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来源:江苏省铜山县 更新时间:2012-04-14

 

     第一章总则
     铜山县是江苏省和徐州市能源、水泥和钢铁等重要的生产基地,矿业是我县优势和支柱产业之一。跨入新世纪,是我县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县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各项工作上水平、人们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以及各方面发生巨大变化的重要时期。新时期、新形势对地质矿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和新的要求。编制《铜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工作之一。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任务、依据
     (一)目的
     (1)完成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和布置的“规划”任务,落实和维护省级规划和徐州市规划;
     (2)加强矿政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秩序;
     (3)进一步转变粗放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和布局;
     (4)合理和有效地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铜山县矿产资源,大力整治和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5)实现铜山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
     (1)摸清县域内煤、铁、水泥灰岩、白云岩等主要矿产资源的资源储量、开发利用条件和矿石质量等;
     (2)查明县域内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水平;
     (3)优化和确定主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规模、数量以及利用方向等;
     (4)划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禁采区、限采区、鼓励区及特殊矿产保护区;
     (5)提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战略;
     (6)进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总体规划;
     (7)对部分主要矿产资源进行勘查规划;
     (8)对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的方向、区域(范围)和内容等进行规划等;
     (9)建立铜山县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铜山县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向社会公众提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规划信息服务。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2001.8);
     (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2001);
     (5)《2001-2010年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02.4);
     (6)《江苏省市、县(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02.2);
     (7)《徐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8)《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山采石区域的通告》(2002.10);
     (9)《铜山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10)《铜山县统计年鉴》等。
     二、适用范围、适用期限和基准年
     (一)适用范围
     《规划》是铜山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矿区(山)生态治理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矿区(山)生态治理的重要依据。《规划》适用于铜山县所辖行政区域。
     (二)适用期限
     《规划》的适用期限为2002-2010年。其中:2002-2005年为近期,2006-2010年为远期。
     (三)基准年
     《规划》基准年为2001年。
     第二章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
     一、铜山县自然地理及社会发展概况
     (一)自然地理
     铜山县位于江苏省的西北部,环抱徐州市区,东经116°48′-117°42′、北纬34°01′-34°35′之间。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北靠山东枣庄、微山,南接安徽灵壁、宿州,东连邳州、睢宁,西邻丰县、沛县,素有“五省通衢”之称。铜山县国土资源面积为2089平方公里。地形由平原和丘陵岗地两部分组成。
     铜山县境内主要河流有京杭大运河、废黄河、郑集河等。县内除微山湖、云龙湖之外,山间和山前水库众多。地下水主要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碳酸盐岩类岩溶水,分布面积大,水资源较为丰富。
     铜山县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资源丰富,光、热、水配合较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有利于农林牧渔的综合发展。全年太阳辐射总量119.4千卡/平方厘米,平均日照时数2283小时,平均降水量868.6毫米,无霜期平均为210天。
     铜山县土壤主要分为山地土壤和平原土壤两大类型。潮土类为本区冲积平原的主要土类。
     (二)人口及行政区划
     铜山县下辖22个镇,525个村委会。2001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28.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17人。
     (三)交通运输
     京沪、陇海两大铁路经过铜山县并在徐州交汇,京杭大运河贯穿铜山北部,104、206、310国道贯穿县区,省、市、乡级公路四通八达,为全国重要水陆交通枢纽和东西、南北经济联系的重要“十字路口”,现为我国重要的综合性交通枢纽。
     (四)旅游与自然风景
     铜山已有5000多年的悠久历史,人文、自然旅游资源丰富多彩,古文化、古城、古战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旅游景点有汉文化“三绝”(汉墓、汉画像石和汉兵马俑)等。上述旅游景点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其它旅游区或自然风景区有:铜山县霸王山千佛洞;铜山汉王山自然风景区;铜山三堡自然风景区等。
     (五)社会经济概况
     铜山县经济基础较雄厚,工农业总产值居徐州市属各县之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发展的腾飞,铜山县正以高标准、快速度、高效益的态势阔步向前迈进,已形成一个以食品、机械为主体、拥有建材、煤炭、冶金、化工、纺织、车辆、电子、木材加工等多行业的工业格局。
