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妇女发展规划
来源:重庆大足 更新时间:2012-04-14

 
  前 言

  过去五年,我县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以下简称’95《纲要》和《重庆妇女发展规划(1995—2000年)》(以下简称’95《规划》)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实现了’95《纲要》和’95《规划》的主要目标。妇女参与决策的范围扩大,政治地位不断提高;妇女的劳动权利进—步落实,劳动保护进—步加强;妇女受教育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卫生保健取得长足进展,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农村贫困妇女的生活温饱得到基本保障;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机制逐步健全完善,构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化工作网络,改善了我市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进程,妇女发展进入了—个前所未有的太好时期,为21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思想观念、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种原因的影响,大足妇女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全面促进大足妇女的进步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的目标还任重道远。                 
  2001—2010年是我国开始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妇女事业大发展的重要10年。大足县被列为十五期间全国102个妇女儿童纲要示范县。为了促进妇女的全面进步。提高大足妇女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足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大足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大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以’95《纲要》和’95《规划》的实施成效为基础,从我县妇女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发展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确定2001—2010年大足县妇女发展总目标和主要目标,提出了策略措施。《规划》突出解决妇女在改革开放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我县妇女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2001—2010年的可持续发展,把促进妇女发展的主题贯穿始终,确定了6个优先发展领域:即: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
  《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健全促进妇女发展进步的机制,动员社会力量,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鼓励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争取自身的进展和发展。
  《规划》是未来十年大足妇女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各级政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重庆妇女发展的行动目标和指南。

  总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建设新大足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妇女的全面进步,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普遍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预期寿命;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促进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和职业隔离,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5、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6、实现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同职级从业女性与男性实行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策略措施
  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本条件。
  1、政府宏观政策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应体现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在经济分析和经济结构调整应纳入性别平等观念。
  ——制定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在分享经济决策权上的差距,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及管理的水平。
  ——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主要包括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
  ——改善妇女经济状况,进行适当的有利于妇女生存发展的专项投资,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2、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平等就业等相关纳政策。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男女就业机会均等。任何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在招聘广告、聘用合同中不得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逐步缩小妇女失业率;大力发展现代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提倡自主就业,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举办私营、个体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妇女多种形式再就业。对妇女从业扛人数较多的行业或企业,按妇女从业比例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城镇女性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加强对妇女实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培训,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村中青年妇女熟练掌握1-2门实用技术。
  ——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利。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女性工资与男性工资相同。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贯彻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和职业隔离,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就业的权利,不断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
  ——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从传统种植、养殖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杉侩。
  ——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3、社会保障和服务
  进—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在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就业的、不同收入层次的妇女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妇女在参与经济发展中享有社会保障。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权利。确保在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就业的、不同收入层次及不同年龄段的妇女逐步进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体系。
  ——普遍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依法推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
  ——加强劳动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劳务中介组织,为妇女劳动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和培训。加强对妇女的就业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工作。
  ——针对妇女的不同职业需要和妇女从业人员的特点,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从业妇女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对农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面向妇女依法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给予充分指导和大力扶持。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有利于提高妇女劳动生产技能的各项培训活动。
  ——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手瞅会事务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县、乡镇、县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班子各配1名以上女领导干部。县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酌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曲25%,乡、镇人大女代表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的30%。
  2、扩大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范围,提高女干部进入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艺术、法律等领域决策管理层的比例。
  3、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
  ——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有1名女干部;政府所属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
  ——街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有1名女干部,居委会、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
  ——局级领导职务干部中的女性比例不低于30%。
  ——各级领导班子中。正职或重要岗位女性数量要有较大的增加,正职女干部比例不低于同级正职领导干部总数的20%。
  ——领导班子后备女干部的比例不低于后备干部总数的30%。
  4、提高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
  5、女性较集中的行业、部门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6、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应占相应的比例。
  7、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8、女性党员的比例在2000年的基础上有较大增长。
  9、提高女干部素质,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大专以上学历的女干部有较大幅度增加。县(处)级以上女性领导干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女性公务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二)策略措施
  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1、政府宏观政策
  将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纳入政治体制改革议程,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大程度上推进妇女民主参与的进程,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
