000万吨/年炼油和200万吨/年乙烯项目的规划建设,进一步壮大石化产业规模。主动承接炼油乙烯的产业辐射,形成与中央企业联手发展石化下游加工项目的新机制,大力发展石油、乙烯后续加工、下游产品及相关配套产业,重点发展芳烃、碳
四、环氧乙烷、塑料加工等系列产品,拉伸石化产业链,衍生一批中小企业。把电力工业作为我市重点发展的新的支柱产业,加快推进油页岩矿电联营、博贺新港区8×100万千瓦煤电及风电、水电等项目的建设,做大装机容量,确立茂名能源基地地位。抓住180万吨/年轧钢项目已建成投产的有利条件,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审时度势扩大规模,为冶炼产业取得突破打下基础。采取积极措施吸引各种资本参与港区开发,发展各类适合临港布局的重化工业项目。
做大本地资源深加工型为主的产业集群。矿产资源深加工重点抓好优势矿种的规模开发和精深加工,激活矿产资源潜能,使之转化为产业优势,提高油页岩、高岭土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大资源勘查工作力度。农副产品深加工重点围绕丰富的农林牧渔资源,采用适用技术,发展绿色食品,创立自主品牌。海洋资源深加工重点加快海洋生物药物和功能保健品开发,发展速冻保鲜食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本地资源加工型产业是我市的特色产业,具备大产业转化条件,要加快做大产业规模。依托本地资源着重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扶持精细化工、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制造和新材料产业,提高橘红、肉桂、沉香等特色南药的标准化种植和深度加工规模。鼓励采用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改造提高建筑材料、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电器机械等优势传统产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努力提高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
优化工业产业布局。加快形成"三区一线"重化工业大格局,加强石化工业区乙烯区和临港区基础设施建设,使之各有侧重成为我市重化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提高我市发展重化工业的竞争优势,系统解决港口、铁路、公路、水利、土地、原料供应和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方面的一些瓶颈问题,打造上档次、上水平的全市重化工业大平台,进一步优化发展重化工业所必须的外部条件。优先安排平台搭建资金,全力把茂名建设成为最适宜重化工业项目选址布点的地区,这是我市重化工业长远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支持、引导和规范三级工业园区发展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打造区域品牌,营造"政策洼地"和"服务高地".新办企业要集中在各工业园区布点建设,不适宜工业布局的其他地块不再安排项目建设,采取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快速形成。
3.全面提升服务业素质
推进服务业行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素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服务业支柱产业,发展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增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提高服务业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比重。
运用现代经营方式、服务技术改造和发展壮大交通运输业、旅游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
交通运输业。大力发展海铁联运、公路直通等多种运输方式,扩大运输服务的能力和范围,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提升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水平,提高运输效率与效益。
旅游业。以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推出具有粤西特色的产品组合和精品线路,加大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开发力度,加快建设旅游精品景区。一是大力扶持以放鸡岛为龙头包括中国第一滩、虎头山、晏镜岭、博贺渔港、热水温泉、珍稀植物园、陈村盐田等在内的滨海景区建设;二是抓好以浮山岭、天马山、仙人洞、大雾岭、平云山、名富果园为重点的生态旅游区建设;三是抓好以西江温泉、热水温泉、新时代温泉、山阁温泉等为重点的一批温泉保健疗养、休闲度假型的旅游区建设;四是抓好以冼太文化为核心的历史文化旅游区建设,尽快开发电白冼太故里、高州冼太庙、长坡旧城、高凉岭等在内的一批冼太文化旅游景点,配套开发古书院群、信宜教育城、南玉城等项目;五是抓好以"三个代表"红色旅游为主题的景区建设;六是抓好南中国最大的重化工业基地观光旅游景区的建设,大力打造石油文化旅游。加快与旅游相关的交通、通讯、卫生、购物、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我市旅游的综合吸引力。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扩大旅游市场份额。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区域旅游合作,拓展我市旅游业的发展空间。争创"中国最佳优秀旅游城市".房地产业。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货币分配政策,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培育和完善二、三级市场。发展房地产中介业务,规范转让、租赁、抵押行为。积极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住宅。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社会化。加快我市房地产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动态预警机制。
金融业。大力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推进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拓展理财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和电子银行等金融业务。引导和充分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增强县域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三农"金融服务,鼓励和推动优质龙头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壮大保险业,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提高城乡保险覆盖率。
批发和零售业。培育大型流通企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超市、专业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发展模式。加快建设建材、家具、农副产品、机动车辆等专业市场,合理安排城市商业网点布局。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完善县、乡、村三级商品流通网络。
鼓励发展商务服务业、物流业、会展业等生产服务业。大力发展管理咨询、法律、会计、审计、广告、战略策划、资产评估、投资顾问、融资咨询等现代商务服务业,发展培育一批能承接国际业务的优秀中介机构。加快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立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配送基地,促进货运业的市场化、专业化。整合物流资源,推进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与运输、仓储、货运代理等物流企业的联合,提高流通企业组织化、集约化程度。适度发展以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型为主的会展业,培育一批能参与全省全国性、国际化的会展品牌。
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基础网络服务平台,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结合。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形成网络化科技服务体系,建立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制度。
巩固提升居民服务业、餐饮旅馆业等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健全服务网络,加强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搭建社区服务资源与居民服务需求的桥梁,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提升餐饮、旅馆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大餐饮业连锁经营模式和名牌产品的推广力度。大力发展大众餐饮,重点培育茂名名菜、名点、名店,形成一批具有茂名特色的餐饮品牌。
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业发展环境素质。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拓宽发展服务业的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现代服务业。