     2001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GDP)85.57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6.2%、14.5%、10.1%。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22.9:51.1:26。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844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99元。财政收人5.57亿元。
     (六)矿业经济
     矿业是铜山县地域优势和支柱产业。矿业极大地推动了铜山县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多极化)产业链;提供了大量和有效的社会就业,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矿业同时带动了环保、交通运输和服务业等的发展。
     铜山县2001年末,在籍矿山共生产固体矿石1828.51万吨,矿石产量占全市的32%,居全市首位。2001年采掘业工业总产值为7.2亿元,扣除煤炭产值后为3.1亿元,亦居全市之首。
     铜山县矿业经济的核心和基础是煤炭。现拥有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企业9家。徐州矿务集团公司是年产1000万吨以上的全国特大型煤炭企业,目前已发展成煤炭与多元化产业并举的徐州市最大的集团公司之一。
     矿业优势带动和保障了机械、建材、化工及冶金等后续或相关产业的发展优势。
     二、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一)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基本情况
     1、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起步早
     早在西汉时期,采矿冶铁业已在利国初具雏形,自古铜山享有“地产坚金”之盛名。宋代元丰元年已发现煤炭,苏东坡在徐州任知府,派人在徐州郊外查勘到煤炭,并为此而作《碳》诗,曰“岂料山中有遗宝,磊落如磐万车炭,……根苗一发浩无际,万人鼓舞千人看”。光绪年间,开办利国铁矿,成为江苏最早的工业基地之一。
     2、地质调查覆盖面广手段多样
     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及相关的物探、化探、水文地质调查已覆盖全县,基岩出露区都施行了1:5万区域地质调查及相关的物化探、重砂测量和矿产普查等。
     3、矿产勘查成果丰硕成效显著
     解放后开展了大量的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工作,取得了丰硕的勘查成果。
     截至2001年末,全县共发现各类矿产25种(含亚矿种),占全徐州市发现各类矿产总数的54%。包括:煤矿、铁矿、钛矿(钛铁矿砂矿)、铜矿、锰矿、镁矿(冶镁白云岩)、铅矿、锌矿、金矿、耐火粘土、含钾岩石、制碱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玻璃用石英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陶瓷用砂岩、硬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粘土、砖瓦用粘土、饰面用大理岩、建筑用辉绿岩、矿泉水、地下水。
     截至2001年末,全县共探明有资源储量的各类矿产14种(含亚矿种)。按矿产类别分为能源矿产1种(煤矿)、金属矿产3种(铁矿、钛铁矿砂矿、铜矿)、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1种(制碱用灰岩)、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7种(水泥用灰岩、白云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陶瓷用砂岩、硬质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粘土、饰面用大理岩)及水气矿产2种(矿泉水、地下水),探明矿产地68处。
     (二)矿产资源概述
     1、矿产资源基本特征
     (1)铜山县矿产资源地域分布明显不均匀。如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铜山县西部以及临近的九里区和贾汪区,与丰沛矿区共同组成著名的徐州煤矿区;有探明资源储量的铁矿仅分布在利国镇。
     (2)依《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所采用的矿类划分标准(共分六类),本县已探明矿产有五类。能源矿产类仅有煤矿1种;金属矿产类有铁矿、钛铁矿砂矿和铜矿3种,目前仅有铁矿在开发利用;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类仅有制碱用灰岩1种;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类矿种比较多,有水泥用灰岩、白云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陶瓷用砂岩、高岭土、水泥配料用粘土、饰面用大理岩7种,但仅有水泥用灰岩、白云岩等具有一定的资源储量规模;水气矿产类有矿泉水和地下水2种。
     (3)主要矿产中,铁矿和煤炭的勘查程度高,水泥用灰岩的勘查程度较高,白云岩的勘查程度较低;次要矿产中勘查程度高的为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粘土,勘查程度较低的为钛铁矿砂矿、饰面用大理岩、陶瓷用砂岩;其余勘查程度低。
     (4)矿床数最多的矿产属煤炭(27)处,其次为水泥用灰岩(11处),仅有一处矿床的矿产有4种。探明保有资源储量最多的矿产属煤炭(4.62亿吨),其次有水泥用灰岩(2.07亿吨)和制碱用灰岩(1.17亿吨);最少的为陶瓷用砂岩(126万吨)。
     (5)共探明大型矿床7处,中型矿床20处,小型矿床41处,中小型矿床数占总矿床数的90%。
     (6)在68处探明矿产地中,开发利用的矿产地为50处(包括停采16处),产地利用率为73.53%,高于全省70.58%的水平。
     (7)在拥有资源储量的矿产中,钛矿(钛铁矿砂矿)、制碱用灰岩在全省属稀少的矿产,煤炭在全省属优势的矿产,水泥配料用砂岩和水泥用灰岩在全省属有一定地位的矿产。
     (8)一些矿产的预测资源总量为:煤炭16亿吨,石灰岩21亿吨,铁矿0.37亿吨,白云岩2.5亿吨,勘查潜力大。
     (9)铜山县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内外部条件好。如交通方便、区位优势明显、社会经济基础可靠、开采地质条件简单及技术和管理较先进等。
     2、主要矿产、优势矿产和特色矿产
     (1)主要矿产。本县的主要矿产为煤炭、铁矿、石灰岩(含水泥用灰岩和制碱用灰岩)、白云岩。
     (2)优势矿产。将资源储量多、矿床规模大、是矿业经济的支柱和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矿产作为优势矿产。本县优势矿产是煤炭、水泥用灰岩、铁矿3种。
     (3)特色矿产。将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特色,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的矿产作为特色矿产。煤炭和制碱用灰岩属于本县的特色矿产。
     此外,建筑石料用灰岩虽无探明资源储量,但也是本县的主要矿产和优势矿产。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采矿登记情况
     截至2001年底,全县采矿申请登记的在籍矿山共337家,其中:部省发证的11家,9家煤炭矿山均为部省发证;市、县发证的326家(市发证5家,县发证321家),占全徐州市市、县发证在籍矿山681家的48%。申请登记开采的矿种和亚矿种有8种。发证最多的是建筑石料用灰岩,为250家,占全市建筑石料用灰岩405家的62%;其次是砖瓦用粘土,为48家,占全市砖瓦用粘土167家的29%。
     2、开发利用情况
     (1)开采量大。2001年末,全县在籍矿山共生产固体矿石1828.51万吨(砖瓦粘土以1立方米=2吨折算),矿石产量占全市5607.2万吨的32%。灰岩开采量大的三个镇为茅村、汉王及张集;砖瓦粘土开采量大的三个镇为大庙、柳新及大黄山。
     (2)矿山规模以小型为主。大型矿山2家(煤炭1家,水泥用灰岩1家),中型矿山8家(煤炭3家,建筑石料用灰岩3家,建筑用辉绿岩2家),小型矿山327家,小型矿山占总矿山数的97%。