  ——充分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引导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比例。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拨女干部。
  ——在制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时,要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2、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
  ——加强对女干部工作的领导,把培养选拨女干部工作列入党委工作曲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女干部工作的宣传,优化妇女成才环境。
  —一加强对优秀年轻女干部的培养并优先选拨。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保证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来源。
  ——干部选拨、聘用、晋升及公务员的录用,要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保障女性不受歧视。
  ——制定和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实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换届选举时,上报的班子成员人选方案中必须要有女干部,对职数已满无女干部的领导班子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对特别优秀的女干部,要把她们安排到正职岗位和重要岗位;把选拔女干部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注重优先选拔优秀年轻的女干部,对优秀年轻女干部要采取上挂、外派、下派、轮岗交流、搭台阶、压胆子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对符合条件的女干部应及时选拔到上—级职位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有性别歧视内容。
  ——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政府所属部门领导层中女干部数量逐步增加。逐步提高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中要首先配备女干部;
  ——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妇女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提高职工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使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注意发现和培养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要积极探索在企业决策、管理层发挥妇女民主参与的新形势,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
  ——在民主选举过程中,鼓励妇女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积极参与选举,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程度和比例。
  ——鼓励妇女参与竞争,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竟争能力。
  ——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和推动妇女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妇女代表会主任作为候选人提名,经选举进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的比例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社会宣传和培训
  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培训教育机会。
  ——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轮岗锻炼,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竞争能力。各级党校、干部院校要将女干部培训纳入培训计划;乡、镇(街道)以上妇联专兼职干部均要分期分批参加各级党校、干部院校的培训和上级妇联组织的各种培训;每年安排到各级党校、干部院校学习的干部中,女性学员比例不低于学员总数的20%。
  ——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妇女与教盲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官的权利。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达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小学5年巩固率提高到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巩固率提高到94%。
  2、城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农村初中女毕业生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比例。2005年,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15%以上;201O年,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达到20%以上。
  3、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调整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结构。提高妇女接受各类职业教育比例;大力发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高女性接受各成人教育的比例。
  4、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2005年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5年,2010年达到8.5年。
  5、基本扫除青壮年女文盲。201O年成人妇女识字率提高到85%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5%以上。
  6、提高农村妇女接受适用技术培训的比例,实现平均每村—个女农(牧)业技术员,其中90 %以上是村妇代会主任。
  7、提高妇女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率。
  8、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女性受教育的比例。残疾女童纳入学率达到90%。
  (二)策略措施
  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妇女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1、政府宏观政策
  人才发展战略是体现男女平等原则,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政府的教官发展规划。  
  ——在课程、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增强教育音和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制定相关政策,提高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
  ——在实现教育技术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的过程中,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
  2、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与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相关政策。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经费投入,重点解决残疾女童、流动人口中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进—步完善多元化的资助政策,帮助失、辍学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女童与其他儿童同步接受义务教育。缩小男女童受教育的差距。
  ——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水平,注重培养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中等职业教育,为初中女性毕业提供多种形式的继续学习机会。
  ——普及科技知识。举办专题报告会、科技影视专场、网络教育、计算机培训等,提高妇女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和能力。重视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的培训,引导农村妇女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提高科技素质。在科技专家推荐中重视推荐女性专家,在科技规划、科技评审、重大项目咨询时重视发挥女性专家的作用。
  ——加大扫除妇女文盲工作的力度,把扫除农村妇女文盲作为扫盲工作的重点,控制新文盲产生。 2010年青壮年文盲率降低到1%以下。
  ——把妇女的素质教育贯穿于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以及培训等各个方面,培养女性的知识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促进她们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方面全面发展,普遍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技术应用能力。
  ——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逐步形成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终身学习的条件和机会。
  ——对残疾妇女进行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为她们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高其受教育程度,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
  ——扩大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全面落实各项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
  ——积极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
  ——努力创造条件,使农村妇女劳动者能普遍受到实用技术培训和文化知识教育。在初中教育阶段将基础教育与“绿色证书”教育有机结合,使女学生获得更全面的知识和劳动技能。
  ——完善职业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城市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人员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3、社会教育与培训
  广泛宣传性别平等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在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过程中,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受教育机会。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
  ——继续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扫盲。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预期寿命。
  ——提高妇科病普查率。
  ——一提高妇幼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妇女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妇幼保健覆盖率达到1OO%。
  ——县级具有1O张产床的医疗保健机构和爱婴医院覆盖率达到1OO%。
  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降低四分之一,即控制在39.7/10万以下。
  ——孕产妇保健率覆盖率达95%以上,产前检查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85%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其中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8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达95%以上。
  ——加强孕产妇保健工作。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40%以上。
  ——开展优生咨询、生殖保健服务,婚前医学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90%,农村昏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60%。