4.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坚持把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突出位置,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产业发展,推进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提高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市邮电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网络。用网络技术打造数字茂名,建成充分共享、标准统一、性价比高、安全可靠的公共网络。
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发展激光数码、电子编码、电缆护套等电子信息类制造业,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逐步发展软件业,推进石油化工、电器机械等重点行业的应用软件和电子政务的应用软件的开发。推进电信、电视和计算机三网融合,提升信息内容业水平。
推进社会信息化。加快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档案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全市信息资源平台。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协调推进城乡信息化,打造"数字社区",普及"数字家庭",消除"信息鸿沟".建设信息化公共支撑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电子文档数据中心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服务高效化。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
(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坚持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核心产业竞争力。
1.加强重点领域和核心产业自主创新
重视原始性创新,鼓励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加强集成创新,推动重大自主创新项目联合攻关,力争突破一批核心和关键技术。加快引进技术及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外源技术内源化。支持石化、电力、冶炼支柱产业和海洋及农产品深加工、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领域的自主创新,促进我市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
2.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主体地位,继续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围绕我市产业优势领域,发展壮大一批国家、省和市级工程(技术)中心,使之成为我市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以多种形式联合建设工程中心、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以产业化为目标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走开放型自主创新之路,鼓励企业利用国内外、省内外先进技术资源,依托重大工程项目开发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3.健全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增长速度与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继续加大国家、省创新资源的争取力度,整合市级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财政性专项资金。改革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办法,加强财政性科技资金的绩效管理。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引进技术研发团队。完善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中介服务,加强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快市级孵化器建设,为企业提供基础性创业服务。
4.加快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类科技力量分工合作、协调一致的协调机制,完善推进自主创新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推进转制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活力。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以多种形式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创新指标体系。
5.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
鼓励和支持企业申请发明专利,扶持发明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快建立专利信息服务系统,建立信息平台和专利预警、维权援助机制,建立健全专利指标评价体系和专利统计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力度。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加强技术标准工作,积极跟踪和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组织生产,建立技术贸易壁垒应对和防范机制。
(三)促进内外源经济协调发展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加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力度,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
1.做大做强内源型经济大力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提高。以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以自主创新为支撑,积极实施民营经济产业战略和名牌带动战略,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民营经济,加快民营经济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原则,大力优化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以政策和投资导向为杠杆,激活民间资本,实施"回归工程",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向工业园区和工业卫星镇聚集。建立民营经济信用担保体系,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筹集资金加快发展。大力促进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发展成为主业突出、技术先进、行业优势明显、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营企业和企业集团。突出发展重点,培
育一批辐射力、带动力强的民营特色产业群,发展一大批具有"特、专、精、新"特点、经营灵活的中小民营企业。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扩大出口,开展国际化经营,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增强国有经济的带动力。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资源、重大基础设施及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和领域集中,进一步发挥我市国有企业在石化、电力、冶炼等重化支柱产业和电信、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优势,有效整合国有企业的人才、技术、品牌等优势资源,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增强国有经济在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
2.优化提升外源型经济切实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快品牌经营步伐,调动企业争创国际品牌的积极性,打造我市出口商品名牌,不断提高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改造提升石化产品、皮手套、手工艺品等传统优势产品,增强出口竞争力。努力拓展农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出口。扶持建立一批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加快培植民营出口企业群体,培育外贸出口龙头企业和外贸出口拳头产品。加大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不断拓宽外贸出口渠道,抓住内地与港澳CEPA实施的机遇,进一步加强与港澳的经贸合作,巩固发展传统出口市场,积极开拓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实现市场多元化目标。优化进口产品结构,积极发展技术贸易,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完善对外贸易的各种支持和服务体系,为企业进出口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继续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把引进外资与我市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招商引资从重外延向重内涵转变。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打造优良招商引资平台。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建立完善招商网络,开展灵活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提高引资实效。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发展。