     (3)矿产开发利用率较高。煤炭回采率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建筑石料回采率为98%以上,铁矿回采率70%;煤炭洗选率95%以上,选矿回收率约为74%;综合利用成效明显。
     (4)矿井水处理技术和整套设备、煤矸石综合利用、煤炭地下气化、矿山安全以及三位地震勘查等都处于全国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
     (5)发现或开发了矿产资源的一些新用途或新产品或新技术等,提高了矿产资源的利用率或利用价值或利用方式等。如煤矸石肥料、洗选矸发电、硬质高岭土综合利用以及白云岩提炼金属镁等。
     3、矿山企业经济类型及矿业经济
     (1)经济类型较齐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责任公司、私营企业4种矿山企业经济类型,其家数分别为16家、71家、5家、245家。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占矿山企业总数的93%。
     (2)国有企业产值最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责任公司、私营企业的矿业产值分别为46983.1万元(其中煤炭为41257.1万元)、5316万元、760万元、19438万元,国有企业矿业产值占矿业总产值的65%。
     (3)各乡镇矿业经济不均衡。不计煤炭,汉王、茅村、大庙及张集是四大矿业镇,其产值分别达到6986万元、3844万元、2710万元及2530万元。
     (4)煤炭、建筑石料用灰岩和水泥用灰岩产量、产值比例大,优势明显。煤炭的产量和产值分别为281.52万吨和41257.1万元,占全市煤炭总产量和总产值的13%和12%;建筑石料用灰岩的产量(部分应归水泥用灰岩)和产值分别为1072万吨和21440万元,水泥用灰岩的产量和产值分别为370万吨和7116万元,建筑石料用灰岩和水泥用灰岩合计产量和产值分别占全市该2种矿种总产量和总产值的55%和64%。
     (5)矿业地位明显。据徐州市规划,除国有企业煤炭矿山产值最大(338529.8万元,统计归徐州市)以外,各行政区的产值大小顺序为:铜山县31240万元,占全市的55%,居第一位。
     (四)矿产资源管理情况
     1、管理机构建设和职能
     1987年铜山县人民政府设立了“铜山县地质矿产局”,负责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和地质勘查行业的管理。2001年机构改革,撤销原铜山县地质矿产局与原铜山县土地管理局,组建“铜山县国土资源局”。
     2、管理工作
     (1)严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关,严格认真落实各项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和下发了一系列重要的矿业管理政策和文件,规范和促进了市矿业的发展,确保了市矿山企业合法的生产,矿山企业持证率为100%。
     (2)对小煤窑(矿)进行了严肃的清理整顿,现已关停市域内所有的小煤窑,现有煤矿企业100%属省部级发证。对禁采区的各类采石场,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关停,对关停(或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和安全进行了现场调研,初步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和规划。
     (3)已初步培育和建设了矿业权市场,成功地进行了矿业权的出让,初步实现了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和采矿权的市场配置等。
     (五)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中的主要问题
     (1)公益地质和灾害地质勘查工作开展得不够;
     (2)矿产勘查投入不足,一些矿产可采储量比例小,矿产勘查程度有待提高;
     (3)找矿和勘查难度加大;
     (4)矿业结构不合理。矿石深加工企业少和深加工程度不够,产值大利润小;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矿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
     (5)矿山企业内部经济形式单一,特别是采石矿山以家庭式的小型私营企业为主,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联合、股份制企业少;
     (6)多数矿山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的思想和方法,矿山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7)一些矿山企业设备陈旧,粗放开采,优质劣用,资源不合理损失和浪费现象仍然存在,资源开发利用率和安全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8)村庄压煤问题极为严重。土地塌陷、矿井水、煤矸石及采石场等生态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
     (六)矿区(山)生态环境
     1、矿区(山)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整治现状
     (1)塌陷地及整治现状
     煤矿开采给铜山县造成了大量的地面塌陷,在各煤矿采区形成了大量的塌陷地。据徐州市矿务系统提供的资料和徐州市农业区划部门的调查统计,截至2000年铜山县采煤塌陷地总面积已达89360亩。塌陷地涉及7个乡镇48个行政村,涉及人口10.3万人,造成35863人失业,迁移村庄36个,迁移人口46841人,损毁农田8.65万亩。
     大面积的土地塌陷造成耕地减少、地表建筑破坏、地面积水、塌陷区土壤盐碱化、地基稳定性降低、影响地下水的质量和均衡、土地生态系统发生变化以及严重影响矿区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定。
     目前已投入复垦资金6659万元,投工126万个,复垦塌陷地16310亩,增加产值5814万元,人均增加纯收入420元,吸收安置剩余劳动力4560人。复垦区土壤肥力得到了提高,植被得到了恢复,水质得到了改良,配套设施得到了完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比较显著。
     (2)“三废”及整治现状
     ①目前煤矸石累计现存堆放量约为1850万吨,较大的矸石山18座,占地约1000亩。随煤矿生产,每年仍将新增排放矸石约150万吨。洗选厂煤泥是矿区另一类固体废物。洗煤泥对环境已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②2000年“三废”排放:全县2000年矿井水排放量约为3500万立方米,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70万吨,废气排放量不详。
     ③2000年“三废”整治:2000年煤矿区矿井水达标率70%,综合利用率23%,尽管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还不高,但在矿井水综合利用方面已形成了多种模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新河矿每年向徐州市自来水公司供居民饮用水1095万吨,其矿井水处理技术及“排供营”模式在全国煤矿中属首创;煤矸石和粉煤灰废渣固体废物均达标堆放,综合利用率依当年排放量计分别为74%和100%;烟气达标排放率为30%,乏风未处理直接排放。
     (3)采石场及治理现状
     20世纪八十年代末,县域内各种经济类型采石矿山争相上马,对山体乱采滥挖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同时也破坏了自然景观和地貌,甚至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
