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七台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七次党代会、市政府全体会和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高技能人才培养、劳动关系调整和农民工工作,为实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龙江强市”的战略目标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一、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和再就业
 (一)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市政府继续把扩大就业列为市、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与区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把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区县、街道、社区,年终对区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全市实现城镇新就业9000人,其中:领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深入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继续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应发尽发。领证下岗失业人员利用小额担保贷款进行创业,只要满足担保条件就为其发放。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0万元以上,到期回收率达90%以上。开展对服务型、商贸型、社区生产加工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30%以上的给予认定和享受社保补贴政策,财政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落实好社保、职介、岗位、培训等各项补贴工作。工商、地税等相关部门把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有效保证各项政策落实渠道的畅通。
 (三)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各区县、乡镇、街道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完善失业登记、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制度。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为单位,开展辖区内单位空岗信息报告制度,形成全市用工信息互享。劳动保障部门借助劳动保障平台,定期召开各类招聘会,继续开展“三进三送”万人就业行动,扩大就业规模。以“城市一帮一”为载体,丰富“三进三送”内容,保证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4050”双下岗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区县与劳动保障部门联手,积极推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达到年内实现充分就业社区10%。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劳务洽谈、对接会,推进劳务输出,达到转移城镇劳动力5000人。继续组织开展促进农民工、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实现职业介绍20000人次,介绍成功9000人次。
 (四)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发挥培训基地作用,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推行“订单式”培训和“以师带徒”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结合。全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00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1000人。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创业成果、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全年完成创业培训500人。
 (五)深入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劳动保障部门要抓好富余劳动力培训的覆盖和延伸工作,做好送培训、送信息、送技能“三下乡”活动,使技能培训工作覆盖全市农村。充分发挥农村培训基地作用,进一步强化流动课堂和教师队伍建设。完成全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000人的任务。
 二、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劳动保障、工商、地税等部门充分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扩面工作。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考核奖励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规范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保缴费。以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为重点,增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加强宣传工作,将具备条件的城镇居民、大中小学校在校生、有稳定住所和固定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稳定煤炭企业、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要分别达到5.9万、8万、30万、11.1万和5.7万。
 (七)加强扩面征缴工作。劳动保障、税务部门要全面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缴费申报制度。切实做好登记、申报、稽核、记录和对账工作。严格落实征缴计划,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的征缴率。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以优势企业、大型企业和欠费企业为重点,严厉查处企业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基数、缴费人数问题。依法加大清理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工作力度,提高基金征缴率和清欠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的征缴率都要达到90%以上。
 (八)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规模提高到8%。加强省级统筹后全市退休审批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积极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做好现行事业单位及转制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及接续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进入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75%。
 (九)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扩面重点,新增参保人员3000人。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上线运行措施,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规范失业保险申报、登记、核发待遇等业务流程。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十)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深入落实包括大额医疗保险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严格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深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十一)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区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好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培训,实现新旧鉴定标准的顺利衔接。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细化协议内容,合理支付费用。加强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
 (十二)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结合全省试点,农保经办机构积极探索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办法,建立新型农保制度。加强基金管理,防范风险。加强农保工作队伍建设,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十三)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开展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定工作,杜绝养老金冒领现象。
 (十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环节的监督,提高监督水平,确保基金安全。
 三、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建立“23512”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框架。从2007年到2010年,力争建立起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两个体系;高技能人才培养、技工学校教师培训、公共实训三个基地;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技能资格导航、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五项计划;建立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确立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和工作运行等两项机制。全市企业职工培训6000人;高技能人才培训770人,其中技师150人;技工校招生700人,其中高级工招生150人;职业技能鉴定3000人。
 (十六)因地制宜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规范技工学校办学方向和培养标准,深化教学改革,紧密结合企业岗位需求,确定和调整各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培养计划。
 (十七)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职业鉴定中心在积极推动企业职工技能鉴定的同时,重点拓展农民工、民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中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鉴定等项工作的范畴,在全国统考上实现突破。
 四、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八)进一步健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以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企业以及建筑、服务等行业为重点,认真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立用工登记制度,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7%、93%、75%、85%、60%以上。
 (十九)完善企业工资调控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合劳动监察机构,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企业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2007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调控机制。
 (二十)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充分发挥维护劳动者权益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落实,加强集体劳动争议预警、预防工作,及时排查集体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隐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十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等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日常巡查、举报投诉调查及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建立预防和解决建筑、煤炭、餐饮行业易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的保障金制度。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在6月底前建成覆盖市、区县、街道、社区的四级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劳动监察结案率达95%以上。
 (二十二)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劳动仲裁机构认真落实“职工维权年”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加强劳动仲裁员队伍建设,对案件的审理、结案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实现公平、公正、依法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2%以上。
 (二十三)妥善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信访联席会议和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办法,健全信访案件包办、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完善信访信息统计、通报制度,做好“平安七台河”建设工作。
 五、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
 (二十四)切实做好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建立起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强化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信息、组织、维权等方面的服务。不断充实和完善培训内容,努力使农民工尽快由劳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二十五)建立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若干意见》。建立执法绿色通道,对涉及进城务工农民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接到举报投诉后,立即进入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仲裁程序,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的办结时限在区县不过旬,在市级不过月。
 (二十六)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的落实,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专项扩面行动,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
 六、加强劳动保障部门能力建设
 (二十七)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紧密联系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对现阶段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梳理,拿出有分析、有创见、有价值的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二十八)积极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对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开展好案件评查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二十九)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做好金保工程网络维护工作,保证劳动保障业务网上正常运行。启动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就业和失业登记实名制、再就业优惠证及各项补贴、优惠政策和职业介绍业务,全面使用省统一软件上线应用。
(三十)大力推进和谐机关建设。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为主线,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大力开展和谐机关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