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发资源,建立稳定的能源、资源基地,鼓励企业到境外承包工程,加强经济技术交流和项目、技术、劳务等合作,增强外经贸的后劲,拓展发展空间。
(四)统筹城乡发展
坚持"三化"联动,谋划"三农",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深化农村改革,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力度,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茂名市委、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群。
扩大县(市)政府管理权限。按照权责统一、重心下移的原则,创新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管理体制,落实简政放权政策和相关配套政策,凡省已下放或委托给地级市的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分期分批下放或委托县(市)管理,赋予县级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加强对扩权工作的指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型财政机制。
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增强市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对各县(市)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增添活力。县域经济发展与市区经济发展在定位上要有所侧重,做到优势互补,互动发展。各县(市)要以工业化为主攻方向,抓好具有较大经济总量、较好经济效益、较强带动能力的中大型骨干工业项目建设,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产业结构,提高县域工业化水平。以产业集群和专业镇为依托,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健全工业园区配套体系、服务配套体系、核心龙头企业配套体系,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集群、重化工业衍生产业集群、产业转移集群三大产业集群。大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切实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
2.加快城镇化进程按照“组合有序、资源共享、功能互补、整体协调、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城镇的管理、引导、规范,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优化结构和布局,构筑以茂名市区为中心、以县(市)城区为次中心、以中心镇为骨干、以建制镇为基础的四层次城镇体系。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建设,根据“美丽的现代化的海滨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特大城市”的目标定位,继续推进电白县整体改区工作,加快茂名市区向南靠海发展。加快城市快速干线建设,加强三大组团联系,加快推进水东组团新城区的规划和开发,拓展发展空间,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全方位发展。科学统筹各县(市)次中心的空间架构,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区的聚集性、中心性、系统性和集约化程度。加快中心镇发展,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吸引农民进入城镇就业、生活。加快建立、健全推进城镇化的各项保障制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提高城镇化水平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交通,完善城区路网,搞好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强化城市功能。
3.统筹城乡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电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网络。按照统一规划、明确分工、统筹安排的要求,加强农村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土地。整合政府支农投资,集中财力,结合“泥砖房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厕、改灶等工作。大力推广沼气利用,加强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处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以提高基本农田地力为重点,加强对土壤污染的防治,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化肥和可降解农膜,加强对农业环境监测预警,保护农业生态功能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4.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文化和公共服务的优势,鼓励和引导城市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把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各级财政支持范围,增加政府对农村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巩固提高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条件。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力争到2008年基本实现全覆盖。以创建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为载体,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5.深化农村改革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巩固和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务农收益。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和安置机制。按照依法、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撤并和精简乡镇机构、人员工作。
(五)适度超前发展基础设施
完善网络,优化布局,加强以交通、能源、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1.大力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
争取提前至“十一五”末期开展岑茂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尽早与广湛高速共同形成十字形高速公路主骨架。逐步优化完善路网结构,提高全市公路网与高速公路出口的衔接能力。按照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建设城市快速干线和港区快速干线。提高公路技术等级,实现县市公路路面高级化,镇通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加强市到县一级公路为主的重点线路绿化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公路站场布局,提高公路站场技术等级,逐步开展建制村公路站点建设。完成国家公路枢纽城市争取工作。
铁路。重点加快落实省铁路网布局规划,奠定茂名泛珠三角铁路枢纽城市地位。加快洛湛铁路茂名段建设步伐,实现2008年建成通车目标。启动广河复线茂名段、进港铁路、茂湛铁路茂名段建设,开展饶平至茂名沿海快速铁路客运专线前期工作。优化茂名地区铁路网布局,进一步理顺铁路管理体制,努力推动建设电白货物编组区段站。
港口。以建设30万吨深水港码头为目标,重点加强博贺新港区建设,构筑重化工业发展新平台,满足大型临港工业基地的发展需要。集中力量开辟博贺新港区10万吨级航道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成以10-15万吨级散货码头为标志的大型综合性港区雏形,促进电力、石化、冶炼临港重化工业和港口商贸物流服务业发展。按照茂名港总体规划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整合水东港区海岸线资源,提升港区的服务功能和装卸作业水平,适当发展港口物流业、临港加工型工业和旅游客运业,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港区。博贺港区在保持原有渔港功能的基础上,根据当地渔业、盐业、旅游业发展情况,适当发展小型杂货、客运,逐步完善基础设施,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新的功能要求。
机场。争取国家在粤西布点建设国际机场。