     全县共有露采矿山宕口457个,占地总面积5.27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大彭、汉王、三堡、张集、大庙、茅村等6个乡镇,其次分布在柳新、伊庄、大黄山、柳泉、利国等5个乡镇,主要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根据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铜山县国土资源局采取了果断措施,首先关闭了对生态自然环境有严重破坏和影响的矿山,大大降低了城市规划区、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主要交通干线的噪音和环境污染,并制定了修复式开采和生态环境恢复计划。
     2、生态环境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历史欠帐多;
     (2)缺乏统一的规划;
     (3)技术比较落后;
     (4)制度不健全;
     (5)政策不到位;
     (6)资金缺口大。
     三、主要矿产资源供需及保证程度分析
     铜山县矿产资源总的供给形势是:能源矿产能满足需求,金属矿产严重不足,非金属矿产情况各异。
     1、煤炭
     (1)供小于需,自给率不足,外部供给充分,供需矛盾较突出;
     (2)据徐州市规划,全市可用储量只可保证38年,基础储量保证程度不高;
     (3)后备资源较丰富,但埋藏深,勘查开发条件差。
     2、铁矿
     (1)供小于需,自给率严重不足,外部供给不充分,供需矛盾极为突出;
     (2)只可保证12年,资源储量保证程度严重不足;
     (3)后备资源较丰富,但勘查开发难度较大,条件较差。
     3、石灰岩
     (1)供需平衡,外部供给充分;
     (2)据徐州市规划,全市可用储量只可保证16年,基础储量保证程度已严重不足;
     (3)后备资源丰富,勘查开发利用条件好。
     4、白云岩
     (1)尚未形成开发规模,外部供给不充分,应以需定产;
     (2)白云岩资源储量保证程度较高,在较长的时期里,完全能满足区内需求和区外部分需求;
     (3)后备资源丰富,勘查开发利用条件好。
     铜山县主要矿产资源“十五”需求量及供求状况预测见附表1。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徐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和矿业对铜山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作用,以矿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为总要求,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充分发挥铜山县的资源优势、地缘优势和区位优势,制定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战略和措施,合理有效地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确保矿产资源长期稳定和有序的供应。
     (2)重视和加大矿区(山)生态环境恢复整治和保护力度,以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使矿产开发利用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相统一,建立生态矿区和实现矿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和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有效调控和微观市场配置(招标或拍卖等)的矿业开发利用管理体系。
     (4))建立与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及其他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强化信息技术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中的应用,向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规划信息服务,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面向铜山县实际的原则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要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我县进一步加速工业化、城市化和矿业可持续发展总揽地矿工作全局,具体工作中要加大对煤炭、水泥灰岩和铁矿等优势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拓展石灰岩、白云岩等非金属矿产的应用领域。积极寻找新的后备资源接替基地,促进建立稳定的外部(周边省、市)矿产资源市场供需体系。进一步拓展地矿工作在城市建设、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二)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
     争取超前安排公益性、基础性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引导社会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特别要加强煤和铁矿等找矿勘查或异地开发,以提高资源的可持续供应能力;推广先进或适用的采、选、冶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采选回收率及固体废弃物的二次利用率。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徐州市矿产资源地域分布特点和地区经济布局,发挥我县优势,突出煤、水泥灰岩和铁矿重点,兼顾建筑石料等,建立和完善矿业经济区及能源、水泥和冶金矿业基地,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升铜山县矿山企业综合竞争力,形成铜山县区域特色矿业。
     (四)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与其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尤其要重视对环境的影响。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长期积累的环境欠帐,重点整治采煤塌陷地、矿井水、禁采区采石场和煤矸石,建立生态矿区,实现铜山县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科技兴矿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不能单纯靠追求数量扩张,要依靠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要使用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及新工艺,锲而不舍地开展科技攻关,发展优势矿产的深加工、精加工,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三、规划目标
     (一)“十五”近期目标
     “十五”期间,铜山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加强公益性地质和战略性矿产调查评价工作;提高主要矿产资源的保证程度;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基本建立主要矿产资源长期稳定供应的保障体系;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保持矿业经济的规模和优势地位;初步构建生态矿业;显著提高矿产资源管理的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能力。
     1、勘查、开发利用目标
     (1)鼓励采用新技术和手段,探查和发现新的可利用的矿产资源或新的矿产地或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和经济价值或减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环境负作用等。
     (2)加强煤、铁、水泥用灰岩等重要(支柱)矿产的勘查工作,提高矿床的勘查程度以及增加资源储量及资源储量的经济可靠性和保证程度,确保煤、铁、水泥灰岩的长期稳定的生产。
