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败窝案再暴体制之弊
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于今年夏天被纪检部门“双规”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前院长郭生贵不日将被提起公诉。郭之“落马”,在京城司法系统中引起不小震动,并引发连锁反应。郭生贵在被“双规”后交代出很多人,既有法官也有律师。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确认多名律师涉案。

  ■核心提示

  本该作为第三方公正审判的法官,同替当事人说话的律师之间,缺乏制度性区隔,从而形成了法官、律师间的相互利用状态。

  司法腐败实际上是中国社会公共权力私性化的另一种具体表现,诸多司法腐败案例显示,腐败已经呈现“权力准黑化”现象。即司法权力持有者同社会上的经济垄断者、“精英寡头”纠结在一起,利用公共权力作为基本的资源,为集团私利提供体制性的保护伞。其表现便是当权力纵向性延伸时,形成串案;而权力横向发展时,体现为窝案。

  案发举报

  被告妻子花百万元买了一幅名人字画送给郭生贵,希望郭发挥作用,但被告一审还是被判有罪,该女士遂向有关部门举报。

  知情人向记者透露,郭生贵于今年6月8日晚8时被“双规”。据称,办案人员从郭生贵家里及办公室起获上千万元现金与存折,并查出郭名下有十多套房产。郭还收藏有大量名人字画。

  郭生贵东窗事发,源于一位案件当事人家属的举报。

  举报人为一女士,其丈夫系中央某部委下属一个培训中心的负责人,2004年11月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逮捕。2006年初,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指控该女士的丈夫犯有挪用公款罪、贪污罪。

  该女士救夫心切,打听到时任西城法院院长的郭生贵有收藏名人字画的嗜好,投其所好,花百万元买了一幅名人字画送给郭,希望郭发挥作用,将其夫无罪释放。然而,当年4月,西城法院一审宣判,其丈夫犯有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这一结果显然不能令该女士满意,失望之余向郭生贵索还字画。但郭既不退还,也不愿意给钱。该女士遂向有关部门举报。

  知情人称,郭生贵不退字画确有难言之隐——他已将此画奉送某主管领导。

  东城起家

  郭生贵在东城法院一干就是21年,历任民庭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并于1996年1月出任院长。

  1948年出生的郭生贵,并无法律科班背景。1975年,时为北京市公安局建国门派出所副所长的郭生贵,被调至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参与法院重建工作。

  郭生贵从此在东城法院一干就是21年,历任民庭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并于1996年1月出任院长。

  一位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就跟郭生贵相识的老律师告诉记者,郭生贵的学历是大专,这文凭还是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成人夜大获得的。不过,该律师认为,郭生贵在办理民事诉讼案件上还算懂行。1993年2月,已是东城法院副院长的郭生贵还曾经与人合作,编了一本《怎样打赢民事官司:民事诉讼实务解答》,该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据老律师介绍,无论是当庭长还是院长,郭生贵表面上对人客气,私下里则比较“黑”。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大家已经对郭议论纷纷。很多人认为他的收入远远超过工资,主要依据是郭生贵的家装非常豪华。“不少当事人送了钱,他还不一定给人家办事。”这位老律师说。

  一位曾和郭生贵共事多年的东城法院法官告诉记者,他和郭生贵都是最早一批在东城法院工作的人,早期从未听说郭生贵有收藏名人字画的爱好。他分析,郭生贵之所以对房子和字画情有独钟,其实是敛财有术。“跟钱相比,房产升值多快!房子还有跌价的时候,字画只能是越来越值钱。”

  据记者了解,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东城老郭喜欢名人字画”已经在京城律师界尽人皆知,很多律师为了勾兑案子,不惜花大价钱购买名人字画送给郭。郭生贵对字画的鉴赏能力也逐步在提高。

  律师界广泛流传一个例子:有个当事人到郭生贵的办公室送上两幅字画。接过画后,郭便迅速到里间鉴别,然后很客气地将其中一幅退了回去。后来当事人才发觉,郭退回的那幅是赝品。

  西城走红

  郭在西城法院院长位置上一坐就是八年,直至2006年底卸任。在西城法院的八年,既是郭生贵大肆敛财的八年,亦是其“政绩卓著”的八年。

  1998年,北京市基层法院院长对调。当年10月,郭生贵调任西城区法院。自此,郭在西城法院院长位置上一坐就是八年,直至2006年底卸任。这八年中,东城法院的院长换了三任,郭的平衡能力可见一斑。2006年底,已经退休的郭生贵还当选了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在西城法院的八年,既是郭生贵大肆敛财的八年,亦是其“政绩卓著”的八年。

  政绩之一是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之名,对西城法院原有中层干部来了个大调整、大换血。仅仅一年多,前任法院院长提拔起来的人几乎悉数出局。

  北京法院系统有关人员撰写的一篇题为“西城法院竞争机制铸精英”文章称,郭生贵调任西城区法院一年多后,发现中层干部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并非整齐划一,个别干部满足现状,缺乏进取精神。“改革现状,打破论资排辈的惯例,很快摆上了议事日程。用郭生贵院长的话说就是‘法院是干事业的地方,必须选用能人挑大梁’。通过公开竞选、建立任期责任制等方法,提拔一大批年富力强的高素质优秀人才到领导岗位。”