2.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电源、电网、天然气网、石油储备等能源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构建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确立茂名能源基地地位。
加快电源、电网建设。依托博贺新港区和茂名热电厂重点发展煤电,加快建设油页岩矿电联营项目,积极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继续开展电白沿海核电站选址工作,积极开展天然气发电站的前期工作。努力形成大型骨干电源为主,多种电源并举的结构,逐步实现中远期装机容量1200万千瓦的目标。继续改善电网供电送电质量。“十一五”期间,220KV变电站新建4座,扩建2座,新增线路482公里;110KV变电站新建23座,扩建18座,新增线路1112公里,建成便于接受外区送电和市内电力交换、稳定安全的茂名电网。根据茂名新建电源项目需要,适时调整和安排各电压等级的输变电项目建设。在城市规划中预留足够的变电站站址及输变电线路走廊。
加强天然气网和石油储备建设。推进茂名城区居民天然气网建设,实现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两种燃气互补。开展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输气管网选址前期工作,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天然气网逐步向各县(市、区)、中心镇辐射。推进300万立方米战略石油储备库前期工作,争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储备规模。根据省的统一布局,适时推动成品油储备库项目建设。
3.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以实现水利现代化为总目标,以防洪安全为前提,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中心,以改善水环境为主线,继续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人水协调的防洪与防风暴潮体系和持续优化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加快建设防洪减灾体系。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各类防洪工程措施。积极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完善重点防洪工程布局。加强对水库的除险加固、维护和管理,确保水库运行安全,提高水库综合防灾能力。重点做好高州水库大灌区改造的基础工作,做好大中型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城区防洪、江海堤围等城乡防灾减灾项目建设,抓好农业灌区的渠道改造。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山区防洪安全,改善农业灌溉用水条件,增强农田抗旱排洪能力,逐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强化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全市三防指挥系统。
优化水资源配置。充分挖掘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的平衡调配,建设东南部沿海地区调水工程。
(六)建设绿色茂名
建设绿色茂名,走增长绿色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继续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广节能降耗生产技术,节约原材料,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开展光、热、风能、太阳能和空中水资源等可再生气候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行资源效率和最低技术准入标准,对高消耗及落后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实行逐步强制性淘汰制度。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建立促进资源节约的政策和评价体系,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高能耗行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最大程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回收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替代技术、“零排放”技术、绿色再制造等技术,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工业园区以及引导城乡发展。
2.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三废治理。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度,逐步提高生活污水的处理率,综合控制面源污染。加快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完成对现役火电厂的脱硫治理,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配套建设脱硫装置。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及烟气脱氮氧化物技术,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逐步建立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回收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废旧电子电器集中处理率,建设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优化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和政策环境。坚持环保前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环保准入关。加快与邻近各市建立跨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制定合理的排污费征收和使用政策。加强绿色生态标志的推广和管理,倡导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示范区等活动。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点工作。促进环保投入的多元化、社会化。
3.加强生态保护加快建设林业生态市。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加快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好大雾岭自然保护区整合升级工作,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重视山区及沿海生态屏障的保护和建设,抓好主要江河流域的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森林涵养水源的生态防护功能,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国家统一部署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市区城市生态缓冲带。
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大水资源环境的开发和保护力度,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域范围内布点建设排污项目及种植速生桉,加强对饮用水的监测,切实保障高州水库、鉴江等饮用水安全。继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对使用和开发水资源开征资源补偿费和水土保持费。继续开展小东江综合整治,建设小东江生态恢复工程,加强其他重点污染河段的治理工作。逐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结合实施农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水源地的规划、建设与保护。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强化海域、滩涂的使用管理,处理好海洋开发、港口建设和防洪防潮、船舶通航的关系。加强海洋资源环境的保护和对海洋灾害的防御能力,对海岸带、防护林以及红树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实施重点保护。加快茂名红树林保护区建设。根据海洋资源的特点和我市产业发展需要,适当设置海洋特别保护区,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七)加快发展教育文化人才事业
以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文化名城和人才强市。
1.建设教育强市