     (3)鼓励对白云岩、煤系硬质高岭土等进行深加工,鼓励对矿井水及煤矸石等进行综合利用。
     (4)提高铁等矿产资源的回采率,最大程度地利用资源。
     (5)进一步整顿矿山秩序,实施开采总量、矿山数量和优质劣用的“三个控制”,核定总量,关小取(并)大,优质优用;进行开采分区管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和布局及矿山企业经济类型,提高矿业经济效益。重点整顿和调整采石矿山企业和砖瓦粘土厂,有计划地关停禁采区的所有开山采石场。2005年矿山企业总数减为199家,矿石生产总量约为1930万吨,大、中、小型矿山规模结构调整为1:3:20。
     (6)在矿产资源经济区划的基础上,实行矿业经济区开发利用战略,巩固或初步建设集科研、开发、加工利用和产供销为一体的能源、水泥和钢铁3个高效矿业基地,发挥企业的规模效益、关联效应和聚集效应。
     2、生态环境目标
     加大环境保护和整治力度,初步实现矿区(山)“三废”的减量化、资源化及经济化,初步实现矿井水综合利用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新建一批生态矿业示范区或示范工程,抑制矿山(区)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实现矿山(区)生态环境的好转,初步构建生态矿区。按照徐州市规划,土地复垦率由现在的17%提高到40%;矿井水利用率由现在的23%提高到50%,达标排放率由现在的70%提高到100%;矸石处理利用率达到35%,当年排矸处理利用率为100%,较大的矸石山减少25%以及处理利用掉所有的小矸石堆;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率均达100%。轻度破坏型采石场30%修复绿化、恢复植被。
     3、公益地质和灾害地质目标
     开展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加强煤、铁、水泥灰岩等重要矿产的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工作和开展铜山县农业地质调查与评价、铜山县主要矿区(山)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以及初步建立铜山县地质灾害监测点(网)。
     4、管理目标
     主要的管理目标是:矿产资源管理的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开发分区管理等制度得到实施;不断进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的创新等。重点建立或完善的主要制度(或机制)和手段为:完善地质矿产多元化投资机制,改善地质矿产投资不足的现象;建立和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制度、准入制度、公布制度、会审制度以及检查制度等;健全矿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重点实行生态环境保证金制度;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二)“十一五”远景目标
     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具有特色的和完善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完成矿业结构及布局的优化和调整战略;矿产供需趋向平衡;建好1-2个集科研、开发、加工利用和产供销为一体的高效和生态矿业基地;建立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有序竞争的、高效的、健全的矿业权市场;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和灾害性地质工作;矿山企业数量减为64家。矿石产量基本保持2005年末水平。大、中、小型矿山规模结构调整为1:2:2。土地复垦率90%,“十一五”以后实现“塌复平衡”,不再欠新帐;当年排矸处理利用率为100%,矸石处理利用率达到100%,彻底消灭矸石山;使所有轻度破坏型采石场修复绿化、恢复植被,整治城区及保护区内严重破坏型的所有采石场,实现矿区(山)“三废”的减量化、资源化及经济化,实现矿井水综合利用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初步实现矿区高效率、多层次、多循环、零排放、无污染、无破坏的绿色生产,使矿山(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最终实现生态矿区的目标;系统建立铜山县地质灾害监测网。
     第四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战略
     一、矿业经济开发区战略
     根据徐州市行政区划以及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及潜力和重要程度,徐州市已将铜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划归徐州(铜山)煤炭-铁-灰岩矿业生态经济区,实行矿业经济开发区战略。
     该矿产资源经济区是江苏省最早的矿业基地之一。煤炭、铁和石灰岩是本经济区的主导矿产。有自30-40年代初已具一定开采规模的著名的利国铁矿区和徐州煤矿区,以及丰富的石灰岩矿产。拥有年产1000万吨原煤的国有特大型徐州矿务集团以及电力、机械制造、冶炼和建材等相关企业,成为徐州市电力供给和水泥生产的基地。该经济区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矿业及其相关产业和服务业产值在徐州市四个经济区中高居首位。该矿产资源经济区不仅对铜山县矿业生产具有绝对重要的作用,而且直接影响和作用着铜山县相关产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铜山县城区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进程。该矿产资源经济区煤炭生产已进入中后期,多元化产业结构已初步形成。长期的矿产资源开采同时也导致了大面积的土地塌陷、较严重的地下水破坏和污染以及不同程度的山体及其植被破坏等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该矿产资源经济区的战略重点是:以煤炭为核心,铁和石灰岩并举,保持矿业及电力供给和水泥生产的优势,巩固能源、建材和冶金的突出地位,使其成为煤炭、水泥及钢铁基地;城市(镇)化和工业化建设稳步推进;矿业产业结构有序转换,多元化(多级化)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生态矿业、生态农业以及旅游业综合协调发展;推行土地复垦、矿井水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的产业化,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等。
     二、主要矿种勘查开发利用战略
     (一)勘查开发利用优序
     主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优先序次为:煤炭>石灰岩>铁矿>白云岩。
     (二)具体战略和措施
     1、煤炭
     煤炭开发利用的战略为:集团化战略、洁净煤战略、产业多元(多级)化战略、生态矿业战略以及大资源战略;实现战略的措施有:
     (1)强化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系统思想,将矿区煤炭资源与其周围环境(土地、水、植被)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突出采前的合理规划布局与整体优化以及采矿过程中的预测、控制和生产参数局部优化等,遵循矿区社会经济生态综合价值最大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采取技术、经济、政策法规和现代组织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土地利用、土地整理、塌陷地整治和农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将村庄搬迁与中心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将恢复与生态重建相结合,因地制宜,总体规划,综合开发整治和优化利用。
