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事局公开选拔市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等领导干部
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昨天,市人事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委决定公开选拔一批副局级领导干部,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报名】须符合相关条件

据介绍,公开选拔的职位包括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等14个。

报名条件为在沪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相关的资格条件者可报名;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根据《关于选拔社会优秀人才担任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意见》(沪委组[2003]710号)精神,可报名。特别优秀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报名资格。报名工作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时间:2007年9月6日至9月17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www.21cnhr.com(21世纪人才网)和现场报名(每天9:00-16:30)。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公选办发给准考通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按《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确定笔试内容。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取前5名为面试入围人员。测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在领导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录取】按分数全面考察

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35%、65%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提请市委研究,且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用,且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此次公开选拔的职位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市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上海图书馆副馆长(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副所长)

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早报记者臧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