促进教育全面发展。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努力建立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具有茂名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着力改善革命老区、贫困山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06年秋季起在全市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优质普通高中、示范性高中建设,到2010年,90%以上普通高中建成市一级标准以上的学校。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扩大办学规模,建立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办好茂名学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着力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使幼儿教育、九年义务教育、中等教育保持全省先进水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成人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适应教育需求迅速增长和多元化发展的要求,建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社会参与监督的新型管理体制。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政策和资金投向,缩小城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差距,使适龄儿童得到基本同质的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促进民办教育的各项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民间资金举办非义务教育,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深化考试、招生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要优先保证教育的需要,不断提高财政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确保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支持公办非义务教育类学校用非财政性资金扩大办学规模。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制定收费管理政策。建立健全扶贫助学制度,完善贫困家庭教育保障体系,实施政府资助、学校减免、社会捐助等办法,为困难家庭子女开辟一条完成学业的“绿色通道”,保证教育机会的公平公正。
2.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发展文化事业。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转变文化服务观念,健全文化服务体制,形成相对完备、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财政性资金主要投向文物保护、重要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间艺术保护、社会科学研究和公共文化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和其他形式的投资。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事业,培育茂名文化品牌、锻造文化精品、造就文化名家。充分挖掘和保护茂名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对冼夫人文化、石油文化、荔枝文化、民俗文化和南江文化等特色文化的挖掘和研究,打造以冼夫人文化为代表的独具茂名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深入推进“先进文化进万村(家)”工程,广泛开展富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文化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新建和改建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逐步完善市、县(市、区)、镇、村四级文化网络,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抓好茂名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程,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力争实现广播电视网络覆盖到全市的自然村。
壮大文化产业。加快推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大力发展文化经济,通过政策引导发展一批文化企业。推进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壮大规模实力。打破行业垄断,完善准入机制,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在影视制作、发行、印刷、演艺、娱乐、会展、文化中介服务等行业,鼓励社会资本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兴办文化企业。加快报刊业、出版业、图书音像发行业、广播电视业、演艺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等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以国有文化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文化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抓住培养、吸引、用好、留住人才四个关键环节,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体制、机制、环境。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绩效考核、选拔使用、分配激励和人才保障机制。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科学有效的评聘制度。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人才户口迁徙制度和居住证制度,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
加大培养和吸引人才的力度。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实施优秀专业人才项目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好地方品牌技校,建立紧缺高技能人才示范性实训基地和公共平台。加大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力度,提高人才素质。拓宽人才工作视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与引进智力相结合,努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茂工作,增强人才综合竞争力。
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和合理配置。以高层次、复合型和高技能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分布。优化各类人才配置,促进人才资源共享。发展人才市场,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规范人才市场管理,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
(八)深化体制改革
要抓住时机,抓紧研究解决深层次的体制和机制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逐步消除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
1.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社会事业领域的管办分离。加强政府在宏观调控、统筹协调、规划引导、制度建设、政策研究和制定等方面的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努力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逐步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健全公务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进一步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权,引导企业投资。改革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明确划分政府投资管理权限,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行政府行政性、公益性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制。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制定政策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分散的财政性资金逐步纳入预算,统一政府财权。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控制行政经费不合理增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将部门和单位的非税收入和支出纳入综合预算。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善激励型财政体制。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2.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精减机构,优化结构”的要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行政性事业单位,将行政管理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对经营性事业单位,推动其改制转企,进入市场;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精简机构的基础上,加大政府的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改革事业单位投融资体制,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推进社会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和完善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发展社会事业的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类别建立不同的保障机制。改革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建立新型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严格、规范、有效的事业单位监管体系。