     (2)构建矿区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的动态-生态物流系统,做到矿区“三废”的减量化、资源化和经济化,实现矿区的高效率、多层次、多循环、零排放、无污染、无破坏的绿色生产,建设生态矿区。
     (3)注重科技创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大力推广无煤柱开采工艺,充分回收上山煤柱;要加快“三下”压煤开采技术的开发研究,重视加快减缓采后地表塌陷破坏影响新技术、新工艺措施的推广应用;要进行地质构造复杂块段开采方法的研究;重视深部煤炭资源的勘查工作;加强超深煤层的开采方法的研究,包括超深煤层开采的瓦斯、地温、地压等防治方法研究;加强煤的气化(地下或地上)及煤的液化等洁净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等。
     (4)加强管理。做好煤炭勘查开发利用规划;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加强矿区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矿区生态重建与农业结构调整等;有效地解决煤矿生产用地和村庄搬迁问题,加快农村小城镇化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煤炭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托煤炭资源优势,通过吸收外资、多元持股和与下游产业的企业联营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煤-电、煤-化工、煤-焦、煤-建材等高耗能、高附加值产业,实行多元化经营,延伸产业链。
     2、铁矿
     “十五”期间铁矿的开发战略是:
     (1)整顿矿山秩序。一是要停止审批新的小矿山开采登记;二是要关停有安全隐患和破坏环境的小矿山;三是要尽可能恢复已破坏的生态环境。
     (2)提高开采回采率,要努力达到85-90%,减少优质资源的浪费。
     (3)做好开采吴庄铁矿的详细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该矿床应保护性开采。开采前需作详细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设计开采规模不得小于60万吨/年。
     (4)重视和加强利国铁矿成矿预测、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和矿床勘查工作。
     (5)巩固和扩大铁矿石外部供给基地,或实施两种资源战略,确保铜山县钢铁工业对铁矿石不断增加的需求。
     3、石灰岩
     石灰岩开发战略:以保证水泥生产为重点;巩固和发展以铜山为中心的徐州水泥生产基地;鼓励开发高附加值的石灰岩加工产品;撤小并大,联合、重组、股份、集约和规模开采;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实现战略的措施:
     (1)认真和科学地做好水泥用石灰岩勘查、开发利用规划,确保水泥用石灰岩可持续的和合理的开发利用;
     (2)研究水泥用灰岩的成矿特点和分布特征,重视和加强水泥用石灰岩的勘查工作,为可持续和合理的开采水泥用石灰岩提供依据;
     (3)实施“三个控制”:一是控制开采总量,二是控制矿山数量,三是控制优质劣用;
     (4)实行“一原则二鼓励”:新设建筑石料石灰岩采石企业,原则上不批开采张夏组石灰岩,鼓励开采长山组、凤山组和震旦系地层中灰岩、白云质灰岩、灰质白云岩以及辉绿岩等作建筑石料,鼓励柳泉乡焦山水泥用石灰岩矿为配套兴建大型水泥厂而开发利用,但开采规模不得小于100万吨/年。
     4、白云岩
     针对目前的市场状况,白云岩的开发应用方向仍然是以冶金熔剂用和钙镁磷肥用为主,而零散矿点可转作建筑石料开采,以弥补由于限制水泥用石灰岩当作建筑石料开采而导致的石料紧张状况。
     限制有一定规模的白云岩矿产资源作为建筑石料开采。
     第五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公益性和基础性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
     积极配合、参与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认真实施在本县境内的各类大调查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公益性地质、矿产、环境调查,为本县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基础性地质资料。
     (一)“十五”期间
     实施5项公益性和基础性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
     (1)1:25万徐州市幅区域地质调查(包括本县);
     (2)徐州市铜山矿产调查与评价,主要寻找煤、铁、铜、石英岩等矿产(见附表4);
     (3)铜山县农业地质调查与评价;
     (4)铜山县主要矿区(山)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
     (5)初步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点(网)。
     铜山县区域地质调查规划区详见附表2。
     (二)“十一五”期间
     实施2项公益性和基础性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
     (1)建立完整的地质灾害监测点(网)体系;
     (2)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
     铜山县公益地质、灾害地质调查规划详见附表3。
     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一)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矿种
     (1)鼓励勘查需求大于供给(供给不足)、后备资源量不足、开发利用经济社会效益好以及具有一定的成矿条件的矿种。至2005年鼓励勘查煤炭、铁矿、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资源;至2010年鼓励勘查白云岩资源。
     (2)限制以建立“五小”工业为目的,特别是小煤矿、小铁矿、小水泥(含石灰)的矿产勘查。
     (3)禁止勘查含硫大于3%的煤矿。
     (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地区
     (1)禁止在铜山县县城规划区以及县城区周边一定范围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森林公园、军事禁区内勘查固体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公路、铁路、重要水源地一定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
     (2)原则上限制在张夏组灰岩地层中勘查建筑石料;限制在一般的水源地一定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
     (3)鼓励在已开发利用的老矿山(区)外围和深部进行矿产勘查;鼓励勘查长山组、凤山组和震旦系地层中灰岩、白云质灰岩、灰质白云岩以及辉绿岩等作建筑石料;鼓励对张集、茅村、柳泉等进行水泥用石灰岩矿(含碱用灰岩矿)勘查;鼓励对利国进行铁矿勘查。
     (三)鼓励勘查区及矿产
     (1)铜山县利国铁矿勘查区;
     (2)铜山县茅村——柳泉水泥用灰岩勘查区;
     (3)铜山县张集水泥用灰岩勘查区;
     (4)铜、邳、睢位两县一市毗邻地灰岩勘查区;
     铜山县矿产资源鼓励勘查区见附表5
     第六章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实际情况及徐州市开采总量指标,2005年末我县主要矿种开采总量约为1930万吨。总的原则是宏观控制,供需平衡。具体为维持煤炭产量;有序增加水泥用灰岩、铁、建筑石料、白云岩产量;压缩砖瓦粘土产量。
     二、实施矿产资源分区管理