  ——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在2000年基础上降低三分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人工流产率控制在2%以内。
  3、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率达到80%。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达到91%,
  ——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4、提高妇女特殊人群的保健服务水平。
  ——防止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地方病、碘缺乏病的发生,预防残疾。
  ——为残疾妇女提供特殊的卫生保健服务。
  ——为老年妇女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
  5、减缓妇女性病增长速度。
  6、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7、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二)策略措施
  妇女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健康状态是反映妇女生存状况的基本指标。  
  1、政府宏观政策
  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中要体现妇女健康的主要目标。
  ——妇女卫生保健以预防为主,依靠科技与教育,农村是重点。
  ——引导卫生保健产业发展,不断满足妇女的健康消费需求。                  
  ——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时,合理安排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和科研经费。设立妇幼保健专项基金。
  ——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女性健康观念,普及健康知识。
  ——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大力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妇女享受卫生保健水平忽然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规,落实具体对策和措施,保证所有母婴都获得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
  ——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严格禁止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重点做好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管理。
  ——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提倡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强化夫妻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责任。
  2、部门政策
  贯彻落实妇幼卫生法规及政策,保护妇女的健康权利,提高妇女的健康自主权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  
  ——加强对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强化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内涵建设,调整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产房建设达到国家要求标准;100%的村建立卫生室,配备1名以上的妇幼医 生,并能开展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咨询、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
  ——推进妇幼卫生法制建设,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妇幼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伪劣药品生产者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加强产科建设,创造住院条件。使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度基础上下降1/4。在农村实施“母亲安全”工程,建立布局合理、运行便捷、经济有效的转诊系统,保证孕产妇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住院分娩确有困难的边远地区,消毒接生率达到95%以上。
  ——提高产科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扰,降低剖宫产率。
  ——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卫生服务网,做好预防保健的综合服务,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的发生。
  ——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的优质服务。节育手术并发症率控制在1%以下。预防意外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开发、研制男性避孕节育产品,动员男性采取节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口心理特点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和精神健康服务,提高妇科常见病的普查普治率。
  ——以生殖健康教育为中心。普及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普及两口育龄人口计划生育知识普及串达到80%以上。
  ——强化社区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为流动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改善其生殖健康状况。将流动人口中孕产妇保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保健范围。
  ——开展生殖保健科学研究,提高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水平。
  ——培育有一定水平和代表性知名妇科医疗机构。
  一——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曲管理;利用宣传教育网络,全民普及艾滋病及自我防范知识,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艾滋病知晓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高危人群达到90 %以上。
  ——采取食盐加碘、服用碘油丸等方法,保证新婚妇女、孕妇等特殊人群对碘元素的需要。并作好特殊人补碘的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使特殊人群补碘率不低于95%,基本消除孕期及哺乳期缺碘所导致的儿童智力损害。
  ——坚持以政府安排为主,预算内资金结合,多渠道筹集资金,以保证妇幼疾病控制等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线”,合理安排和增加妇幼疾病控制等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服务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妇女享受基本的医疗服务,提高妇女的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
  ——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通过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妇女享爱卫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的能力。
  ——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从以病为本向以人为本的根本转变,治病与保健相结合,不断满足广大妇女日益提高的需求。  
  ——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提高妇女身体素质。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及在社区、公园兴建和开辟健身场所,为妇女参与全民健康运动创造条件。
  ——加强与女性相关的致命疾病治疗手段的医学研究,提高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
  五、妇女与法律        
  (一)主要目标
  1、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宵,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达到80%。
  2、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切形式的暴力,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各类犯罪。
  ——提高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刑事案件的受案率、起诉率和审结率。
  ——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的各类犯罪。
  ——遏止卖淫漂娼活动。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依法加强对被害妇女隐私权的保护。
  ——禁止歧视、侮辱妇女。
  3、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4、设立妇女法援助专项资金。
  5、维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及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6、维护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7、加强对失足妇女的收容、教育工作,减少失足女性人数。
  (二)策略措施
  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是实现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妇女自我保护能力的有效手段。        
  1、政策措施
  ——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有效地维护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
  ——在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过程中关注妇女问题,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2、司法与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保障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
  ——培养高素质的司法、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者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规范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建立有效强防、及时打击拐卖淫漂娼的工作机制,严励打击嫖娼活动及其他社会丑恶现象。
  ——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网络。
  ——建立和完善妇联特邀陪审员制度,切实贯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保障涉及妇女的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公正有效。
  ——及时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和继承纠纷等案件,确实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继承权、住房和抚养子女等民事权利。    
  ——切实贯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政策法规,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降低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提高结案率。严厉打击嫖娼卖淫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坚决惩治贩卖毒品的犯罪和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妇女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毒品对母婴健康的特殊危害,对女戒毒人员进行综合桥治。
  ——建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把宣传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我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我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意识的普及率。
