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全市各级机关和干部中推行公开承诺,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就整改措施、提供服务、为民办实事、好事和建章立制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是切实增强干部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
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承诺
一、加强理论学习,永葆党员先进性认真抓好市委办机关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员先进性。
二、做好“三个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面做好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服务”工作。围绕市委工作重点和阶段性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并且做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日常工作。
坚持“勤政、为民、务实”的要求,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地为群众服务,在市直部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活动。
开展“构建和谐文明新农村”活动,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周家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切实加强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活动。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学习型和谐型办公室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重点开展依法行政、新制度以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领导干部加强与下属职工的联系,及时了解每位同志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状况,主动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调动职工积极性,营造和谐型办公室的氛围。
四、带头执行“三项制度”建立政务服务窗口,接待办事人员时主动表明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按规定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做好解释工作,并帮助查明承办部门或单位。严格执行办文时限,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对机关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影响市委办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2848750 2848145 投诉电子邮箱: swbxnb@ tom .com
单位地址:桂林市五美路 16号 邮编: 541002
桂林市委政法委承诺
一、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认真组织干部参加理论学习和各种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强化效能监察和绩效考评,提高政法委机关的综合素质。在本委机关设立服务窗口,明确首问责任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编制本委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对重大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勤政、廉政和纪律教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队伍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五、督促政法部门公正执法。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督促有行政审批权的政法部门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政法系统的职能作用,加强平安桂林建设,抓好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做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桂林作出应有贡献。
监督投诉电话:2827008 投诉电子邮箱:z fw z z b2827008@163.com
单位地址:桂林市叠彩路 8号 邮编:541001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诺
一、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全院干警加强教育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纪律处分办法以及审判人员严格回避制度。对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实行案件科学管理,改进审判方式。对案件实行流程管理,提高办案效率,杜绝无法定事由超审限现象;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办;坚持诉讼调解,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讼累,化解社会矛盾。
三、完善接待、信访制度。对群众来电来访热情礼貌,主动指引,不推诿、拒绝,对不属于本院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说明原由;坚持院长预约接待,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对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院领导亲自督办,责任到人,限时办理。
四、实行风险告知制度。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为当事人依法诉讼、申请执行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帮助,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和讼累。
五、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农民、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经济确有困难,符合法定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出诉讼的,依法给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首问责任岗和责任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根据《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予以责任追究。
监督投诉电话: 5856010 投诉电子信箱: glzjfy@163.com
单位地址:桂林市毅峰路19号 邮编: 541004
桂林市国家税务局承诺
一、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坚持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征税、依法减免、依法检查、依法处理,防止和杜绝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行为的发生。认真执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等各项行政法律制度,畅通税务行政救济途径,丰富税务行政救济手段,最大限度地尊重、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热情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大力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技能,增加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文明的纳税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的出现。
三、限时办结。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限办理各项涉税事项。大力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办事程序,理顺内部职能关系、压缩运转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和职责分工以及便民高效的原则,推行限时办结制并向社会公开。主要涉税事项限时办结如下 (资料、手续齐全情况下 ): 1.办理税务登记证: 15日内办结 (指工作日,下同 ); 2.申办普通发票准购簿:当日内办结;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5日内办结; 4.增值税减免税审批:县级审批权限的 20日内办结,市级审批权限的 30日内办结; 5.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县级审批权限的 20日内办结,市级审批权限的 30日内办结;区级审批权限的 60日内办结; 6.出口货物退 (免 )税的审核审批: 20日内办结。
四、严格问责。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电子邮箱,大力拓宽效能投诉渠道,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做到有诉必查。对群众投诉,经查实,存在税务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工作或者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3819571投诉 电子信箱: g lg s12366@163.c om
