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网店须办执照 试点后可能向全国推广好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北京一位市民正在网上开一家儿童服装店。《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北京市民在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卖货,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图/CFP

  本报讯 (记者 彭梧)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9月12日通过二审,修改稿中明确规定,今后利用互联网开店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国内最大的两家从事C2C互联网电子商务服务的公司淘宝和tom易趣,昨天均表示将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执行。

  今年5月底,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对《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初审,9月12日上午完成了二审。通过二审的草案修改稿当中明确规定,今后利用互联网开店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相对应的网页上予以公示。同时,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对经营者所提供的身份信息、合法经营凭证和反映交易信用状况的材料进行检查,并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现在不方便说什么,毕竟这只是地方性的行政法规,同时也还没有正式公布。淘宝在规范和监督方面一直有相对完善的制度,我们也愿意配合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

  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对于个人用户网上开店的身份认证一直存在。目前国内主流的几家C2C服务提供商如淘宝、tom易趣和腾讯拍拍均有各自的一套完整的店主身份认证体系。在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出台前,个人用户网上开店并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在全国其他地区,也暂时没有相关的限制。不过有资深的分析人士认为,网上交易需要规范早已是不争的事实,选择首先在北京试点并最终把更完善的管理办法推广到全国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