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建立科学的考核分配制度、国有企业资产收益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务监管制度。优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自身建设,理顺与所属公司的关系,建立起既保障出资者行使权利,又发挥所属公司积极性的机制。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建立健全预算、资产收益考核和监管制度。
大力推动产权制度改革。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行股份制,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国有中小企业实行整体改制,鼓励企业员工、经营者和社会资金参股、控股。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通过落实责任制,定目标、定时间推进各项改革。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和条件安置职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取消企业领导人员行政级别,把企业领导人员从政府干部序列中分离出来,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责权利关系,形成各自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4.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开放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和运营市场。推动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除国家限制投资的项目外,允许社会资本、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BOT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自然垄断性行业推行特许经营和公开招标制度。探索对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进行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城市环境卫生等作业市场,组建社会化作业公司,通过公开竞争决定作业任务。
5.健全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规范产权、资本、土地、劳动力、人才、技术等要素市场的发展。大力支持优质企业改制上市,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转变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三农”服务功能。培育发展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非法传销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规范和发展各类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加快建设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建设诚信经济、诚信社会。
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稀缺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对市管的与人民群众关系重大的或垄断经营的商品、公共服务价格,实行听证制度,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兼顾国家、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价格体系。
(九)构建和谐茂名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文化建设为支撑,以法制建设为基础,以社会建设为重点,以党的建设为保障,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把茂名建设成为富裕茂名、法治茂名、文化茂名、公平茂名、活力茂名、安康茂名,提高社会和谐程度。
1.促进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积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一城乡居民就业政策,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和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不断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政策环境和体制环境。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加快区域人力资源交流平台、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和远程招聘系统的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大力实施劳动力技能提升工程,重点抓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创业培训工程,提高劳动力素质,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和再就业援助,扶持城镇居民、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4050”人员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为重点,加快将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业者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快制定实施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全面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事业,建立比较完备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2.维护社会公平加强利益协调
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依法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均等化原则,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并公平地分配公共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地区间公共服务的差距。增加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公平性,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对社会救助的财政支出,以救助为主,优惠减免为辅,在城市逐步建立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制度。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抓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旅游扶贫,以产业化扶贫和技能培训为切入点,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十一五”期间,力争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平均递增5%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市农村居民人口的比例控制在6%以内。发展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康复、上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完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逐步改革义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的制度,保证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外来工在子女入学、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方面享有应有的权益,逐步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的领域,努力营造本地居民与外来务工人员“共建家园、同享成果”的和谐氛围。做好外来工的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劳动关系调节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逐步缩小收入差距。通过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等措施,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对垄断行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和监管力度。
