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经常在不知不觉中,走到命运的坎节上。在93年前萨拉热窝那个阳光明媚的周日,如果不是司机转错了方向,偶然开到普林西波所在的街角,斐迪南大公不至于被一枪打死,38个国家之间的那场大混战至少会找别的理由去爆发。信息化时代的矛盾,也是在最初不起眼的坎节上集聚的。当前,大量国家被卷入在国际文档标准这个“小小的题目”上排队、表态:OOXML到底是鹿还是马?9月2日ISO第一轮投票中,微软只获得51个成员国的支持,没有达到足够支持票数。
OOXML是一个封闭标准,但起的名字叫“开放”,矛盾正好与此有关。也许是由于这个问题的技术性太强,大众不能一眼看穿在这个问题上涉及的重大利益。它背后实际是下一代智能革命的核心阵地之争。争论涉及两个层面:第一,知识这种核心资产,到底走开放路线,还是封闭路线;第二,知识这种核心资产,到底公共优先,还是私人优先。
9月14日,谷歌第一次亮明了支持国际标准组织ISO拒绝微软OOXML的立场。谷歌开始关注政策问题,这标志着互联网上知识经济“两条路线斗争”格局的形成。此前,微软成为知识封闭路线的领头人,地位已经明确;而谷歌作为技术开放的代表,其政策主张直到现在才终于清晰起来。而几十个国家也都正在根据这两条路线纷纷站队。
谷歌开放源代码程序经理扎赫达·伯拉特(Zaheda Bhorat)在博客中表示,谷歌之所以支持ISO拒绝微软OOXML的立场,是基于下列原因:首先是谷歌工程师发现OOXML与国际文档标准ODF格式不兼容,其次是还需腾出更多时间来评估OOXML规范,再次是OOXML的一些功能可能导致其他厂商拒绝执行,最后是OOXML涉及微软专利格式再加上本身存在技术缺陷,可能导致OOXML并不能得以完全推广。
公众不需要卷入太多技术细节,谷歌的理由,四个太多,在我看来,重要的只有一条,就是最后说的:OOXML涉及微软专利格式。“翻译”成公众听得懂的话:微软要把信息高速公路,表决为私家马路。他要像赵高那样,指鹿(路)为马(码),让全世界各国表态:对于文档这个承载信息的高速公路,到底承认不承认我微软私家加上去的代码。将来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
微软,你还记得五年前吗?国际标准组织将Java标准交给了SUN。SUN一度想“以权谋私”,在Java中主张自己的专利,排斥你。你愤而起诉,官司打到联邦法院。2003年1月,我还为你打抱不平。微软今天做的事,不正是当年SUN对你做的事吗?微软想把公共标准私有化,是否考虑过公众的基本权益?我们呼吁微软回到开放的路线上来,就像十年前与苹果公司竞争时那样。我们并不是一般地反对OOXML成为国际标准,而是认为OOXML要想成为国际标准,应与现有国际标准兼容,放弃其中的专利主张,将文档标准彻底开放。
我们的立场,与2003年比一个字也没有改:“在整个工业社会,公共标准都属于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如果发展到信息社会,网络服务标准这样重要的公共标准反而成为私人的,这是对公共利益的重大威胁。”我们反对连工业社会的公共领域都不如的信息生存空间,反对如果没有私人的批准公众思想就得禁飞的商务世界。这是第三次浪潮的原则之争。
我赞同伯拉特说的:“技术标准的确定,应建立在透明、公开和技术实力基础之上,而不应屈服于任何商业压力。”2008年2月将就OOXML举行第二轮投票。如果社会不能守住公共领域应有的边界,私人利益被侵占是避免不了的。在巴泽尔的笔下,奴隶制就是这么一回事。只要奴隶不反抗,奴隶主就会一直把奴隶的自由空间一点一点缩没:侵占完资产空间,没遇抵抗,就会进而侵占生活资料;侵占完生活资料,没遇反抗,就会进而侵占人本身,从劳动时间,到劳动强度、初夜权……无穷无尽。今天大众认为OOXML与己无关,明天将被扼住命运的咽喉。
(姜奇平 数字化产业研究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