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实施我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增强全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赶超发展全面实现“十一五”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构建和谐社会,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紧迫感
1.充分认识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革命日新月异,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科技竞争的核心和产业竞争的决定性因素。经济结构的优化、增长方式的转变、资源环境瓶颈的突破,取决于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效的提升。大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走出一条具有抚州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是我市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是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抉择。
2.准确把握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深刻内涵。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就是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举全市之力,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科技辐射能力和科技支撑发展能力;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推进科技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创新、对外开放创新,使科技创新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主导力量。
3.切实增强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紧迫感。目前,抚州综合科技能力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缺乏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企业和知名的自主品牌,缺乏富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缺乏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缺乏科技资源和科技人才的有效整合,缺乏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的能力。全市上下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切实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举措,充分利用已有的工作基础和优势,着力解决制约自主创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综合竞争力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显示度,为抚州经济和社会赶超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明确思路,努力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目标
4.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人才为根本,以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为基础,加速构建区域创新体系,重视创新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环境。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接合,侧重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兼顾有比较优势的领域或行业开展定向的基础研究,加强先进技术的系统集成和开发应用。落实自主创新政策,激发自主创新活力,搭建自主创新平台,夯实自主创新基础,把抚州建设成为在某些关键技术、优势领域和主导产业上具有领先水平的创新型城市。
5.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抚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综合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品牌产品和优势企业,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5%;全社会研发(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0.8%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5%以上;专利申请公开量达到200件以上。
三、创新技术,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6.开展科技引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行动。大力实施“科技兴农”工程,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突出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围绕优质稻、南丰蜜桔、广昌白莲、崇仁麻鸡、瘦肉型猪、黄栀子、食用菌、烟叶、池蝶蚌等十六大产业,加大优良品种、设施农业、节本增效、生态保护、绿色种养、合理加工利用等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力度,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化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加快生物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步伐,促进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加强种子、种苗栽培试验和繁育基地建设,提高优质品种覆盖率和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普及率;培育科技含量高、转化能力强、经营机制活、产业化程度高的农业科技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7.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产业群。认真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以生物与医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和电子信息四大技术领域为重点,着力抓好项目、企业、基地三个环节。加快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发步伐,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力争到2010年,形成多晶硅、人血制品、输液制品、滴眼液、中成药、燃料乙醇、钛白粉、汽车及零部件精密制造等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并在相应领域开发出一批优势产品;形成具有广泛影响的太阳能光伏、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功能材料、生态材料、生物质能源等新兴优势产业。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积极开发《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产品,做好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8.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综合运用电子信息、清洁生产、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现代技术改造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物质管理,重点引导、支持和促进机械、纺织、建材、化工、食品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努力降低能耗物耗,实现安全和清洁生产。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加强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提高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的设计、装备和管理技术水平。力争到2010年,传统产业技术装备达到国际九十年代先进水平,制造企业信息化达到国际二十世纪末水平。
9.利用高新技术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支持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应用和推广,拓宽网络通讯、广播电视、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远程教育和医疗等网络增值服务渠道。发展现代物流、信息咨询、金融保险和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力争到2010年,使抚州的服务业信息化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10.重视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强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自然灾害预测监控技术、公共安全技术、重大疫(疾)病的预警与防治技术、计划生育技术、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技术以及城市交通及信息管理等现代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努力形成以先进技术为引导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管理体系、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人类重大疫(疾)病防控体系。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提升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与和谐。
四、创新体制,不断完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
11.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技术创新的体制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和加大科技投入,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政府科技计划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产业关键技术开发需求,创新以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紧密合作的机制,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支持企业实施“人才、专利、标准”战略,培育具有关键技术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名牌产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力度,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12.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激活技术创新源头。在建立健全新体制、新机制上下功夫,加大科研所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完善和落实促进改革的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工作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所制度,逐步形成一批稳定服务于政府目标的重点公益研究基地和一支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加快科研所资源优化整合,积极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抚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技术应用研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共享平台,对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定向研究开发的市级及以上实验室、技术(工程)中心,市政府给予支持。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创建技术(工程)中心,鼓励市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投资主体来抚创办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经市政府批准,其研发机构所需土地优先供应。