  具有反讽意味的是,郭生贵案发后,其交代出的人,便有文中称颂的因“工作出色,成绩优秀”被提拔的年轻干部。

  郭生贵另一项显赫“政绩”是建成了豪华气派的西城法院审判大楼。在北京市西城区这样一个寸土寸金的商业中心区域,该审判大楼占地十余亩,总建筑面积达29920平方米。该楼于2004年12月24日奠基,两年后即落成。审判大楼内不仅办公设施一流,各种智能化、信息化的现代设备一应俱全,其生活条件也令人惊叹。

  长袖善舞的郭生贵还很注重运作媒体。在其操盘下,西城法院于2003年聘请了27名媒体记者担任司法监督员,号称全国首创。连续多年,西城法院都是北京市及区级的“首都文明单位”,先进事迹常常见诸媒体。作为一院之长的郭生贵,自然也少不了隔三岔五地露脸。

  体制之弊

  本该作为第三方公正审判的法官,同替当事人说话的律师之间缺乏制度性区隔,从而形成了法官、律师间的相互利用状态。“黑心法官”与“无良律师”相互利用,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

  “这个人极其贪婪。”知情者向记者透露,郭生贵不管什么案子都敢收钱,但往往收了钱不一定办事。而且,他曾经因为担心有求于他的律师事成之后不兑现承诺,居然跟律师签订合同。

  郭生贵在北京东城、西城两法院根植多年,经手办理过或干涉过的案件无数,此次“落马”,让很多人坐立不安。知情者表示,“郭生贵的案子水很深,第一他自己的问题很严重,第二牵扯的面很广。”

  据悉,郭生贵两年前已被查出肝癌晚期,案发后很多人指望其能“有骨气”,“不乱咬人”。但郭被“双规”后,立即交代了不少人,其中不乏更高层的官员。北京律师界已有数十名律师被有关部门讯问、谈话。

  郭生贵这样的案件被查出并非鲜见。仅去年至今,就有武汉中院、深圳中院、天津高院以及吉林高院先后爆出法官涉案的丑闻。这些案例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就是“黑心法官”与“无良律师”相互利用,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认为,本该作为第三方公正审判的法官,同替当事人说话的律师之间缺乏制度性区隔,从而形成了法官、律师间的相互利用状态。

  许章润表示,在中国的诉讼中,律师处于弱势地位,而很多时候法官的裁判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就给了法官上下其手的机会。律师乃至当事人都会明白,案子的胜负并不取决于法律和事实上的规定,在很多情况下,取决于法官个人的偏向或者是更高权力官员的干涉。

  许章润认为,司法腐败实际上是中国社会公共权力私性化的另一种具体表现。令人担忧的是,诸多司法腐败案例显示,腐败已经呈现“权力准黑化”现象。即司法权力持有者同社会上的经济垄断者、“精英寡头”纠结在一起,利用公共权力作为基本的资源,为集团私利提供体制性的保护伞。其表现便是当权力纵向性延伸时,形成串案;而权力横向发展时,体现为窝案。

  许章润指出,在中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下,合议庭上面有审判委员会,法院之上还有政法委,甚至地方党委。表面上法官判案上面有重重约束,法官没有丝毫的自由裁量权。但事实上,这些制约,诸如审判委员会或者政法委等等,往往只是在重大、敏感或者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上发挥作用,而法院受理的大部分民、刑事案件,相关机构通常是不会直接干预的。这些案件中其实法官权力非常大,随意决定案件胜负的态势异常明显。

  许章润告诉《财经》记者,目前,全国各级法院每年受理六七百万起案件,绝大多数都是普通案件。众多的案件以及制度上的漏洞,都给法官留下了翻云覆雨的空间和余地。

  “现在揭露出来的或许只是冰山一角。”许章润说。

  (《财经》杂志供本报专稿)

  相关新闻

  吉林高级法院8名法官被捕

  2007年6月,吉林省检察院通报了一批查处的案件。其中,案发于3月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八名法官、一名法警涉嫌受贿案,已列为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直接监督的要案。

  今年3月中旬,吉林高法立案庭助理审判员朱果、民三庭副庭长苏迎旭(女)、助理审判员胡晓辉,因同案涉贿被检方控制。

  经三人供述,吉林高法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马媛(女)、执行局案件监督处处长刘连功及其搭档高政海、徐莹,亦同期受查。紧随其后,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高继业、法警总队副队长孟伟应声落马。至6月初,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对上述九人实施逮捕。

  据《财经》杂志

  武汉中院院长法官“前腐后继”

  2006年9月,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接受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的辞职请求。因为周文轩涉嫌严重违纪,正被立案调查。周文轩出事之所以能牵动神经,是因为他本来就是以“救火队长”的身份出现的,受命于危难之际。

  2002年,武汉中院13名法官和44名律师涉案,被当作司法系统典型的“腐败窝案”而震惊中国司法界。涉案人员中,不仅包括当时的武汉中院常务副院长柯昌信和副院长胡昌尤,而且还包括副庭长3名、审判员7名、书记员1名。他们在审理案件时利用职权受贿,而且利益均沾。案件在2003年至2004年间陆续判结。

  与此同时,司法机关查明,武汉的一些律师行贿成风,仅该案涉及的行贿律师就多达44人。据一位知情律师说,当时有一段时间,一些单位想找自己的法律顾问,却怎么也找不到人,后来才得知,他们都是因为涉案逃跑了。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