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上虞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9月5日电 9月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尧峰,副主任金国松、徐光华,市人大常委会老领导陈维均,各委办主任、副主任等视察全市档案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们首先视察了城市档案中心的《名人名贤展厅》、《友好往来展厅》、《荣誉展厅》、《 地方文化展厅》、《珍品档案展厅》、《馆藏实物展厅》等六个展厅,并听取了市档案局(馆)负责人所作的全市档案工作情况汇报。

    市人大副主任金国松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二十年来我市档案工作所取得的成就表示充分肯定。他说,二十年来,我市档案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加强对新时期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档案基础设施的投入,保证了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市档案工作者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大力推进“大档案”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积极拓展档案文化功能,延伸服务领域,确保了档案工作紧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金国松同时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档案事业提出三点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档案、参与档案、知晓档案、保护档案和利用档案的良好氛围;要完善体制建设,加强对档案工作人、财、物的保障,充分发挥档案在“创业富民、创新强市“中的作用;要强化档案服务,通过拓展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等各种途径,着力做好档案服务这篇大文章。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的二十年,特别是近五年来,我市依法实施档案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以法治档进程。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立档单位695家,其中国家级7家,省级94家,绍兴市级47家;180多家单位实施计算机检索管理,20个单位开始进行信息化全文扫描;对139家系统单位、42个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档案执法,对153家单位进行了档案目标管理复查认证。同时,我市积极推行档案管理体制创新,不断拓展档案馆的功能。按照“大档案、大文化、多功能、现代化、信息化”的建设目标,围绕“集中保管中心、便民查阅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位一体”功能,在全国档案系统首创了“大档案”管理、档案文化展厅建设和新馆建设三者同时规划、同步实施的建设模式,使我市档案馆建设和档案管理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