单位地址:桂林市安新北路 4号 541002
桂林市卫生局承诺
一、推行政务 (院务 )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卫生局机关公开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职责和纪律;公开行政决定、处罚程序和依据;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各医院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收费信息。
二、立足基层,办好“三件实事”。一是开展“我的血压我知道”志愿者进社区义诊服务活动;二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三是实施高危孕产妇救助工作。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二级以上 (含二级 )医疗机构开设惠民病房 (床 ),床位数不少于编制床位的 5%。对以下人群实行优惠:一是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户等有效证件者;二是残疾贫困者。
四、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提供优质服务。设立首问服务窗口和首问负责人。凡行政相对人前来办理咨询或者投诉等事项,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严禁相互推诿。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应当热情礼貌,主动为其指引机关服务窗口或告知联系方式,不得推诿、拒绝。
五、严格限时办结制,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对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医师执业注册及资格认定、护士执业注册及资格认定共计十项实行按时限办结。
六、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查处违反制度和不履行承诺的行为。
监督投诉电话: 2827802 投诉电子信箱: g lw s j@ 21c n.c om
单位地址:桂林市临桂路23号 邮编: 541002
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承诺
一、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诚信型、廉洁型机关。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建立便捷高效的运行机制。以高效便民为出发点,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机关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严格按“三项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需承办手续完备、符合各项规定的事项,凡涉及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按流程时限一窗办结,保证办结提速在 50%以上。对提交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作流程和要求,并填写收件回执,待其手续完备后限时办结。对渔业船舶登记证、内河渔船检验证等 5项行政审批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限时办结。
三、推行政务、办事公开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机关 13项行政许可项目办理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收费标准以及公开办理提交资料、承诺办结时间。收费标准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费。机关工作人员办理业务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原则,严禁吃拿卡要,未按规定流程时限办理办结各项业务未能履行服务承诺的,严格按责任追究制实行责任追究。
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加强漓江禁渔区的管理。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消毒和检疫工作,加大市监管力度,完善应急机制,着力构建动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漓江禁渔的管理,加大对漓江及支流有害网具地的清理力度,有效维护漓江渔业生态资环境。
五、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发挥优势实事。开展“帮扶企业”活动,对全市养殖业龙头企业和各项重点项目建设进认真协调,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构建和谐文明新农村”活动,对局对口联系的龙胜金坪村整村推进工作予扶持和指导,帮助村民发展生产,提收入。开展养殖技术“三下乡”活动,时把新技术、新经验、新成果推广到农和企业,加快推动全市现代养殖业的展。
监督投诉电话: 5888672 投诉电子信箱: g lx m s c j@163.c om
单位地址:桂林市临江路1号 邮编: 541004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诺
一、切实转变作风。做到服务热情、行为规范、待人礼貌,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安全监管局。
二、实行政务公开。各部门主要职责及办事人员职责、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等公布上墙。
三、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在执行安全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公务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文明。
四、为政廉洁,不以权谋私。做到不吃、拿、卡、要,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乱收费、乱摊派。
五、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六、加强学习,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七、实行首问负责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八、实行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办理的事项严格按照承诺的时限办结或者予以答复。对材料齐全特种作业操作证,厂矿长、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十个工作日内办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所办理的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则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及时办理。
九、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视情节严重及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监督投诉电话: 2852200投诉 电子邮箱:g la j j z f x n b@126.c om
单位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5号 邮编: 541001
桂林市旅游局承诺
一、认真转变机关作风。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实施机关工作纪律,公正执法、勤政高效和廉洁从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旅游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杜绝办事推诿刁难、违规收费和吃拿卡要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坚持旅游依法行政。强化法律意识,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依标准办事,坚决执行“三项制度”。实现政务公开,公开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和办结时限,热情、主动、高效地为企业、游客和群众提供服务。执法时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清正廉洁,杜绝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
三、实施文明行政服务。应用规范礼仪接待办事和来访群众,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接答咨询电话,做到来访必接、来电必复,有事必办、有问必答。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话难说、脸难看”现象。
四、随时处理游客投诉。认真处理游客投诉事宜,一般旅游投诉随即处理,需立案旅游投诉在 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者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对已立案受理的旅游投诉案件在 3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重大案件处理在 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努力规范旅游市场。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游活动,严格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坚持开展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活动,建立旅游行业诚信经营制度体系,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