3.加强卫生体育工作大力发展卫生事业
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对艾滋病、流感、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和研究工作,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加强对动植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城市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卫生科普宣传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需求,促进卫生公平。大力支持农村薄弱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强化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功能。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公益性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和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促进医疗服务的多样化。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50%乡镇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各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村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99.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建设中医药强市。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积极推动母婴安康工程。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教育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大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发展公益性社区健身服务,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学校、社区和农村体育工作。加强各类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强体育场馆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全部实现“两场(体育场和有座位的灯光球场)一池(游泳池)一馆(体育馆或练习馆)”,80%的乡镇建有灯光篮球场。积极扩大和引导体育消费,鼓励社会资本兴办体育产业,推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4.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继续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快建立人口综合调控体系,逐步把人口控制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控制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严格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促进人口的有序合理迁移和流动,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促进人口结构优化。进一步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基层网络。引导农民转变生育观念,确保人口合理增长,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生殖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调控迁入和外来人口总量。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增强养老服务功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权益。
5.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
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继续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提高妇女社会参与程度。实施妇女儿童困难救助工程,重点解决贫困、特殊妇女儿童的安居、就医和儿童的失学、辍学问题,努力改善农村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
6.保障公共安全
加快完善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预防、处置、救援相衔接,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动物疫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社会风险的预警和应急体系,提高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政府在防灾减灾方面的投入,加强对防洪体系、重点水土流失区、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地下矿物开采区的综合治理。加强地质勘查工作,详细查明优势矿产资源状况,搞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建立健全抗震设防措施,突出抓好市区和县城的防震减灾工作。完善气象探测、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着力改善气象观测环境,突出抓好县(市)级气象观测环境受破坏的观测站的搬迁工作,建设监测能力强、自动化水平高、高时空密度的综合探测系统和农业气象与生态业务系统工程,健全气象预警与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和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继续抓好市海洋气象台和博贺港海洋气象观测站的建设。加强社会公共安全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到2010年,全市特大事故比2005年下降20%以上,工矿企业死亡率控制在10.5/10万人以下,道路交通死亡率控制在8.2人/万车以下,重大事故结案率达到100%,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加强国防动员建设。贯彻执行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加强国防动员组织体系和国防动员能力建设,提高平战转换能力。加快国防动员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现代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加强对重要物资储备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粮食安全预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争取建设石油储备库项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建设,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各类不安定因素的预防和控制力度。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着力构建公共场所、重点地区(地段)、单位内部等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对出租屋、二手机动车交易、收旧修理业、娱乐服务场所等重点部位和行业的整治,实行流动人口统一管理。积极推进警务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城市群防群治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农村治安防范工作新路子,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和改进宣传舆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强市富民”共同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对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的研究。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开放兼容、科学理性、保护环境”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推进社会公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和睦相助、友爱向善、谅解宽容的人文环境。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创建和美家庭。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拓展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切入点,以创建一批文明村镇、生态文明村为重点,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城乡基层辐射延伸,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各级政府要通过新建、购买、置换、调剂、租赁、改扩建等方式做好社区服务和活动场所的规划设计。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公共服务的投入。到2010年,全市60%的社区要达到“六好”(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社区的要求。广泛开展科普活动,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取缔邪教,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加强诚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诚信茂名。