  ——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制止重婚、早婚、买卖婚姻等违法婚姻的发生,反对任何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稳定的行为。
  ——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增强妇女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4、法律服务和援助
  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
  ——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处理受害妇女的投诉。
  ——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妇女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采取多种形式,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康复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妇联、工会、共青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2、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3、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4、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5、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丰富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后委会)建立妇女活动室。
  6、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7、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
  8、增加妇女自我支配的时间。
  9、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改水受益率。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9%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以上。
  10、加强妇女专用商品、用品的质量管理。
  (二)策略措施
  优化社会环境、保护自然环境是有效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的要素。
  1、政府宏观政策
  在文化、教育、宣传、环境等发展规划中充分体现妇女与环境的主要目标。
  ——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和歧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扩大妇女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激励妇女积极投身大足两个文明建设,鼓励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加快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设施改造。兴建一批为孤老妇女、残疾妇女、优抚女性等服务的综合性社会服务设施,为它们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完善对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妇女贫困人口的救济补助标准,使社会福利事业水平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特别是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的程度。
  ——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逐步实现老年服务化,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
  2、部门政策
  ——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以及文化艺术等领域展现妇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  
  ——完善妇女活动阵地建设,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建立基层妇女文化学习和活动场所,积极面向妇女开展各种文化、科技知识学习活动手健康文体活动,注重妇女文化素质的提高。
  ——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传媒和文化艺术工作。积极扩大对妇女的正面宣传。改变社会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鼓励创作、表演有较高艺栅值的、反映妇女进步和作用的妇女题材的文艺作品。
  ——为妇女在新闻宣传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使妇女广泛参与宣传媒体的管理、制作、教育、培训和研究。
  提高妇女对宣传媒体资源的占有程度。
  ——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禁止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在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
  ——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相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普及率,妇女环朗护知识知晓率达到70%。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力式,保护饮用水源,防治农业化学污染,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倡导绿色消费。发挥妇女在节约资源、绿色消费、垃圾分类等方面的作用。
  ——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场所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0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2010年达65%以上;200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达到70%以上,2010年达到75%。          
  ——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民间环保组织,并在制定城市规划和环境有影响的政策时充分考虑妇女的意见。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民主、平等、尊重妇女、尊老爱幼的家庭关系和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加大改水、改厕工作力度,把农村自来水建设和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建房规划。提高农村缺水地区供水受益率和农村改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农村改水受益率提高到99%。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培训农村卫生厕所专业施工队伍,宣传推广圈养家畜,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后的使 用、管理及人畜粪便天害化处理工作。
  ——加强妇女专用商品、用品的生产、销售和监测管理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名给予严厉制裁。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妇女受惠原则,为妇女健康提供保证;    
  3、社会保障和服务
  ——在城镇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有关商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保障体系;在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逐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
  ——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日向的公共服务,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逐步增加妇女的自我支配时间。
  ——发展老年公益事业,将对老年妇女的服务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中。为生活在社区中的老年妇女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
  ——关注妇女身心的健康发展,开展为妇女服务的心理咨询活动,提高妇女的心理素质。
  ——加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及设施的建设,丰富老年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组织与实施


  一、大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县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规划》要求并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规划》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应将《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主要负责人主管责任人的政绩考核;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县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向大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失行的工体方法,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要加强对妇女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应用。
  四、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安排实施《规划》所需经费和必要的人力。要根据《规划》的实施重点和难点,适当安排专项资金。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赞助,积极争取国际援助,确保《规划》各树旨标如期实现。
  五、建立表彰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关心、支持妇女事业的先进典型。大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定期表彰—批贯彻实施《规划》中重视、支持妇女事业发展并作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此推动全社会为发展妇女事业多做贡献。
  监测与评估
  一、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级、分阶段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实施情况。要加强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作好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妇女发展现状,预测发展趋势,评估实施效果。为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有关部门调整工作策略、制定工作计划提高依据。
  二、建立县级妇女状况监测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妇女发展状况。《规划》分性别的统计指标要纳入市政府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察、教育督导、统计评估和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三、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大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每年向大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县级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评估、每3—5年的阶段性监测评估周期和10年的终期监测评估。
  四、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构。大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制定《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确定监测方法。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市级分性别数据库;定期向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县妇女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专家评估组由大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阶段性评估,向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