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五”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有所改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信用等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建设得到一定程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互联网管理的一些条例,在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加大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部分行业和地方颁布了电子商务交易的管理办法。网络基础设施、第三方服务机构、金融服务、物流服务等电子商务应用支撑环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部分地区和行业先后建立了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大多数银行已开展在线支付业务,物流信息化与系统化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电子商务逐步渗入到各行各业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应用效果逐步凸现。从总体上看,我国电子商务在经历了探索和理性调整后,步入了务实发展的轨道,为今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电子商务逐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应用初见成效
2005年,全国企业网上采购商品和服务总额达16889亿,占采购总额的比重约8.5%,企业网上销售商品和服务总额为9095亿,占主营业务的收入比重近2%。中小企业成为电子商务的积极实践者,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约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的2%。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基于网络的数字化产品与服务不断涌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网上零售总额约占全社会零售总额2%。
我国大部分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开展了网络营销,部分骨干企业在内部信息化基础上实现了在线交易、支付及物流局部集成应用,少数骨干企业在创新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实现了在线交易、支付及物流的一体化集成应用。经济发达地区的部分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网络营销获取新的商业机会,成为电子商务的积极实践者。数字化商品和网上消费服务日新月异,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中央及省市地方政府采购信息基本实现了网上发布,为电子商务推广应用起到了一定示范作用。面对全球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态势迎来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电子商务广泛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网络化生产经营与消费方式逐步形成,资金周转、物流效率普遍改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成一定规模,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向网络化、数字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蓬勃发展不断创造国民经济增长新动力。电子商务在促进传统产业组织方式和管理变革的同时,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网络消费文化趋于成熟,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服务范围不断拓宽,个性化日趋明显,数字化商品和网上消费服务模式日渐丰富。信息网络不断为传统服务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在线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等服务业蓬勃发展,移动商务应用模式日趋活跃,开始推动经济社会活动向集约化、高效率、高效益、可持续方向发展。
二、支撑体系不断完善,逐步趋于协调发展
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现代物流、信用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初具规模,呈现出支撑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应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近20家电子认证机构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在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应用中开展了电子认证及数字签名应用服务。近20家商业银行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不断涌现,在线支付业务稳步上升。物流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程度逐步提高,物流信息化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第三方物流产业迅速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得到重视,部分地区加大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区域性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40余项电子商务和物流标准陆续颁布,标准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国300多所院校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各类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及在职培训快速发展,培养了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
三、电子商务服务业应运而生,模式创新亮点突出
基于网络的交易服务、业务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模式和产品不断创新,服务规模逐渐扩大,电子商务服务业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新动力。基于网络的产品、技术与服务的创新能力稳步提升,自主发展态势日渐显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电子认证、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行业、区域及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等纷纷涉足电子商务,服务于行业、区域及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新型业务模式不断涌现。
四、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法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了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发展方向和战略重点。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将电子商务列为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为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开拓进取,纷纷出台积极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力度。全社会电子商务的应用意识不断增强,对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发展电子商务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