监督投诉电话: 2800315 2817445 投诉电子邮箱: m a s te r@ g u ilin.c om .c n
单位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14号 邮编:541001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承诺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实行限时办结。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在法定时间的基础上将审批时限缩短 50%,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
二、完善环保办证大厅建设,方便企业办事。进一步完善办证大厅建设,受理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申请,所有办文通过办证大厅进入工作流程。对前来办证大厅的办事人做到热情接待,真诚服务,并一次性告之办理所需的材料和需要补充的材料。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区设在办证大厅,并设首问负责人,为前来办事的业主提供咨询、引导、答疑等。
四、严格执法,做到办事公开。推行电子政务,在“桂林环保网”上对环保工作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公开、行政许可条件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和收费情况公开,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行问责制度。凡涉及我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法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问责。
六、强化监督,及时解决群众信访投诉。市县环保部门常年昼夜开通 12369环保投诉服务热线,受理各类环保投诉,严格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和程序,处理环境污染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 3833899 投诉电子邮箱: g lh b j001@ s in a.c om
单位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2号 邮编:541002
桂林市粮食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粮食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规范粮食市场流通秩序,坚决以《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我市粮食经济工作,切实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的职能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多元化。切实履行对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能,加强粮食行业的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粮食收购许可证发放工作,不断完善粮食宏观调控机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三、强化制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和政务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我局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服务窗口和首问负责人,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耐心解释,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四、坚持廉政勤政,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廉政规定,做到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依法办事,坚决禁止“吃、拿、卡、要”。
监督投诉电话: 2805564 电子邮箱: d b2805564@ s in a.c om
单位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4号 邮编:541001
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承诺
一、加强群众观念,增强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为基层服务,用语文明礼貌,服务周到热情,使每一位来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打造学习型办公室。坚持科学文化、政治理论、房改业务、法律政策、办公技能等知识学习的有机结合,打造学习型办公室,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理论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
三、执行首问责任制。指定政策法规科为我办服务窗口,选配熟悉房改业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挂牌值班,一次性告知办事人所需材料及办事流程。
四、实施限时办结制。公开办理事项、承办科室、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和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五、落实责任追究制。严禁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对违反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者,视情况分别给予告诫、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岗位调整、记过降级、辞职辞退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接受群众投诉及监督。设立投诉意见箱,电子邮箱,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工作日内保证线路通畅;凡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信访等正规渠道反映有关房改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映我办干部职工作风及违纪情况的署名举报,将认真查实核对,反馈查办情况。
七、逐步完善长效的效能制度体系。做到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规范服务内容,以限时办结制指定办事时限,以首问责任制检验服务态度,以绩效考评制界定工作成效,以责任追究制纠正过错,逐步完善长效的效能制度体系。
监督投诉电话: 2811713 投诉电子信箱: g ls f g b@ y a h o o.c om
单位地址:桂林市西城路 20号 邮编: 541002
桂林市人防办承诺
一、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以人防部门“准军事化”管理为目标,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全力为城市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二、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报建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民用建筑符合修建防空地下室要求的人防工程报建行政许可: 18个工作日办结。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 9个工作日办结。民用建筑不符合建设防空地下室要求的人防工程报建行政许可: 10个工作日办结。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公开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公开办事人员职责和纪律;公开违章处罚程序和依据;公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四、着力帮助帮扶对象,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对挂钩企业和扶贫点,坚持每月到挂钩企业和扶贫点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给予排忧解难。同时,年内为本办所属基层单位和干部职工办好 10件实事。
五、建立健全机关的工作制度。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加大落实力度,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内部事务的管理,保障机关的办事效率和廉政建设。
六、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机关积极开展“五型” (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诚信型、廉洁型 )机关、“五好” (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套好制度、一个好作风、一个好业绩 )支部、“四好” (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 )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在作风和效能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正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在材料齐全、规范的前提下,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报建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受理,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