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9月22日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举办的2005年网上支付高峰论坛,很多专家的观点都引起了诸多业内人士的关注,法律问题更是人们所关心的焦点问题。今日记者对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进行了采访。阿拉木斯老师是长期从事电子商务法律研究,并参与过相关法律起草的资深专家,现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也是本次论坛的专家之一。
阿拉木斯表示:从法律的角度看,正象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整体一样,我国网上支付的法律环境也正处于完善之中,目前非常活跃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障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可以说是介于信息服务和银行业务的灰色区域,并且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我们一方面看到其存在对于电子商务的意义和强大的生命力,另一方面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在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帮助下逐步使其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网上支付领域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外汇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电子签名作为确认交易者身份和信息完整的有效手段,其推广应用及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对于网上支付有着重要的意义,大额的网上支付往往都需要电子签名等安全技术措施的保障,电子签名的应用使得网上支付的安全可靠性大大提高。还有一个例子,那就是电子签名还可以帮助用户找到真实的银行网站,避免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网站骗取银行卡密码等信息事件的发生,前一段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就推出了实现硬件和软件双重隔离的USBKey客户证书,目前已有6000多个密钥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