13. 扶持科技园区成为自主创新载体。加大金巢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民营科技园及各类科技园区的建设力度,增强科技园区聚集科技资源和创新创业能力。发挥各园区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载体作用,增强园区专业化协作和配套功能,优化园区布局,明确各园区的产业功能定位,严格按照产业规划招商和安排科技项目入园,形成相应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完善各类科技园区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市政府重点对科技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资助。
14.推进科技合作与交流。夯实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已形成的合作基础,探索新的科技合作交流方式,建立院地院企科技合作长效机制,广泛联系并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在抚企业开展科技合作,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地方发展的技术创新,真正把存量资源转化为增长优势。积极开展智力返乡活动,充分发挥抚州籍在外人才的作用。举办抚州主导产业技术专业论坛和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科技成果展览交易会,拓宽科技交流合作渠道,吸引国内外的投资。对科技合作交流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15.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扶持培育骨干科技中介机构、搭建科技中介信息服务平台、指导和推进资质认证和信誉评价、加强从业人员和管理干部的培训以及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等方面入手,构建多功能的综合性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信息、成果评估和培训等系列服务。鼓励创办、组建不同功能、不同类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办好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文化建设和软环境建设,降低百姓创新创业门坎,提供便利快捷服务。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考核,择优由市、县(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资助。
16.加强技术市场建设。采取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常设市场与非常设市场相结合的办法,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技术产权、科技信息、科技金融、科技评价、科技招标、科技培训、科技展示和科技商务等服务,并吸引相关的知识产权、人才交流、金融、法律仲裁等配套机构进驻。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一个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技术市场门户网络平台。创造条件,促进技术市场与资本、信息、人才等要素市场之间的有效结合和协调发展。
17.加强县(区)科技工作。以“智力支持,能力提高,项目带动”方式,支持县(区)科技工作。加强各级科技部门联动和集成,根据不同区域特点,以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等重大科技计划为抓手,与县(区)联合建设一批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和应用示范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作用的特色支柱产业,有效促进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为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强县(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创新基地的建设,强化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对县(区)科技工作的辐射带动功能,带动县(区)科技创新。建立健全科技管理和科技计划网络工作系统,完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的服务条件和手段,不断提高其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市与县(区)科技部门的联系机制,建立分片联系制度,指导县(区)科技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作用,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到农村创新创业。
五、政策激励,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
18.实行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科技投入的力度,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均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十一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市财政每年的科技三项费要按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5%以上安排,县(区)应按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以上安排,人均财政收入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区)至少不低于50万元。市政府设立“抚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用于激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科技、经济部门要积极与各金融机构加强联系,推介高新技术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19.完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制度。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继续推进“百千万人才工程”和优秀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创新带头人队伍。引进和培养高新技术创新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公共研发平台面向海内外招聘具有跨学科知识、跨行业经验和广阔视野的自主创新领军人物。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依据有关规定列入成本核算。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逐步加大政府科技奖励力度;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企业应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和对产业化有贡献的人员;鼓励企业为企业技术骨干、创新人才提供成长和创新创业机会。
20.完善企业技术创新考核激励机制。把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工业企业要制定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战略与技术创新规划,并每年按不低于销售收入3%的比例提取技术开发专项经费。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的比例要达到90%。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新型企业倾斜。对创新型企业施行“三优先”,即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和获取银行信贷,优先保障供地并可实行土地低价租赁,优先安排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资金。
21.实施专利和标准战略。强化各级政府知识产权工作职能,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成立“抚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有条件的县(区)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强化其管理职能。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有关办法,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奖励和考核体系,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市政府从2007年起设立“抚州市专利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专利申请、执法、奖励、产业化、试点示范、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条件的县(区)也要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十一五”期间,重点组织实施20个对全市经济有带动作用的重大专利产业化项目。加强对企业制定重要技术标准的指导协调,支持企业、行业协会自主制定和参与制定行业和国家技术标准。
22.建立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建立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对自主创新产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认定,并向全社会公告,颁布政府采购的技术标准和产品目录。政府采购要明确优先采用国内及区域内自主创新产品的条款,明确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支持创业的条款,建立规范、透明的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与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市场充当创新产品的试验场所,通过政府采购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对创新从需求方面起到“牵引”作用。
23.努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充分发挥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和以科协为主的社会团体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普联动机制。市、县(区)财政要增加对科普事业专项经费的投入,市级应达到人均0.4元以上县区级应达到人均0.3元以上。加大市、县(区)科技创新设施和科普场馆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和企业创办科普基地。大力开展以“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为重点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开展科技人员学术交流、青少年发明创造、职工技能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六、加强领导,形成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强大动力
24.加强对自主创新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放到科技工作首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听取一次科技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驾驭现代科技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责任,确保本区域科技经费到位、科技人员待遇到位、科技政策落实到位。
25.健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县(区)科技进步考核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重点围绕各县(区)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科技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规划及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科技三项费用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价其政绩的重要内容。
26.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各县(区)、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从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等各方面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经济和科技部门要全力合作,做好规划和引导服务工作;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做好资金的投入和监管、税收减免、注册登记等服务工作;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做推动技术创新的主力军;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创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舆论氛围,全市上下要积极行动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探索,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赶超发展目标、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