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生在海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讲话
来源:水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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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我们今天召开海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精神,研究推动委系统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今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政务公开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去年11月,水利部政务公开调研组来海委调研,对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委党组历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水利部的认可,但各单位的工作进度还不平衡,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理解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所以,我们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希望通过会议能够达到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促进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快推进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做好准备。会议期间还将讨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详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借此机会,我代表海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在会议过程中参考。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

政务公开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具体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行政务公开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政府施政方式转变的一项战略举措来落实,并不断向纵深推进。

1997年党的十五大、2002年党的十六大都明确提出要推行政务公开。2000年12月,中办、国办《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乡(镇)政务公开做出部署,对县(市)级以上政务公开提出了要求。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将“增强管理透明度”、“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等内容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导思想和目标。2005年1月,党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2005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2006年1月,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正式运行。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今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9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我国首部有关保护民众获知政府信息权利的专门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是我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政务公开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时代。

从以上重大举措可以看出,为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措施是全面具体到位的,这为我们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依据,明确了要求。

(二)政务公开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是我国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这就要求我们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对切身利益、对国家政治事务的关注和参与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要求政府部门公开一切与自身利益有关的信息的自觉性、迫切性越来越高。政务公开可以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已经成为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公众和其他社会组织了解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管理活动、工作程序和相关资料,有利于形成公平的共享与保障机制,促进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使政府与社会和公众共享政府信息,共享改革成果,共担社会风险。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提高公众对政府活动的关注程度,使得公众更有针对性地行使监督权,保证对行政工作监督的经常性、普遍性和有效性。推行政务公开,构建政民双向互动机制,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有利于在法治的框架内实现社会、公众、个人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完善解决矛盾纠纷的对话、协商和处理机制。

(三)政务公开是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海河水利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水利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当前,海河水利工作发展态势良好,海委正以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为第一要务,努力打造清洁海河、湿润海河,全力建设城乡供水、防洪减灾、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管理能力等四大保障体系,倾力为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资源与水环境支撑。作为流域机构,要想实现上述目标,发挥好更大作用,我们必须推行政务公开,更好地知民情、解民意、集民智,让公众了解、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比如说,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我们必须与社会公众就有关水资源的治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等方面达成共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通过政务公开,我们既坚持了依法行政,加强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带来了实惠,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海河水利各项事业中来,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确保水利重大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正确有效,为海河水利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政务公开是双赢,是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海河水利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政务公开是建设廉洁高效机关的重要手段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水利系统发生的一些违规违纪和腐败案件,大部分都与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有关。政务公开是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约束、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尤其对社会关注、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行政权力运行中的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通过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既可抑制腐败孳生,又可以获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也有利于行政部门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委党组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我委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这是一种有机的结合。现在我们实行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公务员公开考录等等,就是推行的“阳光工程”,通过公开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力与利益脱钩,权力与责任挂钩,使不廉洁行为难以藏身。

同时,政务公开也是发挥民主监督,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行政不作为或者作风拖沓,其危害程度不可小视。不勤政就是贻误事业,行政不作为就要承担责任。我们通过政务公开,把要办的事情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与职工群众的监督,这也是对我们工作行为的一种有效激励和有力鞭策,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

二、海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委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委党组统一部署,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健全。2005年2月,委党组印发《关于加强海委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考核监督等方面内容。2006年3月,委印发了《海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委系统内政务公开做出详细规定。各管理局也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制度。同时,不断创新机制,初步建立了公开透明的政务体制,实行了主动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等制度。

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拓宽。按照水利部“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围绕规划计划、水政执法、水行政许可、水资源管理、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委中心工作,从群众关心的干部任免、评选先进、工资福利等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基础设施建设等焦点问题入手,结合行政审批事项和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基本做到了“应开尽开”。

三是政务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根据工作内容、性质和对象的不同,不断创新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由公开栏、电子屏幕、各类信息简报文件、政务内网、水信息网、各管理局网、专家咨询论证等组成,互为补充,互相支持的有效公开途径,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对有关信息的获取。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大家普遍感受到了政务公开给各单位的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带来的可喜变化,有力地推动我委依法治水、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局面的形成,实现了三个方面的促进:

一是促进了制度建设。在推动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委各单位建章立制的力度与水平有了提高,形成了较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如:以目标管理为核心的评议考核制度,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以投资计划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规划计划管理制度,以水利工程建设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管理制度,以财务资金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经济与内部审计制度,等等。随着这些制度的施行,我委依法办事、规范管理、为民服务意识大大提高。

二是促进了廉政建设工作。政务公开的不断深化,对行政权力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了“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同时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工作空间,案件的查办力度不断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加强,惩防并举的反腐败机制基本形成。

三是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我委还开展了机关建设大讨论、开展了“和谐基层建设年”等活动,提高了管理水平,工作作风建设与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已成为机关人员办事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这些意识也很好地体现在了履行职责、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各项工作中。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委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比如,个别单位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统一,积极性不高,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人员对有些政策理解深度不够;有些工作制度仍处在探索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细致,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宽,网上公开缺乏统一的对外窗口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认真加以改进。

三、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政治高度审视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国家的各项重大战略部署、促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宏观环境中谋篇布局,放在加快推进海河流域四大保障体制建设、促进海委自身发展中重点推进。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委统一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长抓不懈,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行政务公开是行政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和创新,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识大局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直属各管理局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并加强对所属单位和本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各单位办公室要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切实履行好职责,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抓好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和奖惩等工作机制,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要把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到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部门间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二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工作难度较大,涉及水利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妥善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内容与形式、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把政务公开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与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与规范工作程序、再造工作流程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孳生腐败的工作环节作为优先公开的事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是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公开的不仅是工作本身,而且反映出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因此,在政务公开的全过程中,要大力倡导作风建设,避免“门难进、事难办、话难听、脸难看”的现象。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杜绝蜻蜓点水、走过场、摆架子,更不能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开”还不如不公开,反而会损害我委的形象,伤害群众感情,后果十分严重。政务公开本身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一种有效形式,我们要结合政务公开,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既要服务态度好,又要服务效率高,要在全委各级领导干部中树立起效率观念,明确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流域机构良好形象的同时,积极促进水利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确保政务公开规范、稳定、持续推进的前提和条件。各单位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在政务公开的法制化、制度化、公众化和规范化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快与政务公开本身有关的制度的完善工作,做好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衔接,健全政务公开预先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考核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今天我们还要讨论出台《海委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对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另一方面,要结合政务公开,深化投资管理、计划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管理制度改革,并在完善制度过程中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流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社会公众的意见。要通过完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促进制度完善。

五是丰富形式,拓宽渠道。推行政务公开,还必须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扩大群众知情面。要在以往电子屏幕、信息简报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传递快、影响范围广、时效性强的网络这一媒体形式。一方面,要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改进各单位门户网站与政务内网的版面设计,根据需要增设相应栏目,及时更新和不断丰富内容,使公众更好地了解有关政务信息。另一方面,要加强海委政务公开网建设,合理设置公开栏目,通过政务公开网扩大海委的社会影响,为海委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不断完善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真正实现“审批自动化、信息网络化、资源集成化、业务流程化”,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六是积极稳妥,务求实效。政务公开在水利系统中尚处于探索与推动阶段,既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基本原则,也要掌握好工作方法和工作节奏,既要积极也要稳妥,既要重过程,也要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根据国家、水利部有关法规以及我委即将出台的第一批政务信息公开详细目录,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开,成熟一批推出一批。推行政务公开要与各单位的行政职能和工作水平相符,既不能漠视国家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而我行我素、固步自封,也不能超出工作职责或好高骛远、提出过高标准,为群众许空头支票。政务公开一定要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地推进,务求实效,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同志们,海委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任重而道远,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需要机关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水利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这次会议的要求,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扎实工作,不断把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为海河流域水利事业不断前进、为更好地支撑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