     结合本县矿产资源赋存规律,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和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原则,对重点规划矿种的主要矿区划分为禁止开采区(带)、限制开采区、鼓励开采区和特殊矿产保护矿区。
     (一)禁止开采区(带)
     (1)贯彻国家、省、市矿业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精神以及省、市人大的决议等,将“三道”划为禁采带和国防设施、风景名胜、文物保护、重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安全问题突出以及主要城镇城区等列为禁采区;
     (2)划定铜山县城市规划区、铜山县霸王山文物区、铜山县三堡自然风景区、铜山县汉王山自然风景区等四个保护区为禁止开山采石的禁采区;
     (3)划定徐—连高速公路、宁—徐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104国道、310国道、京—沪铁路以及陇海铁路等七个禁采带为禁止开山采石带;
     (4)将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含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设定为砖瓦粘土禁采区。
     禁止开采区详见附表6。
     (二)限制开采区
     (1)将市场容量有限、优质劣用以及政策规定需限制的矿产区域作为限制开采区;
     (2)本县划定了三个限制开采区。具体为市级划定的铜山凤凰山建筑石料限制开采区、铜山大小黄山建筑石料限制开采区及一般农业用地砖瓦粘土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区详见附表6。
     (三)鼓励开采区
     (1)鼓励开采区符合矿产资源相对集中、储量丰富、经济效益较高、能规模生产以及生态环境问题不太突出等的条件和原则。在鼓励开采区内应鼓励各种来源的投资渠道,新建或改扩建一批矿山企业。
     (2)将利国铁矿镇北矿、义安山水泥用灰岩、焦山水泥用灰岩等3处矿产地区划定为鼓励开采区。
     鼓励开采区详见附表6。
     (四)特殊矿产保护矿区
     (1)特殊保护矿区是指资源储量大,在可预期的未来具有开发利用经济价值和潜力,但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区。
     (2)依省级规划,将马头山钛铁矿砂矿区列为特殊保护矿区。
     特殊矿产保护矿区见附表6。
     三、调整与优化矿业结构和布局
     (一)调整大中小型矿山比例,调整开采规模结构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江苏省、徐州市重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我县具体情况,制定我县矿区最低开采规模。见附表7《铜山县主要矿产最低开采规模表》。
     现有矿山企业数量337家,规划2005年矿山企业总数减为199家,大、中、小型矿山规模结构调整为1:3:20。规划2010年矿山企业总数为64家,大、中、小型矿山规模结构调整为1:2:2。
     1、煤炭
     进行煤炭矿井生产能力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依矿井储量、煤层开采条件(包括煤质、煤厚、煤层稳定性、地质构造、“三下”压煤等)以及经济效益等,将矿井分为扩大生产能力的矿井、维持生产能力的矿井以及收缩、关停、衰老的矿井三类。
     张集矿、庞庄矿张小楼井属维持生产能力的矿井。
     矿井储量面临枯竭、开采成本高、经济效益差、严重亏损等矿井,属收缩、关停、衰老的矿井。主要为新河、义安、马坡等矿井。
     2、采石厂
     目前开采灰岩的矿山企业为272家(水泥用灰岩22家、建筑石料用灰岩250家),占总矿山企业数的83%,属首位。其中小型矿山为268家。至2005年关停40%的小型水泥用灰岩矿山企业和50%小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企业以及关停禁采区的所以开山采石矿山。2010年再关停所有的小型矿山。
     3、砖瓦粘土厂
     目前砖瓦粘土厂共计48家,占总矿山企业数的15%,仅次于开采灰岩的矿山企业数,属第二位。砖瓦粘土厂全属小型。至2005年减少50%的砖瓦粘土厂,将砖瓦粘土厂数量控制到24家。2010年控制到14家。
     (二)调整矿山企业经济类型
     鼓励和引导开采布点过密或较集中的中小型矿山企业,兼并或联合,鼓励发展上规模、上水平的民营矿山企业,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股份制矿山企业。
     (三)调整与优化矿山企业产业结构
     矿山企业在做好主业的前提下,应依主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相关产业,开展多种经营,提高矿山企业的综合经济能力。应重点发展矿业机械、矸石煤泥坑口电厂和矸石等建材、矿井水和塌陷地等治理的环保产业等。
     (四)调整与优化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
     总的原则是淘汰采、选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及其设备,生产新矿产品。
     (1)鼓励采用铁矿石深加工工艺技术,生产超纯磁铁精粉、球团矿等,努力提高铁矿产品附加值。
     (2)大力倡导和极其重视发展经济合理的煤炭气化(地上、地下)、液化技术,力争在未来十年里,实现煤炭产品结构和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
     (3)调整非金属矿产品结构,开发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系列产品。“十五”和“十一五”期间,要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和推进石灰岩、白云岩、煤系硬质高岭土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
     (4)进一步调整建材产品结构。力争生产多品种高质量的水泥,巩固现有市场,拓展新市场,争取出口创汇,提高灰岩的附加值。抑制粘土砖(瓦)的生产和使用,大力倡导和积极发展灰(矸、渣)砖和砌块等。
     四、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
     (一)目标
     (1)2005年和2010年煤炭回采率保持现有的国内先进水平。即:矿井回采率为72.35%,采区回采率为80.30%。2005年保持入洗选率95%以上、入洗率30%和选矿回收率74.1%的现有水平。
     (2)2005年和2010年采石场回采率不低于98%的现有水平。
     (3)2005年铁矿回采率由目前的70%提高到85%,2010年提高到90%。
     (4)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废弃物回收利用明显改善。
     (二)措施
     (1)加大监督力度,严格矿山设计和开发利用审查;加强对小型矿山的“三率”情况的经常性考核,按照《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奖惩制度。
     (2)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与技术改造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技术水平与装备水平。
     (3)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4)推进节能降耗,不断提高单位能源矿产的国民经济产出率。
     (5)提倡非金属矿产的优质优用,物尽其用,重点是石灰岩。
     五、强化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企业必须做到:
     (1)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和铜山县法律、法规和政策;
     (2)符合《徐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铜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3)具备有关规定的资金、人才、技术和装备等资质条件;