8.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政府法制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实《茂名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年规划》,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健全政府办事制度。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畅通法制救济渠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坚决纠正违反程序、随意裁量、乱收乱罚等滥用权力的行为。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工作,促进执法权相对集中,克服执法扰民现象。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公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一个窗口”受理送达制度、法定期限办结制度,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府”。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优化法治环境。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转的司法体系。积极探索完善实体和程序公正的机制。推进司法机关规范化建设,支持和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维护司法权威。完善审判机关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人大、法律、舆论以及内部监督,推进审判公开、警务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司法公开,落实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确保公正司法,增强司法活动在全社会的公信力。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严格律师纪律和职业操守。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着力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申诉难问题,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利益。有效发挥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推进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建立健全各项配套的民主制度,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社区事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积极发展跨行业协会以及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健全这些组织的自律和内部管理制度,促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继续做好侨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
四、重大工程
“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七大工程”。
规划建设重大项目90项,估算总投资797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611亿元。项目筹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一)综合运输工程
规划建设综合运输重大项目22项,估算总投资161.2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135.3亿元。
铁路。建设洛湛铁路茂名段、茂名至湛江铁路茂名段、广河铁路复线茂名段、三茂铁路电白至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支线,争取“十一五”期间提前开工建设饶平至茂名沿海快速铁路客运专线茂名段。
公路。建设茂名市区至各县(市)快速路扩建及绿化工程、茂名市区至电白新区城市快速干道、博贺新港区环区快速干线、G207线至广湛高速杨梅出入口连接线、广湛高速马踏出口至博贺新港区一级公路、S113广高线那霍镇新塘至高州段、S280罗水线高州至茂名段、S282沙沙线沙琅至望夫段、S284石化线宝圩至化州段、S285蓬吴线平定镇蓬利至广湛高速浅水出入口段、S370达北线钱排镇达垌至西江段、茂名北环线以及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等项目。争取“十一五”期间提前开工建设广西岑溪至茂名高速公路。
港口航道。建设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港口公用工程、水东港区长源油脂1万吨油码头、中环万吨级油码头、中央粮库码头、鉴江流域及袂花江流域内河航道整治工程等。
(二)能源保障工程
规划建设能源重大项目9项,估算总投资248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147.4亿元。
建设粤电北山岭港电源项目2×100万千瓦机组、茂名油页岩矿电联营项目(一期、二期)、220千伏观珠输变电站、热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供7#机组、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和LNG(液化天然气)工程等项目。争取“十一五”期间提前开工建设茂名石化工业区2×30万千瓦机组。
(三)农业水利工程规划
建设农业、水利建设重大项目16项,估算总投资34.1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26.2亿元。
防洪安全体系工程。争取“十一五”期间我市续建或新建的各类防洪工程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或100年一遇目标,规划建设的重大工程主要有茂名市小东江综合整治工程、信宜、高州、化州、茂南区、茂港区城区防洪工程、高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鉴江干堤化州东堤加固工程、信宜城区防洪(二期)工程等。
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茂名市东南部沿海地区调水工程、茂港区坡心水利枢纽工程、高州水库灌区改造工程、化州合江及高岭拦河闸重建工程等。
农业工程。建设化州名贵道地药材化橘红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现代中药化橘红药材加工及成药生产项目。
(四)现代重化工程规划
建设重化工业重大项目12项,估算总投资298.5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249.8亿元。
建设100万吨乙烯改扩建、2000万吨炼油改扩建工程、C4资源利用、C5加氢石油树脂、60万吨PX联合装置、60万吨PTA项目、40万吨超微细有机碳酸钙、300万吨石油储备库、180万吨轧钢配套项目以及茂名石化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化学制浆工业基地、电镀工业基地等项目。
(五)城建环保工程规划
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及生态环保工程重大项目17项,估算总投资36.5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35亿元。
建设市区环市北路、官渡路、西粤路、高凉路、大园路等市区北组团路网建设工程、茂名市会议中心、市区河东水厂扩建及管网改造工程、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锡塘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博贺新港区和3县级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博贺新港区和电白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小东江生态恢复工程、茂名石化炼油系统和乙烯厂清洁生产工程等。
(六)贸易流通工程规划
建设贸易流通重大项目2项,估算总投资1.9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1.82亿元。
建设茂名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电白海产品交易市场等。
(七)社会服务工程规划
建设社会服务重大项目12项,估算总投资16.7亿元,“十一五”期间投资约15.8亿元。
建设茂名市第一中学迁建工程、茂港区第一中学新校区、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茂名广播电视中心及市区有线数字电视改造、茂名市档案馆、茂名市统一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城市应急服务系统及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工程、茂名高尔夫球场、茂名市放鸡岛海上游乐世界、茂名市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工程、高州市冼太文化公园建设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