     (4)符合本《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条件、开采分区(种)条件、开采回收率条件和安全条件等;
     (5)要有符合规定的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
     (6)要有符合矿山安全生产规定,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
     (7)要有经过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8)要有经过批准的建设用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
     第七章矿区(山)生态环境整治
     坚持生态整治与保护并重以及预防与治理恢复结合,实施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战略,强化矿山环境监督管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据徐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矿区(山)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重点是采煤塌陷地复垦工程、矿井水整治与综合利用工程、煤矸石等固体废料综合利用工程以及禁采区采石场修复整治工程(见附表8)。本县将严格按照徐州市规划执行。
     一、采煤塌陷地复垦
     (一)目标
     到2010年全县治理塌陷地73050亩(48.71平方公里)。以后各年实现“塌复平衡”,不再欠新帐。
     (二)采煤塌陷地复垦工程
     实施铜山县塌陷地复垦工程。综合整治采煤塌陷地73050亩(48.71平方公里)。
     (三)实施的措施
     1、组织
     铜山县采煤塌陷地无论是开发广度还是开发深度,都有巨大潜力,进行塌陷地综合复垦,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战略措施,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把塌陷地复垦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和领导。
     2、制度
     塌陷地复垦,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投资大、涉及面广,建设内容多,应加强立项审批制度、工程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跟踪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制度、财务运行制度和土地权属管理制度等,使整个项目在制度约束和管理下顺利实施。积极推行“以劳折资、以资确权、以权保利”制度。
     3、政策
     请上级政府采取比滩涂资源开发还要优惠的政策,扶持、支持塌陷地的复垦;制订落实减免政策;多部门支持塌陷地复垦;县政府应积极筹措配套资金。
     4、管理
     使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在项目规划、评估、论证、立项申请、计划审批、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
     5、技术
     加强技术培训,特别是乡级基层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复垦工程的科技含量,追求生态复垦的目标;抓好以点带面的示范辐射作用。
     6、资金
     为了加快采煤塌陷地的开发步伐,尽快解决面临的种种矛盾,必须加大财政投资力度,以财政投资作为投入的主体,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投资配套比例,落实配套资金的来源渠道。同时鼓励社会投资,推行和完善土地复垦投资机制及其制度建设,实现土地复垦的产业化。
     二、矿井水整治与综合利用
     (一)目标
     按徐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铜山县的目标与徐州市的目标一致:
     (1)2005年煤矿区矿井水利用率由现在的23%提高到50%。
     (2)2005年煤矿区矿井水达标排放率由现在的70%达到100%。
     (二)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
     (1)有计划、逐步地实施义安矿等向徐州市供水工程。
     (2)实施张集矿等自利用水工程。
     (三)主要保证措施
     (1)提高环境意识,认识到矿井水资源化的重要意义。
     (2)矿井水资源化工作要明确责任,环保、供水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
     (3)弄清矿井水水质水量及变化规律。
     (4)充分挖掘矿井水的利用价值。
     (5)做好矿井水资源化的技术工作。
     (6)确保资金投入。
     (7)大力推广和借鉴徐州矿务集团新河煤矿向徐州市城区供水的成功模式和经验。
     (8)积极推广应用大屯的矿井水净化及资源化成套技术与装备。
     三、煤矸石等固体废料综合利用
     (一)目标
     (1)“十五期间”,当年排矸处理利用率为100%,总的矸石处理利用率达到35%。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率均达100%。到2005年较大的矸石山减少25%以及处理和利用掉所有的小矸石堆。
     (2)“十一五期间”,当年排矸处理利用率为100%,总的矸石处理利用率达到100%。处理和利用掉剩下的较大的矸石山。
     (二)处理和利用的主要措施
     (1)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及储存的管理,严禁乱丢、乱放。
     (2)各单位固体废物管理全面纳入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当中。
     (3)井下矸石直接充填采空区和报废井巷。
     (4)有计划和科学合理地用矸石山充填塌陷地,加大矸石的处理力度。
     (5)利用洗选矸发电,利用矸石制砖和生产空心砖砌块,提高煤矸石的利用附加值。
     (6)积极研究和探索利用煤矸石生产复合肥等技术和方法,开辟煤矸石利用的新途径,最大程度地利用煤矸石。
     四、禁采区采石场整治
     (一)轻度破坏型采石场
     禁采区内已关停的107家采石场中,大多数属轻度破坏型采石场。轻度破坏型采石场整治的基本原则是修复绿化、恢复植被。
     (1)2005年使铜山县禁采区的轻度破坏型采石场30%修复绿化、恢复植被;
     (2)2010年使所有禁采区的轻度破坏型采石场全部修复绿化、恢复植被。
     (二)严重破坏型采石场
     严重破坏型采石场少数不多,但生态环境问题和安全问题却极为突出,必须重点整治。整治的基本原则是综合整治、消除隐患、恢复生态、开发利用。
     2005年内重点整治大刀山、虎山和牛山,实施“铜山县汉王镇大刀山石灰岩矿区修复开采整治示范工程”、“铜山县汉王镇虎山石灰岩矿区修复开采整治示范工程”和“铜山县牛山矿区修复开采整治示范工程”。总结经验,推广应用,2010年整治禁采区内的所有严重破坏型采石场。
     铜山县重要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见附表9。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措施
     认真落实和贯彻《江苏省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进行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采取和制定可行的技术、经济和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的实施。
     第九章附则
     (一)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规划》自铜山县人民政府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三)《规划》由铜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